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籍人员在京补缴社保,在提供工资单、劳动合同的同时,首次还要增加一份完税。对于跨年补缴,在提供个税完税的同时,一律要走行政审批手续。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资凭证、劳动合同等资料容易造假,难辨真伪。而新规定要求,必须提供个税完税,该需要到地税局打印,加盖税务部门公章,一般很难造假。而个人社保补缴,将根据补缴时间的时限由不同的部门负责。补缴当年,社保中心即可办理;跨年补由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养老保险科接手,进入行政审批程序,社保稽核、劳动监察、金监督部门都将介入。而对于个税完税的要求,则更多地率先应用于跨年补缴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