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管10年以后的事情,如果现在就等房子住,就买吧,说不定以后会更涨呢。如果不着急等房子住,就先不买,说不定以后会降价。 关键是看现在是否紧急需要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不是一个固定的数,它是由你家的地理位置、建筑面积、所在地段的类别、屋子的新旧状况、屋内的设施(电表、水表、水池、地面、灯具等)综合因素构成的,你家拆迁时,评估公司会出一个表,写清你家的“重置成新价”。 这是根据《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京国土房管拆[2003]808号)
北京都是由政府设立大型污水处理厂,有的小区有中水回用,用于绿化,一般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这种情况很常见,应该是合理的!因为他的房价是市场价位,并将该房子所产生的房租开具发票上税了,所以说没问题!
其实主要看你租赁的合同里面有否规定不能转租(或转租需要房东同意)以及是否只允许你一个人,而不允许与别人合租。其实一般租赁合同是不会规定只允许你一个人住的,你可以私下找合租伙伴,并跟她协商好,跟房东说是你的亲戚或好友来此借住一段时间就走,只要你按时付房租,房东一般情况下是会允许的。 另外既然已经签了一年的合同了,最好办法是通过网站或媒体作宣传,找人续租,让你解约了。不过一般押金为月租金或两个月租金,如果不多钱,还不够抵付房租的话,还是忍一忍不要算了,毕竟没想清楚就签合同是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
买二手房干啥! 如果是90年代的二手房.品质、室内结构都不如意.没有时代感。 近五年的二手房吧、价位与新房差不离。 所以我建议买新房、重庆均价3000元(套内面积)。近几年也不会上涨很多、大约3-5/100吧。
1、谁出钱?卖给谁?都不好办; 2、信贷、税收作用有限,关键是土地扩大供应就对了。 3、影响政绩的事情,当地政府不会支持; 4、经济规律不要人为干预; 5、要制定相应的制度; 6、对的。 这些调控措施由于涉及到地方政府的利益,因此肯定执行不好。关键的一条就是扩大土地供应,允许开发商之间竞争,当供应和需求相适应或者供过于求时,价格必然下降,这就是经济规律。可是由于地方政府追求土地的高收益,在土地招拍挂时必然出价高者中标,政府乐歪了,不可能放弃嘴边的肥肉。而且每一块拍出的天价土地,周边的地主统统乐歪了,他们有了指标,即使原来便宜拿的土地,楼房建成后的价格也要向这个指标看齐,从而带动周边一个区域的房价大大上涨。
房子不是黄金,即使黄金也要跌价,香港,日本经济泡沫房产暴跌一半,人家是真正市场化,中国房价一跌立刻有人跳出来叫喊,为什么,因为触及到某些人的利益,任志强语出惊人房地产就该暴利,尽管百姓叫苦不迭,然而有些人的话一句顶一万句,房价高低不由百姓来定,所谓上涨按市场规律,下跌有政策保护!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房产上涨背后是土地上涨,有力拉动GDP,有利于形象工程,有力提高政绩,焉能不涨!当初股市60倍市梦率,闽东电力更报出80倍的天价,泡沫明显,某些人却瞪着眼说很正常,结果如何,房产上涨背后是土地上涨,有力拉动GDP,有利于形象工程,有力提高政绩,焉能不涨!然而房价有其自身的规律不是那个人所能掌控的,围湖造田终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水皮先生说好;该跌的,早晚要跌,股市如此,房市也如此
请问徐东华专家:房屋评估指导价是否合法,如急于将房产出手转现,愿意以低于市场价的价位转让,这是产权人的权利,房地局有何权利不办理过户交易!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不应当,病假期间也应给你交公积金,但你也不用过于担心,因为当你转出此单位或退休时,该单位会给你补交此三月公积金.因为如有漏缴月份,无法办理公积金封存、转出及提取。你可先向单位工资员询问到底交没交公积金,如没交可主动提出来,因为漏缴公积金属违法行为。
如何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一)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三)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六)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八)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要看你公司给你们上的比例了,建议你去财务那咨询一下,一般工资条里也有。而且如果要提公积金必须要买房或者装修才可以。
我觉得住房公积金还是要交。理由如下: 1、可以增加住房资金的积累,你交了一定数额的公积金,单位也补贴相同的住房资金到你帐户中。 2、目前你开始还商业贷款时,就可以凭你与贷款人的直系亲属、配偶关系证明、购房合同和还贷证明定期地提取公积金,减轻你的每月还贷压力。而且最后一次还贷3、今后再改善时,既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作为弥补你购房资金的紧张状况。又可以进行低息的公积金贷款,而且随着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公积金和商业贷款利率的差距会越来越大。 5、公积金平时放在个人帐户中本身还有利息,其中当年缴存的是活期利息,上年结转的是年息2%,由于公积金是免利息税的,所以实际比1年期的定期利息要高(2.2%扣除20%的利息税)。因此公积金即使沉淀在个人帐户中也是不亏的。 综上所述,你即使不购房也要及时足额地缴存公积金,更何况今后也许要买房呢。
我真记不得到底是能有所长时间免征契税了~不过帮你查了一下大体的办事程序~ 1.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3.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纳税人符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规定的,应当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减征或者免征契税手续。纳税人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
只要能交了首付,采用公积金贷款比较合算,一是时间可长可短,二是利率低于商业贷款.象你的收入要贷20年.不管是什么性质的贷款都是要按规定时间还贷的.如果手里有多余的资金.可以提前还贷.具体规定要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他们的答复会更专业,清楚.仅供参考
不需要贷款,可以直接将公积金支取出来买房,具有完全产权,购房后即可办理房产证(注意:买二手房要有原房产证,一手房要现房,期房要等到房屋交付后才能办证),同时也可随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如果选择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法 也可以每月还款额不变,减少还款期数。 还要贷款银行同意才行。
我想你说的是垡头那的华侨城吧?我认为价格高点,因为临近他的翠城经济适用房才3180元/平方米。那儿的交通不是很方便,远离市区,除非你有车,或者你不用到市区来上班,要知道东四环有时也是很堵的。至于房子本身嘛,一期先入住的都是回迁户,也就是那几座高板,有现房的是余下的两座高塔,不过分摊系数较大。当然,二期我看好像也快封顶了。不过总体来说我觉得外装前房子看上去很糙,至于户型嘛,一般吧。听说开发商是个南方的房地产公司。
住房公积金是不问缴费年限的,只问缴费余额,你出国工作期间,账户是保存的,回来后仍然可以续缴.
不是很轻松,银行为了控制金融风险现在对于贷款的审核比较严格。 此外,个人直接到银行办理贷款,就是所谓的“直客式”住房抵押贷款,银行是不受理的,银行会要求你找一家中介公司或者担保公司来办理
公积金在购买的时候就可以直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很多二手房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困难重重。主要是因为公积金的房款周期太长,很多时候要在房产过户之后1~3个月原来的业主才能拿到全部出售所得。所以业主拒绝买方作公积金的例子屡见不鲜。 你也可以在买方之后申请支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对居民的一种房产福利,过去我国一直是“实物分房”,就是直接分配房产到职工名下,自从取消实物分房改为货币分房之后,住房公积金就应运而生,他就是货币分房的一种形式。 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缴存大部分,如果当职工购房时,选择按揭的,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水平比商业贷款低不少,如果不需要按揭的,那么凭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就可以提取公积金,装修也可以支取公积金。
可以如此操作。因为国内银行现在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转按揭业务。很多有担保资格的经纪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就开展了类似我爱我家这样的业务。
这种办法是可行的。 但是你不用把全部款项一次给付我爱我家,而是只将提前还款的那一部分提前给付就可以,剩余部分在过户当天给付。 我爱我家的操作周期有点长,一般情况下,原来的业主只要向银行申请提前还贷,那么到了还款日交付款项之后几个工作日房产就可以解除抵押,对于处于按揭中的房产很多都是这样操作的,谁让国内的银行没有真正意义的“转按揭”业务呢。
在开发商取得的预售房销售许可证等正规手续,同时开发商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后.它所销售的期房才能审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