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
能.只要你和她去开发商从新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就行.这也叫改底单.能操作的.但中间的风险控制要做好.
不大可能办按揭.房产商已经卖了房子而且收了款是不会再找麻烦的.房产商不可能再退款出来.
保险起见重签,不过也无所谓,大家都彼此信任就没有问题。 如果怕重签麻烦,也可以让他还是把租金付给原房东,你问原房东拿就行了,你不是产证还没有出来吗,那么放款肯定也还没有付清,你可以和原房东商量,他租金可以收到租约结束,租金他收,你的房屋尾款扣除掉租金给他就可以了。这样多方便
卖房子不属于特殊情况,再说合同中指出要等双方同意后才可以中止或。。。。,如你不同意,甲方又一定要卖房,就必须提供别处房产供你居住到期满。否则就是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处理方法,如是中介介绍的房子,找中介出面 没得到满意答复前坚决不搬出,让他去告你,省得自已麻烦,到法院应诉也是必胜无疑 如实在搞不他,就主动去告他,也是可以的。
1。当然属于房东违约了,你可以追究房东的违约金。 2。询问一下律师。 3。不过你租房子的中介就不用找了,他也就是一个小中介。
房产证都是在房屋竣工验收通过以后,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备案完毕才能取得的。期房开售到房产证办下来一般都得将近两年时间。 买房的手续上都是你的名字,房管所有登记备案的,跟你所在的公司没关系,保存好你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还款协议,没事的。
这个很简单,首先一点,你的房子价格低了,看房的人自然多了,这与中介说的没有人关注并不矛盾(因为以前价格高),房子的价格是决定供求关系的主导因素。 还有,关于限时合同,签订的是多长时间内帮你卖掉,如果卖不掉中介是否也要付违约金。如果他们不用承担违约金的话那么这个合同是无法律效力的。 还有,你要是觉得这个价格不想卖了,你完全可以做出不作为的态度,有人看房你可以推说没空,可以在可人面前说你房子的缺点等等,不想让自己的房子卖掉还不简单吗? 另外关键一点,不知道你有没有结婚,如果有配偶,你在与中介签这个合同时有没有配偶的签字(我相信没有,一般中介不会想的这么到位)。如果没有,那么这份合同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说我配偶不同意卖了,中介一点办法也没有。
你们这个事情做的不地道,既然通过中介,那么你们就应该尊重中介的劳动。中介其实是非常辛苦的。 但从你的描述中,中介自己做的是不到位的,没有任何合同或者协议来保证他们的权利。 同时,从你的描述中看出,这个中介肯定也是个小中介,不够规范,并用威胁的态度肯定是不对的。而且这种小中介也真的什么事都做的出来。 我个人的建议是和中介好好沟通一下,表示一下说“我也理解你们工作的辛苦,也很不容易,但我也不是很了解你们的工作流程与制度,自己找了朋友解决”,在表示理解之后,再协商一下中介费,让他们打个折,只收很少一部分就可以了(你心里的承受价位),相信中介会接受的,少收总比不受好,再让房东也稍微付一点。 毕竟人家中介也是付出了劳动,应该予以尊重。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楼上几位说的也有道理,在法律上你们是完全不用怕中介的。但是,你们毕竟理亏,而且就怕中介什么都不顾真来骚扰你,而你肯定不会有直接的证据,那样闹得都不开心,何苦呢? 花钱买平安,花钱买心安,何况,这笔钱是你应该付的。 看了楼主的问题补充,有一个问题,中介废收3个百分点是谁规定的,一般是中介共收2个百分点(买方卖方各收1%,个别城市共收3%),所以按照楼主说的,你只要交1.5%就可以了,同时,楼下说的有理,中介费是可以还价的,尤其是你这种情况,完全可以协商,少付点,建议付几千)
你好.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在公平的条件下所签署的合同是有效的.就像楼上说的.如果卖方愿意赔偿十万的话.是有权收回房产的.但我想说明一点.你们这种买卖房产是无效的合同.因为国家规定只有大产权买卖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因为你们这房子本身是回迁房.而且还没有产权证.所以我认为你一个是和卖方协商.一个是拿十万赔偿金.如果你到法院的话.胜诉面不高.
现在合同都已经网上备案的!一般开发商一般不愿意更改合同的,因为很麻烦,要先将原合同注销,再重签新合同!如果开发商愿意的话,理论上是可以更改的!不过你还是要出费用的,网上签定和备案的合同变更,是要按平米付费的! (1)房地产交易信息网上变更(转让、换房主、换房)申请; (2)预售有效期内; (3)预售转让的必须在房屋竣工前并且有开发商书面意见; (4)该商品房未被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产权利; (5)购房人必须到场,不到场要出具授权委托书; (6)换房的若总价超过原房屋总价,超出部分补贴印花税;预售转让的两份转让合同正本应贴足万分之五印花税。 对办理预售登记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一式四份的双方变更合同、预售登记时的所有材料、预售转让的提交受让人身份证明。
同意都市居士的说法.你可以按照合同走的.就是要求房主现在过户.否则你可以起诉的....其实像房主说的那种也不是不能做.但会有风险的.要不你可以做个欠款公证.然后标明在一年后如果说房主不给过户的话,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也是可以的.
lili:你好! 廊坊市新奥房地产违规了! 第一、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房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开发商必须在3个月内办理进行商品房初始登记,是业主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而该公司连房子的面积测量都没有搞好,显然是违规了。 第二、是否违约要看买卖合同是否约定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3个月办证时间,实际证明时间是不够的,很少有公司能够做到。 但是,两年了不能办产权证肯定是有问题的。估计:要么土地进行了抵押,或者在建工程进行了抵押,现在开发商没有还款解押。要么是开发商建筑面积超过了规划批准的面积,竣工面积无法得到认定。
1,这个人所得税是不是卖房应交的,事先没说到个人所税,那我的做法就没有问题,是不是? 主要看你们和房东之间的约定是怎样的,如房东报价17.5是净收价,那么房价以外的费用都应由你交纳,这笔费用也应由你承担;如在合同中写明了你只承担交易税、营业税和中介费用,那么这笔费用应该由房东承担。 2,中介没做成这个服务,我应不应交这个1%,即使我签了一份合同,是不是这个合同值500 中介没有促成交易,不能收取中介费用,如收取了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注意保留相关凭据。 3,中介搞这个高评高贷是不是也不合法,虽然是我受益 现在评估公司都是由按揭银行指定的,评估的价格都比较合理,中介这么说只是想多赚点手续费,真实的情况应该是你购买的这套房屋价值低于市场价值,中介凭经验能够判断这套房屋能够高估,所以才敢这样跟你打包票,并趁机多赚点费用,实际过程中并没有不合法的行为。 4、从法律角度来说,是中介的做法不对,还是我的做法不对? 是中介的做法不对,你不用承担责任。
二手房交易的整个过程大致分以下几个阶段: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从现在二手房市场操作来讲确实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从规避风险角度来讲首先应该选择有品牌,操作比较正规的中介公司。另外建议大家在买二手房过程当中双手见面,现在市场有很多不规范的行为吃差价的行为或者以某种形式,现在相对来说二手房是比较抢手的,有些热点地区甚至高达一比八,一比十,这个时候也有业主急于出售,有些公司就利用这个心里,用现金形式的押房,给了业主部分还款以后,根据业主原来签订的出售的全权代理这样一个协议,然后去公正。很多买房人面对的时候只是房屋的中介公司,对房屋的具体状况不来宾,也没有见到真正的业主和卖家,这过程中就会发生比较大的价差,可能这套房子32万拿来,可能38万卖给你,实际上买卖双方都受到了损失,有些中介公司就利用这样的方式赚取差价。从严格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上这是违规违法行为,但是很多购房人不知道。 另一方面要看到明确的费用清单,二手房买卖当中牵涉到中介公司的佣金问题,手续费,有时候中介公司不给提供清单,只是这个房子拿到手一共多少钱,这个房子是怎么发生,有多少是房款,有多少是契税,印花税购房人是不知道的,这可能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包括原有物业,在实际看房的时候要了解原有物业的情况,以前的费用是否都结清,包括水电、煤、暖气,房产本身产权是否干净,有没有抵押或者问题,一个方面选择正确的中介公司,另外争取买卖双方尽量见面,另外实际看房了解这个房子的历史状况。二手房的价格可以在相关的网站查阅到。二手房和一手房最大的区别在于产品的差异性非常大,选择一手房项目的时候,一般来讲可能就是几个户型,而且定价是开发商主导价格,所谓打一个折幅度是很有限,但是二手房交易标的物的离散性非常大,差异非常大,有80年代的房子,有90年代的房子一定要考察房屋的具体状况。在市场交易来讲面对的不是开发商面对的原来小业主,价格是可以通过对价交易和商量的过程。
不是正式购房合同,只是凭证,有法律效力,不过法律能保障你的东西很少,因为合同上没规定什么
5年指的是从办了结婚证以后算,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永远是婚前财产!不会变为夫妻共有的! 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是结婚证,而不是你办酒席! 可以加你的名字,只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变更一下就可以了。
这样是可以的,要是你们双方都不互相信任的话,可以请信誉度高的中介公司来见证这次交易啊! 但是这样就会有三千块的权证代办的费用!\ 如果有其他的疑问的话可与本人联系哦!! 13439417750 段宗树
你好!如果委托书上有他的签名,那就不是无效合同!因为该委托上有他的签名,在法律上是认可的!你凭他的委托书出售,签定的购房合同是有效合同!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在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中,乙方现场将购房款交给甲方,确定无误后再继续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手续中",这是个模糊的时间.是手续提交马上就付款还是等到马上取证拉也可以付款.要明确具体的付款时间是在你办理到哪个细节程度时候. 另外要写明,甲方居住期间所有的费用包括水电煤气包烧物业等费用甲方负责,乙方入住后乙方负责 结尾有双方签字,按手印,身份证号码
如果买的是普通住宅,当然可以将户口迁入,这一点对于很多有特殊需要(如购买 解决子女的上学问题)的人群非常重要。但商住两用房虽然可以注册办公,却不可以迁入户口。
房屋70年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其他住宅也有不同年限。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归谁房屋70年产权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其他住宅也有不同年限。 房屋使用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按法律规定,商品买入后就拥有永久权。但是,房屋却有些不同。消费者购入房产后,对房屋实际上是拥有永久产权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却只有70年,所以才导致房产实际产权也只有70年。土地实际上是属于国有,所以才会有70年限制这一说法。尽管如此,70年的限制也并非令人难以接受,毕竟政府的政策是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基本。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如果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当然可以买的出去,只是这个“年限折旧”后的房屋价格,还真不知道如何计算?但是,如果只单纯计算“折旧价格”,好像也并不太合理科学。因为几十年后,现有房子的价值是升是降,也并无法预测和推断。如果算上这个因素的话,房子卖了是赚还是赔,这个问题还真是不好说。不过,竟还有人说:“如果有钱就买已经到50年房龄的房子,全家户口迁入,马上面临拆迁......能得好几套新房呢!”这样一听,好像也不无道理。在过去,一般来讲,房子不到50年,就会拆迁了。可现今,房子密集,拆迁问题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当然,个人觉得,70年产权只是“一个说法”、“一个伏笔”,考虑一下买房时剩余的实际使用年限还是更为重要的。
1、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 2、继承人是法定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3、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全部顺序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土地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房屋产权继承公证。 5、继承人带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产权继承公证书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和土地局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将房产证和土地证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即可。
单方出资买房,写对方名字上面的案例中,假如吴先生是出资人,他首付60万,贷款140万买房,房产证写的是老婆王女士的名字,婚后和王女士一块还贷。如果最后夫妻二人分道扬镳,房子产权则归王女士所有,并承当房子剩余贷款100万元,而吴先生则能要求返回已还房房贷10万元,并要求王女士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50年产权的房子多为公寓房,70年产权的房子则是普通住宅。50年的公寓房价格便宜,很多购房者看中其投资价值,尤其是在一些限购限贷城市,这些50年产权的房子是不限购不限贷的。究竟投资购买不限购不限贷的50年产权房值不值得?如果不考虑房屋性质,单看价格,50年产权的房子还是很有吸引力的。这种房子商住两用,因为得到政策上支持的“不限购、不限贷”和房屋总价低等优势,受到很多投资者的青睐。 1、产权商住两用的房子土地的使用性质为非住宅,因此使用时间就是40年或者50年。另外,在售的一些二手商住两用房,土地使用证大多是在几年前取得的,因此不少项目的实际使用年限可能会更少一些。而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产权时限长。 2、贷款普通住宅,比如北京、上海,购买第一套房的首付是35%,并且可以使用利率更优惠的公积金还贷。当然只要名下无未还清贷款,就可以继续贷款买商住的房子。但买这种类型的房子,若申请贷款是不能用公积金的,并且首付是50%,商贷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3、购房数量普通住宅有限购,全国各地的限购措施有所不同。而公寓则没有限购措施,只要你有钱就可以买。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土地性质实在开发商拿地的时候就已经明确定了。商用或住宅性质是随着城市规划和建设发展,政府从区域发展需要为该土地定出合理的功能性质,如新开区域的商业配套用地,是为区域居住提供的未来生活配套。但现实却是:在新兴区域发展初期,由于房地产开发不成熟、入住人口少等原因尚不具备较好的商业氛围,如果坚持开发纯商业用房将很可能与市场脱节,销售艰难;而住宅价值明显较高,且易于销售变现。因此,开发商大多都会采取变通方式——部分项目在产品规划上不完全按照地块控规性质的限制,在功能上偏向住宅功能,结合市场效应,从而出现了综合用地、商住用地上的住宅项目,也就出现了40年产权的住宅。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正式对外公布,引人瞩目的是,意见在多处对于公众关心的土地与房屋财产问题,作了说明和安排,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细化规范征收征用法定权限和程序、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完全不用担心住宅70年到期之后,房屋会被收回。另外、既然物权法已经明确指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自动意味着免费,收费怎么能叫自动,所以,免费续期的可能性非常大。
小产权房,是指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种房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销售许可证,房管局也不会为此类购房合同予以备案。人们对小产权房的概念比较通俗的理解,是指没有合法产权证的房子。
1、维修基金余额要结算并进行更名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 2、注意生活费用的结清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而此时,买方再找卖方就没有什么作用了。 3、注意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4、户口问题二手房户口不能及时迁出,是发生纠纷较多的因素之一。
卖方应该事先与买家协商是否可以不迁出户口(买方同意的概率极小),哪怕买方同意卖方不迁户口,也需要和买方在《补充协议》里面写清楚,已经告知他户口不迁出且买受人已经同意,避免后期纠纷。如果买方没有同意卖方不迁出户口,那么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就涉及违约了,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根据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2、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 3、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 4、如遇到拆迁,将被视为违章建筑,得不到拆迁补偿。就算有补偿,也是先将补偿款给产权拥有者,之后按先前购房协议补偿到每一位小产权房业主,如果没有协议,或者产权拥有者不讲诚信,小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按法律规定,商品买入后就拥有永久权。但是,房屋却有些不同。消费者购入房产后,对房屋实际上是拥有永久产权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却只有70年,所以才导致房产实际产权也只有70年。
按法律规定,商品买入后就拥有永久权。但是,房屋却有些不同。消费者购入房产后,对房屋实际上是拥有永久产权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却只有70年,所以才导致房产实际产权也只有70年。土地实际上是属于国有,所以才会有70年限制这一说法。
首先,买房后迁户口流程需要在所在地的居委会出具一份证明,然后拿着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会出具一份迁入同意证明,证明你的户口有地接收。接下来,就拿着迁入同意证明,户口本,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如果出具的资料都没问题,他们就会出具一份迁出同意证明。需要注意的是,迁出证明是有时间限制的,从这刻起你的户口已经迁出,如果不在有效期内落户的话就成黑户了哦。
1、买方同意卖方不迁出事先与买家协商是否可以不迁出户口(买方同意的概率极小)。哪怕买方同意卖方不迁户口,也需要和买方在《补充协议》里面写清楚,已经告知他户口不迁出且买受人已经同意,避免后期纠纷。 2、买方没有同意卖方不迁出如果买方没有同意卖方不迁出户口,那么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就涉及违约了。
按照户籍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套房屋原则上应该只立一个户口,但一个户口中可以有多名成员。我们在做老房拆迁的时候,也会碰到过一套房落有几个户口的情形,但都属于直系亲属成年后,单独的情形。因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存在较多的房屋过户后,原户主拒绝迁出户口的情形并严重影响买方的户口迁入工作。户口迁移属于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的范畴,法院不会受理及审理户口迁移纠纷,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性的要求卖方将自己的户口迁出,如此看来卖方拒绝迁出户口的话,在法律的层面上来将并没有有效的措施可以解决,也没有办法强迫卖方将户口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