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补充协议约定清楚就行了,如果不更名也可以,届时不能办理上家需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户房屋买卖合同订立目问问题于专业看起让晕<br/>作完全民事行能力般能于相信由拒承认自签订合同
职工因为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交证明退休的文件,一般退休证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批准退休的文件均可。<br/>以下提供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因为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仅供参考:<br/>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br/>《非住房消费提取—职工离(退)休》 <br/>1、提取证明材料<br/>离、退休证或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br/>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凭本人身份证办理。<br/>2、身份证明<br/>①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br/>②需同时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的,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婚姻关系证明,可由配偶代办;<br/>③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持委托书为职工代办业务的,委托书应注明委托事项、双方身份和委托期限。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br/>④单位为职工代办提取,应出示单位介绍信(应注明提取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单位经办人姓名及身份证号、住房公积金单位客户号和提取个人客户号、提取事项和单位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复印件;<br/>⑤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br/>3、提取申请时间<br/>符合提取条件,即可申请。<br/>4、提取额度(以百元为单位)<br/>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br/>5、提取人范围<br/>职工本人<br/>6、办理时限<br/>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br/>7、相关提示<br/>①职工申请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单位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br/>②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br/>③托管户提取业务,离退休提取业务,离职提取业务应在职工缴存所在地办理。<br/>8、说明<br/>①政策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br/>②材料不全,中心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应提供的全部材料;<br/>③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br/>④本指南中所涉及的各项政策执行标准,均以各文件执行时间为准;<br/>⑤未尽事宜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为准。
从来法律角度讲,如果按你所说是不要赔偿的,把人家的定金还个人家。从情理上来讲肯定过意不去毕竟收了人家定金了嘛呵呵
您好,根据您的合同约定,如对方构成违约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合同如果经过公证就受法律保护,否则就无法律效力,只能靠个人诚信担保。建议,约请卖房人一起去公证处办一个公证手续。<br/>肯定没有经过公证。<br/>为了将来不产生法律纠纷,应该去公证,不要心疼这点公证费的钱。
过户的流程并不多,正常的也就几百块钱<br/>但是,你说的这个情况,要不你就得直接找那女的她前夫,否则你得过两趟了,先从前夫过给那女的,再过给你们<br/>或者你找那女的跟她前夫去公证处签个全权转受的公证书吧,再跟那女的去过户~~<br/> 过户当然是到产权局啦~~当然还得你们村里先开证明~~
只要你不是违约方,你就不用担心,这个是中介方的问题,重点是看你们合同的总体约定,因为合同有上下文的呼应问题,所以,不能只看某一条条款
您好!违反合同的不用离婚,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直接来电进行详细咨询
复印件没有用,做买卖必须由产证持有人自己出面的。手续都需要正本,还需要你的签字盖章等,买卖是很复杂的,不必担心
租客在同样的房屋买卖价格下有优先购买权.租客不买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出书面的证明.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你和房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可和租客变更租赁合同,将出租方变更成你的名字,如果租客同意在变更后的租赁合同上签字,就说明他放弃了优先购买权.如果租客同意拿违约金后搬家,可签一份中止租赁协议,把中止原因和违约金数额写清,租客在中止租赁协议上签字就OK了.
这样的房子可以买,但是再便宜也不能付全款,全款一定要等产权证办下来,并且是你的名字后才能支付。 买这样的房子的风险主要是短期内办不下产权证。
1.由于作过公证,所以你们的合同是有效的. 2.诉讼期为两年,但是应从你们知道的那一天算起,所以仍在诉讼期内. 3,应该告买主,因为到目前为止他还是该房的产权人. 补充回答:是从产权征下来开始算.你应该告其继续履行合同,应为你购买的实际是房子的产权,他有义务协助过户.
不会吧?房屋要拆迁之前应当是不允许交易了。但不应该影响你补办产权证。你应该去房产部门据理力争。 不管怎么说;你现在要卖房难度很大,买卖双方就算是互有诚意私下达成协议的话,也存在法律隐患的~~
如果租客想要买此房子的话,租客享有优先权,如果租客不想买此房子的话,他不享有优先权。 你明明知道此房屋 ?∽獬鍪?不知道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有没有和租客有过协议? 如果没有的话 租期不到 而且租客不搬走的话 你是不能入住的。 对你来说,在知情的情况下,主动提出赔偿租客违约金(剩下的房租另外给),确实属于善意第三人。
不知道你们当地的政策是怎么样?在我们这里,你的户口在这种情况是可以落得,你是一号,其他房主是附一号。但是,你不是已经落户了么?我们国家房子和户口没有户随房走的说法,也没有相关规定。你如果担心影响你以后卖房子,只能想办法联系原主人,协商解决。
一首先你要求的退还定金是没问题的. 二你要求的第二条要求双倍赔偿定金不合理.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定金,定金是当事人约定向对方给付的,用以担保债权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不履行债务一方是支付方,则丧失返还定金的请求权,如果是收受方,则对方有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权,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所以,业主收了你支付的定金后违约,应当按照约定双倍返还。 三.由于业主的违约行为导致你丧失在同时期购买其它房屋的机会,使本可通过与业主订立买卖合同而获利的机会丧失,在房价上涨的情况下,你的利益受损。因双倍返还定金仍无法弥补于先生的经济损失,故业主应赔偿你的损失。但由于双方处于预约阶段,你未全额支付对价,所以业主只应对你的机会利益损失而非可得利益损失进行赔偿 因为不清楚你和业主的合同是怎么写的.所以只能回答到这.
如果找不到原业主你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 一.首先你要找到原业主家的女儿,然后叫他女儿去办理继承公证,(记住,不管他有几个子女,都要做放弃遗产继承.包括他爱人)做完公证后去房产局办理新的房本.然后在办理你的过户手续. 二.在房地局办理的时候你要拿着身份证,业主拿着身份证,新房本.原始购房合同.契税发票就行了. 三.营业税:成交价*5.5%(卖方缴纳) 交易契税:成交价*1-3%(买方缴纳)(不同的省市自治区不同的税率,普通住宅减半) 印花税:当年购入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交易费:成交价*0.5%(买卖双方各一半,住宅6元/平方米) 登记费和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或者成交价的1%(卖方缴纳)
卖方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营业税按成交额的5.5%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按你卖房的价钱减去你买房时的价钱的差额,按20%征收。即:假如你的房子这次卖了50万,而你的房子是22万买的,所得税是28万乘以20%。营业税是50万乘以5.5%。这两个税应该你负担,但也要看你和买方的约定了。如果手续齐全的话一天就办完。
你的问题不够详尽啊,每个地方税收政策不一样的,你房子的产权性质呢,交易时间还要看你房子是否有贷款,下家是否贷款,买你房子的人是不是外籍人士或是港澳台同胞啊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分析,若协议离婚后,双方有明确的、符合法律的财产分割协议,明确将房产分给了男方,则不需要前妻出示证明。若达到5年的时限再过户,则极有可能存在付了钱却没有房子的局面,请您斟酌。 有买房租房等房产方面的问题,可以拨打400-606-6969咨询“新浪乐居房产百事通”,一个电话全搞定。
帮你解决买房问题: 卖家是按揭买的房。如果他要卖房,则必须先解押,也就是解除抵押,把房产证拿到手。所以你要问清楚卖方,看他是否有能力自己解除抵押,如果有能力的话,就好办了,就让他去解押。如果没能力解押或者他不愿意解押,你们可以协商由你去解押,也就是你先拿钱帮他把银行的尾款还了,把房产证拿到手。然后再去过户。一定注意你帮他把银行的钱还了并不代表房子已经解押了,一定要到房管所去注销抵押登记,再去办理过户手续。
1.‘现在市场价我那个房子新房估计也就是27万’根据你这句话,你的房子应该不低于27万,房子属于特殊商品具有唯一性,你的地角楼层是不可以复制的,因为不了解你实际情况,所以按常理判断你应该不低于27万。 2.“可以省去我先还清银行贷款,然后购房者再去银行重新贷款这道程序吗?”这是不可以的,如需贷款需要重新审核。 3.“我准备重新买个房子,到时候房产证想加女朋友名字,但是给她30%产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始就需要签上你两个人的名字,一定要注意先后顺序,70%的人前,不可签反。这样办理产权就是两个产权证,且产权证上会注明共有人,具体30%产权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当地房产管理中心。 4.“如果不行,我该选择如何付款好。”程序应该是买卖双方先签订购房合同缴纳定金,然后你来申请你的贷款提前还款,结清贷款,注销抵押之后就可以给买方申请贷款,同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您好,如果您与对方所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则双方应该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卖方不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则您可以合同约定为理由,以诉讼方式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可依法判决对方履行过户义务。届时您可以以法院生效判决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单方直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具体情况可咨询房产百事通法律咨询热线:400-606-6969(每周五上午9点—12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