这个比较复杂,很难解释清楚的。
一、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
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 1998年6月30日 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
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
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
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你是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吧,执行第(1)条。
二、计发办法这个就复杂了,不知道你能否看懂。就算看懂了,还是不能算出每个月拿多少。因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那些数据是个未知数,到了那一年才知道。
1、按月领取
(1)基本养老金
A。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B。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C。按规定建立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的
基础上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a。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120;
b。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06年6月30日前已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120
2006年7月1日后开始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D. 2006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 后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再计发地方养老金:地方养老金=(本市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全省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
平均工资) ÷2×本人 2006年6月30日前 缴费年限×1%
注:①关于a的取值:
当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大于等于0。
6时,a=1
当本人平均缴费指数小于0。6时,a=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
其中: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月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②视同缴费指数计发方法:
A、普通人员按1。
201;
B、特殊群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
限的,由我省安置到企业的复员转业军人、流动到企业的原机关
工作人员、以及改制前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
视同缴费指数=
退伍时全国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或转业前、离开机关、事业单位或单位改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基本工资
退伍时、离开机关、事业单位或单位改制时对应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计算结果大于3。
0的取3。0;
③视同缴费月数为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月数与1993年12月31日前的实
际缴费月数之和;
④实际月缴费月数为1994年1月起的实际缴费月数之和;
⑤实际月缴费指数计算办法:
A、 一般情况的计算办法
实际月缴费指数=1994年1月起本人月缴费基数÷对应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若是补缴(包括差额补缴)所欠养老保险费的月份
补缴月份的实际月缴费指数=补缴时段的月缴费基数÷补缴时(办理补
缴时间)对应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
资;
B、 早期离开国企一次性缴费的人员
一次性缴费的实际月缴费指数=一次性缴费的月缴费基数÷200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⑥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
缴费指数;
⑦视同缴费账户及个人账户的计发方法详见《视同缴费账户简介》、《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简介》。
具体的还有很多情况,讲不明白的。而且计算方法这几年都变了。以后就更难说。
我发些网址给你自己消化吧。三个网址都有用。
http://www。gzlss。gov。cn/gzlss_portal/show_article_byid_frontside。
do?article_id=4548
http://www。gzlm。net/sbjjzx/
http://www。gzlss。gov。cn/gzlss_portal/show_article_byid_frontside。
do?article_id=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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