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现金 持续关怀
高中教育金:于被保险人年满15、16、17岁领取等于基本保险金额的10%作为高中教育金;(A款拥有)
大学教育金:于被保险人年满18-21岁领取基本保额的20%作为大学教育金;(A款/B款拥有)
生存现金:从被保险人年满25岁起及以后每第五个保险单周年日,直至六十周岁,领取基本保额的15%。
(A款/B款拥有)
创业金:于被保险人年满30岁时领取基本保额的20%作为创业金。(A款/B款拥有)
增值红利 锦上添花
在合同有效期内,自第一个保险单周年日后首个法定会计年度起,本公司每年将根据上一法定会计年度合同所属的分红保险产品组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的分配,并于合同满期时给付予被保险人。
红利非不保证的。
满期保障 生活无忧
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满期日仍然生存,则本公司将给付满期金予被保险人,其金额等于满期时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保障客户晚年生活安逸无忧。
专业保障 快乐成长
该产品可附加《友邦附加永安儿童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投保人不幸身故或全残,本公司豁免保险合同未缴之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保障在任何情况下,孩子的教育不耽搁;
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身故,本公同给付身故保险金予保单受益人。
《友邦金色年华II年金保险(分红型)》和《友邦附加 “五合一”儿童豁免保险费疾病保险》为您的孩子提供包含身故保险金、生存现金、增值红利、豁免保险费等保险利益,帮助您有效地积累资金以补充未来孩子的教育所需,也为孩子未来的事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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