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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归谁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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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归谁比较好?

我与他都是建筑行业的人,且都是在私企做事,工作不算稳定,他比我好一点,从事的本职工作换单位不难,我就不行,单位不用再找不容易,我是本市,他是外地,但我目前有病,癫痫,发作不固定,犯起如傻人一般,病随着心情好坏变化,现在一直在吃药,常头疼,做为母亲,我想下班后可以为女儿辅导功课,带她会好点关怀也多,有女儿在我身边,我不会因思念她心情不好加重我的病。他不可能在北京,女儿一定放老家,他的母亲不识字,他父亲忙一天才能着家,教育就成问题。他目前收入是我三倍,我每月一千五,药每月均为50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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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8-03-11 17:00:19
      1、作为女人,我知道你很想把孩子留在身边,可又担心自己照顾不了女儿,这真是个两难的选择。
    2、“女儿归谁比较好?”你问题的重点是“归谁比较好”,而不是从法律上“应该”归谁,看的出:你是在理性地考虑怎么给女儿更多地快乐,是吗?我来说说我的看法:
    (1)从感情上来说:女儿归你比较好。
      因为:对于孩子,尤其是女孩子来说,对母亲的依赖性更强:她可以没有花裙子、可以没有蝴蝶结,但她不能没有母亲的呼唤、不能没有母亲的拥抱,“没妈的孩子象根草”。四岁的女孩,又是在北京长大的,突然让她到陌生的农村、与一天忙到晚的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我认为从生活环境、从感情上她会很难转过弯。
       (2)从孩子的成长来说:农村的教育还是不如城里,从师资力量、到教学环境等很多方面都是如此。 (3)从你的情况来说:有个女儿在身边,虽然你会多一些操劳,但女儿也是你的开心果,会给你的心情带来很多安慰,这对缓解你的病情应该说有很大好处。 (4)至于经济条件:说实话,你的工资要在北京生活,即使要养活你自己也不是很富裕,再多一个孩子真的很难,这是你必须考虑到的。
      如果你丈夫不是很坚决地要抚养孩子,你可以和他协商要他多出一些抚养费。不过,即使是按法律规定,由他付抚养费的20%或是30%,你和女儿在你的病情没有太大起伏的情况下,倒也可以勉强度日。  综上,如果是我,我会把女儿留在身边,我会努力让自己开心:只为了每天都能看到女儿的笑脸、活泼的身影,我心里就会有无限的温暖和幸福,再加上积极的药物治疗,我想你没有多大问题。
         而且,我认为,你的癫痫不是先天性的,而是后天造成,只要心情好、治疗跟的上,应该没多大问题。我小学一个同学是先天性的癫痫,现在几乎没怎么犯过。建议你:现在就到医院的专家门诊去咨询一下,看看发病与心情有多大关系、发病的概率是多少,然后再根据情况来决定是否抚养女儿。
       3、再说说从法律上“女儿应归谁”的问题:相关规定是:“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现在,你的病已经能控制,并非久治不愈,而且孩子只有四岁,又是女儿,且随你生活时间较长,所以:我认为如果你们协商不成,判决归你抚养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4、经历了那么多,你还能很平静地来讨论这个问题,可以看出你骨子里的那份坚强,我相信,你能控制好自己的心情、也能走好自己的路,不能给你更多帮助,只能默默地为你祝福!。

    天***

    2008-03-11 17:00:19

其他答案

    2008-03-11 15:20:01
  • 我建议女儿跟父亲为好。当然你也完全可以随时探视女儿的。

    1***

    2008-03-11 15:20:01

  • 2008-03-11 13:46:10
  • 我的意见:
    1、你们的问题大概不是出在感情上面,而且你表示出了对女儿的关心,所以根本上来说,自己的儿女谁也不会亏待的。
    2、我认为长远来看,应当你来抚养比较合适,但孩子的父亲应当经常来看看最好。以目前的情况看你应当先对自己的病情加以治疗,要以治病为中心,只有你的身体健康了,孩子跟着你才能活的精彩。
    3、不要考虑现阶段孩子的教育问题,北京的水平可不一定比外地强,而且孩子在乡下农村可以接触到一个不同与北京的世界,我认为对孩子是有利的。我是北京长大的,四环边上,到武汉念大学时才知道北京人相对素质很一般,而且自大,并不利于人生的成长,当然以后的北京孩子还会成为精英一代,因为现在的北京人身份证110开头的人不多了。
    

    g***

    2008-03-11 13:46:10

  • 2008-03-11 13:17:44
  • 还是抚养权归男方更好。你可以行使探视权。虽然,从司法的角度看,10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一般跟女方生活;但万一你发病了,让你女儿照顾你吗?一个人的成长,与他(她)生活在那个城市,与他的前辈有无文化并没有决定性的联系。我两个临居的孩子,一个硕士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一个公派在美国攻读博士。他们自幼生活在农村,他们的祖宗八代是文盲。

    y***

    2008-03-11 13:17:44

  • 2008-03-11 12:44:28
  •      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对子女的抚养权的归属作出约定,规定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承担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同时又规定,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望的权利,如果双方离婚后因抚养权、探望权发生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或者终止探望权。
         根据婚姻法的这些规定,可以看出不管是否抚养子女,都有利有弊, 你根据上述规定再结合自己的情况决定吧。

    小***

    2008-03-11 12:44:28

  • 2008-03-11 11:11:00
  • 按理,这么小的女儿跟着母亲是最合适的,但是,看你的病情,还有男方的经济条件,还是跟父亲比较好,这对她的成长会有利些。但是,作为母亲,要经常去看望女儿啊,不要让她感到母亲抛弃了她。

    1***

    2008-03-11 11:11:00

  • 2008-03-11 09:53:59
  • 如果是我,一定让女儿跟自己.

    2008-03-11 09:53:59

  • 2008-03-11 09:13:57
  • 女儿跟随母亲生活比较好,对她的成长有利,虽然你的条件差一点,但母性是最伟大的爱,如果缺失,会遗憾终生的。

    1***

    2008-03-11 09: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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