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与开发商签的是正式合同文本,那么按照合同的规定“面积误差超出3%"是开发商应该双倍赔偿你,如果非正式合同 只有履行合同约定了
基本上都是你说的那个样子,中介会和开发商签合同的,手续可能麻烦,不过一般都没什么问题。
按理说是两个名字的。不过是不是都无所谓。因为根据新婚姻法来说,只要没有进行婚前财产公正,一旦领结婚证,房产就是两人共有财产了
首先你要明确,首付比例、利率等和开发商没有关系,开发商没办法左右,并不是开发商要求你提高首付而是银行,开发商只是象你转告银行的贷款规定。如果你拒绝提高首付那你只能选择退房
这样的房最好别买.怎么办都无法保证你的权益.
如果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上已经有了前女友的名字,那么不管是由谁付钱该房产都有她的一份。 比较棘手。 最好可与协商解决。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现在关键是合同上有把发展商的这种主张写进去吗? 没有的话默认第十四条按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 由发展商补你钱 条款签在合同上了 也没什么说签的合理不合理的 如果真的想通过法律解决问题 那<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 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二)显失公平的 。但你能出据发展商利用你的无知 签立不公平合同吗? 所以就算再厉害的律师也很难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中没有约定面积和房价?那不符合《合同法》的要求,可以考虑认定为无效合同 2005-04-07 11:24 网友“负资产制造者 ”的提醒很对,你们之间是存在重大误解的,撤销合同应予支持。
没有关系的,你有买房的发票噻,那个保管好了也行的,而且开发商会把合同还给你的。不用担心。
房产转让手续如何办 当涉及房地产买卖、交换等转让行为时,应按如下程序办理手续: 一、签订合同。房地产买卖、交换、赠送或抵债的,转让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 二、过户申请。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应当在签订转让合同或合资、合作、兼并、合并合同等法律文件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过户申请。 三、价格申报。双方在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或抵债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向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转让房产的成交价格。 四、过户申核。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自受理转让当事人过户申请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手续的,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转让当事人。 五、缴纳税费。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变更登记。凡符合转让条件的,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申请过户的文件移交房地产管理机构,由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七、领取权证。办理上述手续后,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双方当事人凭过户单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房地产登记机构在15日完成房地产权利变更登记,制作房地产权证。
向阳律师回复: 在你和开发商签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作了约定,可以依据约定要求退房并赔偿损失,你是应该可以胜诉的。
如果您是贷款买的房产权证原件有可能送到银行去了,请咨询银行抓紧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后原件就能拿回来
1、还清剩余贷款后等产权证下发之后再办理过户; 2、在开发商的“大产权”办理下来之前与开发商协商“改底单”,但是如果你的父母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话,那么只能改作商业贷款了。
现在房屋和土地仍应属于你父母,你姐姐没有权利处理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她处理宅基地应得到你母亲的允许.现在购房人将你母亲告上法庭,你们一是还钱,二是与购房人做公证,将使用权给人家.
露台的面积不记入销售面积,也就是说您的房价里面不包含露台,所以您当然没有露台的所有权。露台的面积也不记入开发商的大产权,严格的说开发商也没权利承诺露台归谁所有或归谁使用。但露台只与您的房产相连只有您能够上去(只是上去),但并不意味着您可以任意使用和改变用途,必须要考虑广大业主的利益和安全。开发商的做法没有错,更谈不上黑不黑。
撕毁协议那么就要双倍返还定金。否则就只能出售了。但是如果已经过户那就没有办法了
不可以过户,属于村集资房,只有使用权。在深圳也有很多这种房,即不可以去银行做贷款抵押,也不可以过户的。
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 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一、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三、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四、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五、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六、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八、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手续和费用: 1、5年内的房屋过户,需要由卖方交纳个人所得税。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过户要交纳1.75%的讫税(财政部门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续费(房管局收) 4、房屋评估费按评估后总价的5‰收(评估事务所收) 5、公证费最高300元 根据以上各项费用您自己一算便知。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税费 一、买卖: 除所得收益缴纳外,以成交价(或评估价)为计(费)基数按下列规定缴纳税费: (一)土地出让金:按国家、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土地出让金和收益分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所得收益缴纳(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免缴):由卖方缴纳。按成交价扣除当地政府公布的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原支付超过住 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和卖方按本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印花税、监证费 后的净收益,按超额累进比例缴纳。成交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 均单价50%以下的部分,按20%缴纳所得收益,80%归卖方;成交 价高于当地同期经济适用住房平均单价50%以上的部分,30%缴纳所 得收益,70%归卖方。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净收益全额缴纳。 (三)印花税:0.1%,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四)契税:1.5%,由买方缴纳; 二、出租: (一)土地收益:按出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0.5元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二)营业税、房产税、教育费附加、社会事业发展费、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城市维护建设税、个人所得税:按租金收入10%的综合征收 率征收,由出租方缴纳; (三)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按现行规定征收; 三、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房产过户的费用有下列几项,但各地可能有出入: 一、政策性收费: 1、契税:普通住宅: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两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两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 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 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 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二、如果通过中介交易,应支付的中介费: 1、交易中介费:成交价*1% 2、房产权证代办费:每证100元
你一定要在他的产权证没有下来前买的话要注意: 1,协议内不要写关于你知道这个房子没有拿产权证(如果有纠纷,对你有利的地方,当然对方要求写,你也不能拒绝,国家有规定在你不知道是买没有拿到产权证的房子的时候,协议取消无效的,你也不用赔偿任何费用,还有可能对方要赔偿你) 2,如果有中介,建议保留卖家和其上家的买卖合同以及到卖家以前到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证的通知书,这样卖家要去拿产权证的同时,你可以和中介一起拿着通知去拿并且当日就可以进行产权过户和正式买卖合同签署,送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你准备有多少产权人的名字都要到场不要忘了带图章),买卖合同可以在此前就签定,但没有法律效益,那份协议是有效的,送进交易中心前要把协议贴进买卖合同的! 3,在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前10天要到银行办理贷款预审! 4,交易中心在没有发出以你署名的产权证前不要把最后一笔钱给他!
房子不是黄金,即使黄金也要跌价,香港,日本经济泡沫房产暴跌一半,人家是真正市场化,中国房价一跌立刻有人跳出来叫喊,为什么,因为触及到某些人的利益,房产大老语出惊人房地产就该暴利,尽管百姓叫苦不迭,然而有些人的话一句顶一万句,房价高低不由百姓来定,所谓上涨按市场规律,下跌有政策保护!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房产上涨背后是土地上涨,增加财政,房价飙升,大大拉动GDP,有力提高政绩,有利于形象工程,焉能下跌!!!当初股市60倍市梦率,闽东电力更报出80倍的天价,泡沫明显,某些人却瞪着眼说很正常,结果如何,然而房价有其自身的规律不是哪个人所能掌控的,围湖造田终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水皮先生说好;该跌的,早晚要跌,股市如此,房市也如此
您太聪明了,但是您别忘了,如果是通过合法手续办理的抵押国土局是由备案的,你就是做的再真,国土局已调档案就什么都知道了。
这要看您签合同时怎么约定的了,这样业主心里比较踏实,其实在放尾款前已经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房子已经在您名下了,她的担忧 是没意义的。
无法解决,只能退还你所交全部款项。 因为这种房产尤其是还没有交房,那么你的朋友是不具有出售资格的,所以你们之间的协议属于无效合同
期房严格来说是国家明确规定不允许转让的,去年的宏观调控更是明确了“期房禁转”: 1、全款购买后要看开发商是否已经将购房合同在房地局办理了备案,如果办理了备案那么是无法办理更名的,如果没有备案要看开发商是不是同意办理更名(就是俗称的“改底单”),改底单不再发生税费,但是开发商的收费可能会比税费还要高; 2、如果合同已经办理备案,那么增加其他人的方式也是不可以的,即使合同未备案,那么还要看银行是不是允许增加其他人(一般都是不允许的); 3、如果前面房产贷款已经还清,还是可以继续使用公积金的,但是由于账户内余额减少,贷款额度会有限制
我和你的房子有点类似,不过,我比你更惨一点,现在什么证都没有,我已入住5年了呀,相信,国家会对这样的房子拿出统一整改意见的。
房屋还不属于你,但合同有效,除非合同中约定了过户时间。
方案一:协商解决。 方案二:诉讼解决。要注意,合同中约定的配合你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如果该时间规定至今已超过两年的时间 在起诉前,你最好取得她依旧同意过户,只是暂时没有时间配合的证据,对你打官司会有好处。 具体事宜咨询律师,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可更名”实际上是针对还没有办理产权的房屋,更改合同上的名字。
按现行的银行贷款操作办法,应该没有其他什么可退还的了,税方面肯定没有这样的政策。但提前你,应该办妥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另外,你可以根据办理贷款时,支付的有关费用(银行当时应该提供凭证),看一下是否有保证金或押金之类的费用,如果有应该要求退还。
回答的正确,一般来说。市面上的都是预售。所以只要预售许可证就行了。。因为取的预售许可的前提是前面的四证都要齐全。。。
如果是10万元需要交3300元的过户费,产权过户费为3.3%!
商业贷款的审批是需要周期的,关键看什么时间开始正式办理相关手续。 还有就是合同的具体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建议还是耐心协商一下,毕竟不协商谁也不会知道结果。 但是业主方面可能会提出提前支付部分款项的要求
既然你孝顺 就依母亲吧 亲人世间是唯一的 钱财多寡不过身外物 损失了一点兴许你有运能拿到更多 想开点就是了
bdzz_zzz:你好! 看了你的这段文字,我也有同感。有人说中国没有经济学家是有一定道理的,中央党校的这位教授就连起码的经济学原理都不懂。决定房价上涨的因素很多,房地产企业追求利润肯定是一个重要因素,但是决定房价的,主要因素是三个方面因素: 1、土地的稀缺性决定了房价必然是一个上涨的长期趋势,除非我们具备了商业化开发其他星球的能力。而政府的“招拍挂”政策对抑制腐败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但是不能否定其推动了土地价格的上涨。 2、供求关系。供过于求必然导致价格下降,反之就上涨。 3、劳动成本和货币政策。这几年劳动成本增加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人民币和美元虽然比值有所上升,但是和欧元区比是贬值了。
bdzz_zzz:你好! 土地资源暂时是丰富的,土地资产是稀缺的。建设用地不仅仅是资源,而且是资产,建设用地是城市建设投入的产物,同时是具有劳动价值。而一些没有投入的土地可能就没有什么建设价值。比如说沙漠和上海陆家嘴的土地谁的价值大,一比就知道。
房价不能推测,想要预测的话是需要很多数据和调查研究支持的。而且房价的涨跌如果不是在社会动荡的情况下也是不均衡的,也许有些区域甚至有些楼盘项目会涨价,而另外的就会下跌。
你好!芳华路有个培花久远公寓当初是我公司卖的!现在房价涨了很多了,一般可以卖8000-9500元(看具体装修,楼层了)!我前段看到那里6楼的毛坯房,买8200元!现在那里的交通等要比前几年好很多了!目前浦东三林都要卖8500-9000了!
本人建议如下: 1. 个人认为枫景苑如马上出手,还可以小炒一把。理由有三:a.城南现在作为昆山城市副中心,在新客运中心落迁,人才市场、吉田国际的乐购、中大柏庐天下的商业街、京沪高铁昆山站尔后也将在附近建成,以周围配套和交通便利作为优势,升值空间极大;b.枫景苑作为拆迁安置小区,楼盘价位本来不高,较具价格优势。我一朋友买了一楼中楼,130多个平米,总价为25万5千,到现在差不多一年,估计已经升了不少。c.该小区外来人口较多,转让、出租不成问题,关键是待价而沽。 参考价:2500元/平米 2. 城南的新城域。该楼盘地处312国道南侧,与世荗蝶湖湾相望,与新客运中心相距几百米,交通便利,去年9月10日开盘的一期遭到了哄抢的命运,当时的价位是2800-3200元/平米。08年5月会推出二期,风情均价在3400元/平米。因城南外企较多,出口加工区、吴淞江工业区、张浦配套区等,新城域的面向对象也就是工薪层,方便以后工作生活,所以也较受亲睐。 参考价:3400元/平米 3. 城西版块楼盘。昆山现有的楼盘,主要集中在城南、城西、城北等几个版块,个人认为城西是最适合人居的。但城北版块开发较早,城南又适逢企业集中,所以一些楼盘较为走俏。城西的楼盘,以马鞍山西路及靠近阳澄河畔为例,均价不算太高,3千多,就升值空间而言,没有城南的来得快,抛出的话,估计要等个五年。 参考价:3500元/平米
可以呀,只要对方先付你解押款,到银行还清余款,对方就可以拿着和你签的转让合同办理贷款了,房子价格是按现在的房价算,如合同中房价太低,房产部门还会找评估来看房,然后按评估价缴税,如你房子房产证未达到5年,还要缴营业税哟,同时还有个人所得税。
你好!一般你贷款还没批下,就说明你的房款还没付清,因为银行还没放款给房产商!这种情况一般房产商是不交房给你的,因为你钱还没付清!如果,房产商同意提前交房给你,你也是可以接收的,但在贷款没有放款前不要装修等,万一贷款有问题,省的麻烦! 最好是等贷款办好,再去收房,反正也不急这几天吧!
你好! 第一:等你拿到房产证就可以去办理你的户口迁移 (一)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提供的证件证明: 1、迁入人的《市内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4、农业人口迁入,还要出具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5、16周岁以上人员迁入,交纳2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黑白大头标准照片。 (二)、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由本人或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需提供的证件证明: 1、迁出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第二:你的女友不是本市人,不可以随你把户口迁来你所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