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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不是己经问过了吗? 只要签订了合同, 任何一方违约都需要赔偿所约定的佣金的,只是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 一般不会判决赔偿佣金全额,而是判决赔偿其中一部分,比如佣金-1元也算做是一部分,毕竟交易没有成功. 象你的这种情况,只要中介公司与你们签订了合同,对佣金赔偿有明确的条款,打起官司来你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
据了解,只有在长安区房管局系统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办理好网签,才能成功办理房贷。另外,据了解长安区房管局系统升级已在四月中旬完成,您可进一步询问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此事。 这个是我从西安房地产信息网的购房指南看到的 希望对你有用哟
是有一定风险的,因为产权证没出证之前产权仍然归原业主所有,建议你与业主签订一份合同,不是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因为在抵押状态中的房产是不可以买卖的,你要签订的是权益转让合同,意思是说原业主将他对这套房的所有权益转移给你,而这样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 有点儿拗口,建议你找一下律师吧,让他帮你拟定一份合同并且列明详细的过户时间,收楼交款细则,违约责任并进行公证。
改变付款方式需要改变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如果合同已经备案的话,需要到相关部门注销原合同,买卖双方重新签定合同,并重新办理备案手续,程序上比较麻烦,您需要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取得其配合。具体时间上,要看房管部门审批的时间而定,建议就此事进展情况咨询开发商方面,这是我在西安房地产信息网了解到的,你可以去那里了解下
在开发商没有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即不具备商品房预售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其与购房者约定的购房定金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不论双方是签订《认购协议》,也不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具体的你要跟开发商对接协商。详细情况你可以到800家(西安房地产信息网)的购房指南中去了解一下啦年!
证件不全的话在法律上是不受保护的,你可以去聊宅网,法律网问问相关的专家,希望能帮到你。
像这样的住房一般都是私人开发,无正规的房产证明,是不可以贷款的,后期产生法律纠纷也是很麻烦的.最好是买正规的商品房
合同有效。但是,如果涂改的房价应该多方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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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找物业 物业找开发商 你不直接找开发商,如你能直接找也行。但是退房时不可能按现在的价格的。想要赔偿你就的刷泼妇,文明的你是无论如何要不来钱的,折腾才是硬道理,都吃软怕硬,不论开发商是谁,都怕闹事的,先投诉到12315 不行再投诉到质检 总之就是折腾他。
说真的,我真没有看懂你说明的问题,总的来说你就是想取这一万回来,对不对。 首先,中介公司没有完成你所有交易的过程,中介公司存在失误,你们之间所有的都只是口头上协议,但是你要把你所付的首付款证据准备好,然后拿到法院起诉。中介费你肯定是少不了,也就是说你打赢了只能拿二千块回家。中介公司发律师函没有关系,你直接应诉。 因为中介公司的职责是完完整整完成你们所有交易过程,所以你不必怕。
你可以到银行或找正规的贷款机构办理转按揭贷款。 住房转按揭贷款的业务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买方、卖方、律师事务所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 (3)买方交纳房屋价格30%的首付款(按交易价格与评估价格孰低的原则,一年内免评估,以原购买价为准); (4)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提前一次性还款的确认函(包括所欠资款本息、还款帐号); (5)买方据前述文件及个人资信文件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提出贷款申请,律师初审,银行复审); (6)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7)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银行划款; (8)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且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 (9)买方的贷款银行将30%的首付款付给卖方。 建议楼主可以去易贷中国尝试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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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房子,看房产证和身份证,两者要相符,且是卖房者本人.谨防租户冒充房主骗卖房屋,因此要与卖房人一起到其身份证所在地派出所核实身份.委托他人卖房的更要注意一定要与真房主见面并到其当地派出所核实身份. 2.到房管理部门、物业或居员会核实该房屋是否在抵押或出租等情况. 3.原房是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则要看房主与其单位签定的购房协议中是否有单位优先购买的条款.注意:与原单位的购房协议一定要看,因为不可能没有协议. 4.核实该房产是否为共有,如果是共有,一定要其共有人出具书面同意卖房的协议.特别是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原房产证一般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其实为夫妻共有. 5.注意采集卖房人及交易过程的影像资料(照片或录像),以防如果被骗能向警方或法庭提供线索和证据. 6.如果核实没问题就可签合同进行买卖过户了. 搜房问答为您解答
首先要看你的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般要是每月200元基本可以贷28万, 公式是月缴存额÷缴存比例=每月工资-400元(生活费)÷公积金利率表(带多少年)可推算最高贴息额度 200元÷8%=2500元-400=2100÷103.41(利率)=贷款额
首先要告诉你,好消息,你的房子是能够再卖出去的,不过得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第一,你的产权证必须要拿到手(没有产证的交易属非法买卖行为)。 第二,你得把公积金贷款部分的钱还清,把借贷的债务注销掉。 第三,就是你的费用了,有全额营业税、交易税、印花税。 注:全额营业税:成交价的5% 印花税:成交价的0.05% 交易税:产证面积乘以2.5元 出售的方法:你可以委托合法的正规中介所挂牌出售。 以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的、强制性的个人长期住房储蓄基金。职工个人每月按一定比例扣缴工资,所在单位每月拿出相等金额,两数相加,存入职工个人账户。此项储蓄基金归职工个人所有。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为解决职工住房建设投资基金和职工个人买房、建房及缴纳新增加房租之用。但此房屋公积金不能抵交住房租金,不得上市流通。如有结余,可存入房改金融机构,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单位不能挪作他用。 如职工住房已解决,到退休时,可连本息一起支取归退休职工个人所有。
公积金贷款只能用开于房口所在地城镇国有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的贷款,你的户口在农村是不能用来做住房贷款的,但买过房之后可以凭相关证件将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通过提现的方式提出来。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都应该缴交住房公积金的。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如果公司没有给您缴纳住房公积金,您可以向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如果你的公积金账户建立1年以上,且申请贷款前连续交存超过1年的,那么应该贷款到七成问题不大。
可以用装修的名义取出,很多人都是这样,因为房子的买卖很麻烦,不足5年的还要缴税。
请问你是哪里,南京从下个星期就要调整了,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为1:1
如果是商品房,那么税费为: 1 契税:成交价格1.5%,非普通住宅3%; 2 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3 如果产权证书或者契税税票填发时间不足5年,需要按照成交价格全额交纳5.5%的营业税; 4 如果当地已经强制征收个人所得税,则个人所得税为:(成交价格-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 5 如果是经济适用房,则需要综合地价款,居住不足5年与满5年交纳标准不同; 6 如果是房改房,则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一般是建筑面积×当年成本价×1%(北京市区为15.60院/建筑平米); 商业贷款: 首付款一般是房产评估价值的30%(注意:评估价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同,多数时候评估价格要低于实际成交价格,那么评估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之间的差额部分也应当列入首付款); 公积金贷款: 需要贷款申请人建立公积金账户1年以上且连续交存1年无中断,首付款一般是评估价格20%,北京地区公积金贷款上限为40万元; 组合贷款: 首付款20%或者30%. 如果计算月供,则需要告知贷款数额和贷款年限,以你现在提交数据无法帮你计算
最好是能让新单位给您缴住房公积金, 然后把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给转过来, 否则到退休时手续都不知道到哪里去办理。 单位不缴可以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二章 机构及其职责 第八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应当设立由人民政府负责人和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工会代表、专家组成的住房委员会,作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 第九条 住房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应当按照精减、效能的原则,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 县(市)原则上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需设立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委托住房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六章 罚 则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举个例子,你工资10000元(不是你实发的工资,单位给你照工资表的工资,三险一金的扣缴基数),那么住房公积金是你工资的8%,你个人要缴纳800元,单位要缴纳800元,你公积金应该是每个月1600元,你们所在区域内的上年平均工资公布的数据,比如公布的是人均工资是1500元/月,那么的缴纳的公积金不是以上的算法了,只能以3倍来提取,1500*3=4500元,然后你每个月有4500*16=450+270=720元,不知道你是否理解了。
你要贷63的话只能做商业贷款,你可以把公积金提出来做商贷,具体贷款的年代要看你的还款能力,一般10000的月还是68.83元你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计算一下 商贷的费用都差不多 利息是5.58-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