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本上写名取药二字,是否还可以走商业保险报销药费??
取药二字是否影响商业报销??
1、原则上商业保险不允许只是取药而到医院购药,因为取药二字说明并不是因病或意外而就诊,而只是你个人想要买药而已,这买来的药可能只是放在家里备用,也可能给别人用了,就像到药店买药那样,谁知道给谁用了呢?
2、如果是意外伤害的持续治疗,比如说,骨折了,一直服用的是某种药物,前面几次都是正常的病历,后面有一次只是写取药二字,但所用的药物与前面一样的,药量也是符合情理的,我觉得你可以和公司友好协商,应该是可以圆满解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