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个20岁的在校学生,每年学校都帮我们买了一份30元的学生保险。在2010年7月份,由于打篮球的时候,被人撞伤,造成前交叉韧带断裂(事后核磁共振才知道),之前以为是筋骨扭伤,就使用跌打药酒和吃跌打药。此后身体慢慢恢复,走路基本正常,在9月份的时候,才发现肌肉萎缩,膝盖无力,后去医院核磁,发现韧带断裂,到10月份的时候就手术住院。
手术后,保险公司派职员来调查,他还特地问公司,我们学校保险保到几月?回答是12月,然后就做了调查记录,到了12月,病情恢复良好,就到保险公司去办理手续,把住院费用清单等交给保险公司,办理完毕,保险公司职员说,已经完成了,等回家收保险赔偿。3天后,保险公司的职工突然来电话,说,我们学校的保险只是保到9月份,所以,保险公司决定不赔偿了。
他们的理据是,我在7月受伤的,要在9月份之前,进行手术住院,我是在10月进行手术的,所以不在他们的保险期内。
我们学校每年都买保险,就是9月份到期,明年的9月份就续费。而且,由于,前交叉韧带断裂,病情比较特别,短时间之内没有明显的症状,所以我才会在3个月之后才进行手术住院!
像我这种情况,保险公司需要做出赔偿吗?或者补偿一点?
请大家帮忙想想办法,有什么好的方法解决?
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