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购房如果只要是房款收据的话,卖方应该会给你开的,但不会是正规收据,因为卖方也没有资格开,但如果要发票的话,那么卖方也开不出来,楼上说的想避税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所有的税费是由买方也就是你来承担的,卖方应该配合,你先发一个履行合同通知书,然后如果对方不配合你过户的话,那么你可以起诉,要求拿回定金,并赔付一倍的额度。现在如果你说你不买的话,那么是你违约在先。
1.‘现在市场价我那个房子新房估计也就是27万’根据你这句话,你的房子应该不低于27万,房子属于特殊商品具有唯一性,你的地角楼层是不可以复制的,因为不了解你实际情况,所以按常理判断你应该不低于27万。 2.“可以省去我先还清银行贷款,然后购房者再去银行重新贷款这道程序吗?”这是不可以的,如需贷款需要重新审核。 3.“我准备重新买个房子,到时候房产证想加女朋友名字,但是给她30%产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始就需要签上你两个人的名字,一定要注意先后顺序,70%的人前,不可签反。这样办理产权就是两个产权证,且产权证上会注明共有人,具体30%产权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当地房产管理中心。 4.“如果不行,我该选择如何付款好。”程序应该是买卖双方先签订购房合同缴纳定金,然后你来申请你的贷款提前还款,结清贷款,注销抵押之后就可以给买方申请贷款,同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您好,如果您与对方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则双方应该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卖方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则您可以合同约定为理由,以诉讼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可依法判决对方履行过户义务。届时您可以以法院生效判决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单方直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具体情况可咨询房产百事通法律咨询热线:400-606-6969(每周五上午9点—12点)
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当初给了中介明确清晰的指向,那么你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中介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你给出了错误的指向,那么你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照目前的情形看,很可能你与中介方都没有足够的证据,那么法院可能会判决你们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退房并返还房款,承担购房人的损失.
同等条件下租户确实有优先购买权. 其实你们的处理并不是很妥当, 还请个律师重新签订一份合同.甚至把租客不搬致使交易不成功的责任也揽到自己身上了...... 业主将房子卖给你们,告知租户是他的义务,而不是买方的义务.租户要求优先购买,你们可以业主违约为由,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双倍赔偿定金.这是法律允许并支持的.并且这一招会让业主权衡利弊从而促成交易.也使你们由被动变为主动. 现在签订了新的合同,而合同中又有因业主未告知租户,由你们自行与租户协商的条款,如果通过法院判决,对你们是非常不利的. 我个人是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去协商解决此事,建议你们找那些社会关系比较多,也比较擅于处理复杂关系的人想想办法.
你好,不需要,甲方只需要承担买卖双方交易过户所产生的费用即可,谢谢
理论上是可以的,不过你现在收回的话对方应该会跟你打官司,你可以找个律师正式的咨询一下,做好准备
如果原房东与第一房东的合同中有注明此房在租赁期间允许承租方转让的话。你们的合同就算有效否则是无效的。像你现在的情况只有找第一房东了,与原房东没关系的。
在10月国家出新规定你以经签订了认购合同,那就按当时的交两层的首付,应该不算是违约,那么那2万订金应该要退还给你.
不行.结婚买的房子必须有双方带房产证,身份证,买房合同才能办房屋买卖手续.
请问在徐州,办理了委托卖房公证,受托人需要哪些材料将房子过户给他人? 先找公证处问要哪些材料,在找房产交易所要哪些材料
那你惨了至少是贷款很难了!征信记录 不好!下次贷款受影响~! 你要是 不想买也行 不过得和你大舅哥 和买房人 打官司~!证明他们签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才行~!
如果交易之后的话,你就放心了,因为把原房东的产权证的名字,换成你名字,这样就可以了. 余下的,就是交房的时间,约定时间把房子的煤气,有线电视,维修基金,过户到你的名下,把水,电煤,和房东结清一下,这个就是你的了.
公积金贷款要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涉及贷款,肯定会有中介参加,这些都是审核贷款的要件。提供合同,反正得网签,到房管部门备案的。 户口可以后转的。
第一,现在别去想买另一处房子的事!你把眼前事顺利搞掂是首要事情! 第二,立即去补办房产证,越快越好,原房产证应该尽快作废。具体补办事宜可见此链接: 如果他以后回来了,交易还能继续的话,那就用你新办的房产证交易。 第三,没事的话,尽量多去看看你的房子,也许就会发现一些事。你对他“犯罪”的担心不无道理,鬼才知道他拿着写有你名字房产证干什么去了。 第四,物业水电气都是小钱,别去想了。关键是分析解决首要问题! 第五,“买房人必须在卖房人通知过户交易10日内与卖房人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视为买房人违约” 这句话有什么用?又没写违约责任。 10天过户,托了4个月,这么纠结的问题,都没高分鼓励回答的。心也太大意了,认真起来当回事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相关条款 二、对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时,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按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只要你的45万不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就没问题! 如果明显低于,将按照国土房管局相关部门评估的价格与50万的差价的20%或者评估价的1%收税! 退税?你退得是什么税?买房的时候你缴纳个税了吗? 退税是这么回事: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确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买房退税”,退的不是目前一些人所传说的“契税、教育附加费”等税费,而是购房者买房后于5年时间内每年可退上年度每月工资薪金、奖金等所得而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因此,个人每年所得税缴纳得多,买房后所退的税额就大。据此计算,在上海,有的人尽管购了房,也享受了该项优惠政策,但每月所退的款项可能只有几块钱,而个别高收入者每月可退上万元。 “买房退税”在2003年5月31日已经结束。 卖房缴个税三项优惠 1.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前一年内购买了新住房的,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的销售额,现住房销售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免征;如果新购房的金额小于现住房销售额,则可以按照购房金额占现住房销售额的比例,减征同比例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售已购公房,应纳税所得额是售房款减去住房面积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优惠体现在,其中属于被减项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按每建筑平方米4000元计算,而实际上从单位购买的公有住房价多低于这个标准。
主要看对约定的理解了,从你这方面来理解,肯定不应该为对方缴纳应由对方支付的部分税费。
该房屋能否买卖必须要弄清楚房屋的性质,如果是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一般是禁止转让的,即使满五年后政府也享有优先回购权。另外该合同条款不完备,至少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方不迁户口的话,你有权起诉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要求其承担违约金。这方面的案例也多,届时,可以与我联系面谈,委托律师处理。
您好,合同是有效的,您做为被告建议您积极应诉即可。如果您认为中介有责任的话,可以依据您与中介的合同并搜集相关证据追究中介的责任。
不应当办理过户。贷款未批准下来,怎么办理的过户?当务之急应当立即起诉冻结过户,要求对方付钱或解除合同。速委托律师处理,需要帮助,来电联系预约面谈。
一般情况下,银行贷款合同批下来之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方贷款合同都没有批下来,现在又不支付房款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尾款或者解除合同。
首先告诉国土局没有为难你。<br/>你可以调阅原来的档案啊。<br/>没有档案可以调阅只能出示原来与上家的买卖协议,再不行就司法途径。<br/>死亡证明可以到当地派出所调阅啊
房屋户房屋买卖合同订立目问问题于专业看起让晕<br/>作完全民事行能力般能于相信由拒承认自签订合同
你好,建议双方沟通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时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支付现金,如对方不支付,可以要求返还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