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和房子价格有关系。 需要交纳的税费如下: 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4、 权属登记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以上价格全部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希望这对你有用!
可以,但是需要你和你父亲一起到公证处做一份公证,你父亲同意由你处理该房产。
你是哪里人?我在北京,今天的京华时报上就有跟你一样的案例,不行自己看看,往上也许也能找到京华时报的报道。
贷款未还清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的;五年后能否将房屋过户给你取决于你公公的意见,你出资购买或偿还房屋月供并不等同于你就有权主张房屋产权,如果你和你公公有意将房屋归你所有,从保障你利益角度考虑,最好双方签订书面协议。<br/>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关键看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br/>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br/>1、 契税:首次购房评估额90平内1%、90平~144平内1.5%,超过144平或非首次3%,买方缴纳;<br/>2、 印花税:房款的0.05% <br/>3、 交易费:3元/平方米<br/>4、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br/>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br/>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br/>1、 印花税:房款的0.05% <br/>2、 交易费:3元/平方米<br/>3、 营业税:全额的5.56%(房产证未满2年的、普通房满2年减免) <br/>4、 个人所得税:房款的1%(.普通房满五年唯一减免)。
是过户前交首付款的,现在北京这边首付款是打入账号的。等到交完税,过完户后就出房本!
您好,没有土地证的房子,照样可以上市交易。而且,尽管没有土地证不影响业主对房屋的使用,不过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将来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不齐,不得上市交易。另外,将来如果遇到房屋毁坏或拆迁的情形,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应该分属两部分补偿,这样土地补偿部分就很难保证。这里就建议您找个正规有名的中介去办理,这样就没有问题了。
任何公证和协议,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br/>只要没有办理过户,住房还属于原房主所有,和买家无关,<br/>买家有协议和付款凭据,可以主张债权和要求及早办理过户
可以,打赢的,至少可以再打回来包含定金共计10万,因为以前我们打赢过!但是凡事设计官司肯定房产交易暂时冻结,肯定不可能再次交易!而且会牺牲一些时间,你一开始提到要着急卖房子,这样不是很划算,建议赶快注销网签,急需出售才是首要任务!<br/> 关键是看你自己的时间和影响,哪个重要先考虑哪个,毕竟在中国官司没有那么快效率!
不要急,不要急!!首先不管婚前还是婚后买的,没有多大关系,过户只看产证上的产权人是谁,过户时只要产权人全部到场签字就可以了(如果孩子是未成年,要带好出生证明,未成年人不用到场签字的).如果离婚证没有,你可以让他到当地派出所开具"单身证明"即可.
是的,你在限购城市贷款买房就算二套了,个税目前只在北京执行差额20%,其他城市还是1%,以后什么样就不好说了。<br/>外地有房,目前北京不一定查得出来,有贷款是一定查得出来的。等全国的房管局联网了,外地有没有房也能查得出来了。在北京买房,认房又认贷,只要查得到房子或贷款,就执行相应的政策。<br/>再说遗产税,有专家说过,中国短时间内不可能实行遗产税,对与否你再了解了解吧。
我直白一点的说,如果再看不明白可以给我留言.<br/>A有35平的房子,后来卖给B,但是没有在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B又把房子卖给C.<br/>如果要办理房屋所有权人是C的房屋所有权证,那么首先就要办理房屋从A到B的过户手续,然后再办理从B到C的过户手续.<br/>写什么协议都是不保靠的,因为房屋的产权是房屋初始登记的那个人名,按相关法律来说,房屋的产权现在还不是B的,而是A的.<br/>所以还是按照法律程序一步一步的走吧 别怕麻烦.要不然以后出了纠纷那才叫麻烦呢.
一、因各地的政策稍有不同,具体应到当地房管所咨询:过户手续如何办,提交什么资料,费用,和办理的时间。 <br/> <br/>二。针对你的问题,无论是办理赠与和交费过户都要花一笔钱,未满五年,可能还要征税5%。 <br/>但说明情况,像你们这样的情况,办理赠与手续可能会好的。 <br/> <br/> <br/>三、如果二者的费用都较高,而你们一方都不想要房子,(因为伤心),可以找一下家卖了,只是签订合同时要求五年后过户,避税目的。所得利益二人分了。也是一个办法。
流程的话是 交钱、签字(房管局变更申请表、)定税、交税、办证、拿证、<br/> <br/> <br/>第一 证明是去你当地开、<br/>第二、如果是单位房 或者是经济适用房的话 是要满5年才能过户、<br/>第三、你买的是商品房还是 自建房、 商品房的话是可以过户、只是没满5年的过户费稍微贵一点而已 、<br/> <br/>费用你看看我发给你的照片、你算下就知道
未过户证明所有权属尚无书证,若卖方认可,入住应该无碍,但为了避免因“入住”导致的意外发生(如发现房屋质量问题)而影响责任认定,最好充分认识并尽快过户……!祝你好运!
房屋属于不动产.我国的不动产采用的是登记主义原则,也就是说只有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才可以证明房子的所有权和该房屋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在特定的时间内是属于你的.
授权委托书是授权B代为办理交易手续的话,你和他不受影响<br/>授权书的意义在于,他可以代替你把房子卖给第三人,他可以代替你行使手续办理程序,作为委托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受保护。也就是B可以签在卖方委托人的位置使合同有效<br/>而你和B做交易,你自己签卖方,B签买方,也就是你自己卖房子给B,你自己签字<br/>那就没有产生实际的委托代理,没有使用委托书的授权<br/>这个合同也是有效的房产交易<br/>所以委托书不影响你们合同的效果<br/>从你和B交易,由于房子不属于你,这委托书也自然失效。<br/>以后B也不可能把自己的房子卖了第三人,却把钱转给你 <br/>希望对你有帮助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明;*方需要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证局公证,希望这对你有用!
对方房产证到手是办理过户至你们名下的前提条件,否则合同客观不能履行。而在等待的过程中不免一些风险。你们在法律上不算是业主,对房屋不享有物权。 <br/>具体见本人网站
二手房是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 1、 购房者(借款人)到房地产经纪公司,办理贷款委托手续,并交纳代理手续费. 2、 提交客户申请资料; 3、 到指定房地产评估所对房屋进行评估; 4、 到保险公司交纳保险金; 5、 银行对手续进行初审; 6、 签购房抵押贷款合同; 7、 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8、 在贷款行存入首期购房款; 9、 过理房屋过户手续; 10、 办理抵押登记; 11、 银行审批后放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你不是还没有签正式合同吗/那你的首付款怎么都付掉了,法律有明确规定:签定买卖合同时支付首付款;至于你以下的问题,合同没签,那就可以在签合同时可以做一份通过双方协商的补充条款,明确注明办理产权证的时间,如未按期办理出算违约,要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约定);还有你最后说的,首付及定金是否能如数退回,那就要看你和开发商签的约定书上有没有注明关于违约后的赔偿问题了,不过一般情况下都会有违约金的,那就要看约定书上注明的是多少了.
新政策里没有提到具体时间确定方法,严格的说房产证发证日才是确权的标志,也就是说取得了房产证国家才认可房产归你所有,取得产权证之前产权人是开发商。 具体如何执行很快会有解释出台,可能会有几种方案 1、以发证日期 2、以完税日期 3、开发商取得大产权之前买房以取得大产权日期,开发商取的大产权之后买房以签定购房合同日期 前2种最有可能因为时间相差不多,也比较好认定。
要把开发商的所有承诺全写在合同内,并把违反承诺的赔偿写清楚。时间很重要
当年你们私自签定的买卖合同没有法律效益,是无效合同。 国家明文规定没有产权证的房产是禁止买卖的,其买卖行为无效。 现在应该是买方着急,他不出钱就别办呗,你都拿了房款了还着什么急。 买方起诉也对买方不利,法院会判买卖合同无效,卖房反还房款,买房反还房屋并向卖方支付房租。这样买方岂不是很惨,卖方收了房租房产还升值了。 买方最愚蠢的做法就是起诉 卖方最阴险的做法也是起诉
你所说的状况是对方还未取得该房屋的产权证,应该属“期房”, 很多地区政策已规定“期房”限制买卖。 虽不受国家法律保护,但在实际操作中也未尝不可进行买卖。 首先你要知道对方的产证为什么没有。是一手买入的吗? 开发商的大产证有了没有?什么时候可以取得产证。 对方有没有银行抵押贷款或其它限制状况。 付款方面我觉得只应该支付部分定金, 待对方产证办出之后再付房款。 还有我不明白你们所说的“房产过户之前的手续单子”是什么? 是谁过户的手续单? 取得产权证后办理步骤: 一、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支付一定比例的房价款。 二、双方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签署 三、填写《房地产销售统一发票代开申请书》 四、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买家签署 五、双方至交易中心办理“买卖转移登记”取得交易中心的“收件收据”即受理单 六、取得产权证,付清剩余房款
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最好不要买,尤其是现在二手房交易政策不明朗,一旦税费增加卖家肯定不愿意多交这部分钱,真这样的话会很麻烦。
营业税按照房产证下发时间起算。 如果可能最好还是办理比较好,或者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因为现在据说政府要对拖延办理产权证的政府部门、开发商以及业主予以相应的惩罚。
1、转赠孩子,契税印花税还是要缴纳的; 2、继承不需要缴税,遗产税目前还没有开征; 3、房产证可以写一家三口,出手时也需要三方签字; 4、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只让自己的孩子拥有房产的处分权
我的理解是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对房屋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想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业主是所有人 物业的所有权是不可能属于物业公司的
产权证虽然没有拿到,但手里有原来的购房合同或在房地产交易部门有登记就受法律保护。由于是按揭买的,登记部门肯定有备案的,银行也有备案,可以去复印。
这一地区争相、楼层为中间层的,每平米单价一般在7000到7300元左右。
对,房产买卖国家明确规定是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而且如果原单位已经明确规定该房产不可以上市出售,买受人在明知道的情况下依旧购买的,则购买行为无效。 问题的关键还不在于没有过户,而是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根本就是无效合同,则交易行为自始无效。就好比两个10岁小孩子宣布结婚的婚姻行为是无效的一样。
中国经济时报:什么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可耻 -------------------------------------------------------------------------------- 2005年10月14日11:58 中国经济时报 文/郭之纯 著名房地产大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撰文,对开发商遭受社会一致声讨的现状表示极大不满。他援引马克思《资本论》里所写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句话为论据,认为开发商争取自己的利益既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错误的,并由此推及“利益集团”一词,称该词不应成为贬义词,表示“坚决反对用开发商是个利益集团作为批评的理由和原因”。 单从字面上分析,任老板说的或许确实符合逻辑。“无利不起早”,人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确实是正当的事情。但是,利益不可耻,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同样不可耻——“君子爱财”固然没错,而关键还在于要“取之有道”。正如人们单纯谋生不可耻,但若以欺骗抢劫偷盗等方式谋生就很可耻一样。现在的房地产商人也即被人们诟病的“房产利益集团”,追逐利益时遵循的又是怎样的一种“道”呢? 许多信息已经证明,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并不是只有房地产商人这一个角色,绝大多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也基本上不是房地产商人的独角戏——许多房地产商人为了追逐利益,不仅勾结了权贵,而且诱奸了学术。他们因为在GDP方面的巨大贡献成为某些地方官员的座上宾,也诱使一些专家积极投靠,摇旗鼓噪,几乎成为“售楼小姐”。可以说,在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普遍有着权、学、商这三种角色。 当然,如果单纯只是这样,还仍然不能被称作“可耻”。问题的关键是,在权、学、商合谋的态势下,这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利益冲动已经极大的膨胀,推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房价上涨潮。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蹿升,许多购房者,已经几乎要终生为一套房子打工——更有些人,即便终生打工也已经无法买得起一套稍微像样的房子。而即便如此,他们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抗争的机会,甚至连话语权也没有,如同被置于刀俎上的鱼肉,只能忍受宰割——这样的局面,当然已经失去了道德上的合理性。此时,人们认为这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可耻,或许还是远远不够的!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近日撰文,对“房价问题其实是个政治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述。若从周其仁教授的逻辑出发,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仅有可耻的成分,甚至还是可怕的——因为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满足,竟然是以公众不良情绪的积蓄乃至社会公平的流失为代价。对这种不独要挟经济,甚至还破坏政治稳定的“利益集团”,人们又怎能不提起警惕,一致声讨! 所以,虽不能说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可耻,但也决不是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不可耻。很多事实表明,当前社会中,可耻的利益集团实在是太多太多,并且不只有房地产领域有所体现。如10月13日媒体上的另一则重磅新闻——药品第17次降价政策遭遇“肠梗阻”,仔细分析之下,其原因也在于此:阻碍药品降价的罪魁祸首,当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医药利益集团”。可以说,既得利益者任志强老板以争取利益正当性推导出“利益集团”不可耻,其实是在偷换概念,愚弄公众,无视常识。 有人曾总结道,当今社会有一道独特的“景观”:专家现身售楼现场,摇唇鼓舌,越来越像商人;同时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专家。该事件,似是对这一总结的生动注脚,可以说,这一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利益集团”打着学术幌子“无赖化”的程度——所以,不仅不是“不可耻”,而且是太可耻。
中国经济时报:什么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可耻 -------------------------------------------------------------------------------- 2005年10月14日11:58 中国经济时报 文/郭之纯 著名房地产大鳄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近日撰文,对开发商遭受社会一致声讨的现状表示极大不满。他援引马克思《资本论》里所写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这句话为论据,认为开发商争取自己的利益既不是可耻的事情,也不是错误的,并由此推及“利益集团”一词,称该词不应成为贬义词,表示“坚决反对用开发商是个利益集团作为批评的理由和原因”。 单从字面上分析,任老板说的或许确实符合逻辑。“无利不起早”,人为自己的利益谋划确实是正当的事情。但是,利益不可耻,并不能推导出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同样不可耻——“君子爱财”固然没错,而关键还在于要“取之有道”。正如人们单纯谋生不可耻,但若以欺骗抢劫偷盗等方式谋生就很可耻一样。现在的房地产商人也即被人们诟病的“房产利益集团”,追逐利益时遵循的又是怎样的一种“道”呢? 许多信息已经证明,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并不是只有房地产商人这一个角色,绝大多数的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也基本上不是房地产商人的独角戏——许多房地产商人为了追逐利益,不仅勾结了权贵,而且诱奸了学术。他们因为在GDP方面的巨大贡献成为某些地方官员的座上宾,也诱使一些专家积极投靠,摇旗鼓噪,几乎成为“售楼小姐”。可以说,在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中,普遍有着权、学、商这三种角色。 当然,如果单纯只是这样,还仍然不能被称作“可耻”。问题的关键是,在权、学、商合谋的态势下,这个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利益冲动已经极大的膨胀,推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房价上涨潮。近些年来,由于房地产价格不断蹿升,许多购房者,已经几乎要终生为一套房子打工——更有些人,即便终生打工也已经无法买得起一套稍微像样的房子。而即便如此,他们却基本上没有什么抗争的机会,甚至连话语权也没有,如同被置于刀俎上的鱼肉,只能忍受宰割——这样的局面,当然已经失去了道德上的合理性。此时,人们认为这样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可耻,或许还是远远不够的! 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周其仁教授近日撰文,对“房价问题其实是个政治问题”作了充分的论述。若从周其仁教授的逻辑出发,当前的房地产“利益集团”不仅有可耻的成分,甚至还是可怕的——因为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满足,竟然是以公众不良情绪的积蓄乃至社会公平的流失为代价。对这种不独要挟经济,甚至还破坏政治稳定的“利益集团”,人们又怎能不提起警惕,一致声讨! 所以,虽不能说所有的利益集团都可耻,但也决不是所有的利益集团都不可耻。很多事实表明,当前社会中,可耻的利益集团实在是太多太多,并且不只有房地产领域有所体现。如10月13日媒体上的另一则重磅新闻——药品第17次降价政策遭遇“肠梗阻”,仔细分析之下,其原因也在于此:阻碍药品降价的罪魁祸首,当然是那些大大小小的“医药利益集团”。可以说,既得利益者任志强老板以争取利益正当性推导出“利益集团”不可耻,其实是在偷换概念,愚弄公众,无视常识。 有人曾总结道,当今社会有一道独特的“景观”:专家现身售楼现场,摇唇鼓舌,越来越像商人;同时商人现身讲坛,著书立说,越来越像专家。该事件,似是对这一总结的生动注脚,可以说,这一事件,让人们看到了“利益集团”打着学术幌子“无赖化”的程度——所以,不仅不是“不可耻”,而且是太可耻。
一首先需到你原来的按揭银行去询问一下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行就比较方便,否则就有点麻烦. 如能转按你只需要到房屋中介机构去发布一个售房信息(免费),中介机构就会想尽一切办法帮你卖房,谈好买家后双方到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行了,或者买家愿意一次购买,经过公证处公证一下,让他帮你把未还的款归还银行,取出产权证变更成买家的名字就完了,但注意收完款. 如果不能办理转按手续,你就必须把以前你未还完的按揭款全部归还完后,取出产权证方可卖房
贷款的房子,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都会抵押在银行(有的银行只要房产证),贷款交完了才还给你,但是你可以拿到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复印件。买房迁户口还要看你买的多少钱的房子,相关问题最好咨询你所购买的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管理人员。全国没有统一的,每个地区政策都不一样
1、买方同意卖方不迁出 事先与买家协商是否可以不迁出户口(买方同意的概率极小)。哪怕买方同意卖方不迁户口,也需要和买方在《补充协议》里面写清楚,已经告知他户口不迁出且买受人已经同意,避免后期纠纷。 2、买方没有同意卖方不迁出 如果买方没有同意卖方不迁出户口,那么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就涉及违约了。
(一)求学 如果是升入大中专院校就读,需要迁移户籍到该校所在地,则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证。然后持个人身份证和户籍迁移证到该校报到,到时该校及其所在地的户籍机关就会帮忙帮里户籍等事项了。 如果毕业离校时,户籍迁移回原籍,则持报到证、户籍迁移证到原籍户口管理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户籍迁回需要发新身份证,而新身份证往往需要比较长时间才能发下,为了工作生活方便,新证件没有下来之前万不可给把旧身份证交回。 如果毕业后继续到异地他校深造,则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户籍迁移证等到新校报到,到时该校自会安排你办理户口迁入。 如果是毕业后到户籍和档案托管在人才市场,则需要什么证件,办理托管手续和缴费的时候,人才市场会说明和要求的。如果是户籍迁移到工作所在地,则持报到证、户籍迁移证、所签单位的证明、就业合同等到工作单位所在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也有些公司会帮忙集中办理。 (二)婚姻 结婚后的户籍迁移,常见有两种,一种是女方户口迁移到男方,另一种是男方户口迁移到女方,流程和所需证件都是一样的,下面以女方户口迁移到男方为例。 (1)先到男方所在地的社区或是村委会开娶入证明,再持证明书、男女方身份证、男方户口本和结婚证,到男方派出所开户籍迁入同意书。 (2)再去女方户籍所在社区或是村委会,开嫁出证明一类的文件,持该文件到女方户籍所辖的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证。 (3)然后持上述证明和户籍迁移证、男女方身份证、结婚证、男方户口本等,到男方户籍所辖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上述流程各地公安机关可能要求不太一样,但所需证件基本差不多的 如果是离婚后,在单身状态下进行户籍迁移,则需要持迁入地的同意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证,然后持户口本、离婚证、户籍迁移证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即可。 (三)工作置业等 工作需要迁移户籍,则持工作单位的证明和聘用合同,如果是人才引进等情况,则持政府所发给的引进凭证和聘用合同,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同意迁入证明,然后持该证明、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原籍开户籍迁移证,后持单位证明文件、身份证、户籍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 如果是买房迁入户口,往往需要附加房产证。如果是贷款买房,在交房时房产证已经被银行压着了,则需要找银行开证明或是打还贷证明。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在买房和交房的时候,开发商会帮忙办理的,不需要单独办理。程序也基本跟投其他迁移情况相似,不同的是多了房产类不动产证明。
按照规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收付双方订有符合《经济合同法》的经济合同。 (2) 收付双方信用较好,都能遵守合同规定。 (3) 要有货物确已发运的证件,包括铁路、航远、公路等承运部门签发的运 单、运单副本和邮局包裹回执等。 对于下列情况,如果没有发运证件的,可凭有关证件办理托收手续: (1) 商业、供销、外贸部n系统内及相互之间,国家物资局、粮食、其他商 业(如水产、农机等)系统内的商品调拨、自备运输工具发送或自提的;易燃、 易爆、剧毒、腐蚀性的商品。以及电、石油、天然气等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或线路、 管道运输的,可凭付款单位确已收到商品的证明(粮食部门可凭提货单及发货明 细表)。 (2) 铁道部门的材料厂向铁道系统供应专用器材,可凭其签发的注明车辆号 码和发运日期的证明。 (3) 军队使用军列整车装运物资,可凭注明车辆号码和发运日期的单据;军 用仓库对军内发货,可凭总后勤部签发的提货单副本,各大军区、省军区也可比 照办理。 (4) 收款单位承造或大修理船舶、锅炉或大型机器等,生产周期长,合同订 明按工程进度分次结算的,可凭工程进度完工证明书。 (5) 付款单位购进的商品,在收款单位所在地转厂加工、配套的,可凭付款 单位和承担加工、配套单位的书面证明。 (6) 合同订明商品由收款单位暂时代为保管的,可凭寄存证及付款单位委托 保管商品的证明。 (7) 使用铁路集装箱或零担凑整车发运商品的,由于铁路只签发一张运单,可凭持有发运证件单位出具的证明。 (8) 外贸部门进口商品,可凭国外发来的账单、进口公司开出的结算账单。
在全球化迅速发展的今天,人们固定地在一个地方生活和工作的时间越来越少,尤其是现在的80后、90后,他们更喜欢“迁徙”的生活方式。我国实行户籍制度,因此,对于到外地生活工作的人们来说,户口的迁移就显得格外重要。 我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登记户口登记的原则,即当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方便生活。 户口迁移是件不容易的事情,需要办理人准备很多证明材料,才能保证户口顺利迁移。那么户口迁移都有哪些证明材料呢,主要按以下几种类型分类: 一、外省市户口迁入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二、户口迁往外省市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向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三、市内户口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市内户口迁出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材料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 目前的“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连外村农民都不能够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1/3甚至更低。这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
你好。 找不到人,就解决不了问题。 继续找原户主!如果派出所有熟人或朋友,看能否帮忙帮你打听现户主的其它亲属情况。 要吸取教训啊。
迁入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所内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属婚迁的入户,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 所间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属婚迁的,须附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属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的,须附交房产证复印件。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后,再到入户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 跨区迁移:凭户口簿、公民身份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派出所受理、审批;婚迁住户须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等复印件;分房、购房、建房办理迁移住户,须交房产证复印件。审核通过,凭入户派出所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市内迁移证》,再回来办理迁入手续。
买开发商40年产权后并不能真正拥有房屋4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需要续期。 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对房屋年限有所了解,不能买一套40年产权的房子只能用20年,这是得不偿失的。另外,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应对客户说明商品房使用年限具体有多久的问题。
1. 必须已在此商品房居住了; 2. 申请填写《投资、购房落户、申请表》; 3. 户藉证明(应该到原籍派出所出具证明); 4. 出具居民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迁入人员16周岁以上的都需要复印件); 5. 出具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6. 《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在银行抵押,必须到银行复印盖该部门的印章; 7.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合同需有“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所商品房管理专用章”没有专用章的请到房地产交易所补盖); 8. 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9. 系法定结婚年龄前成年子女需出具未婚证明(到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 10.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11.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12. 契税完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3. 如果贷款需到物业复印首付款发票; 14. 如果贷款需到银行出具目前已还款额证明; 15. 如果贷款已还清的需出具银行证明; 16. 如果贷款打印贷款还款明细; 17. 两个孩子的出具二胎生育指标证明(到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 18. 出生证及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19. 迁入人员的(小孩除外)工资收入证明;
院子一般都是赠送的,没产权。所以你只管买。不用给院子钱。院子原房东有什么用呢?还不是你用!
你可以办理固话和宽带一起移机的业务,同时将原来的户头转到新搬的户头上,这样的话帐号和密码就不用更改,而且对于新用户也比较方便,以后有什么问题就可以直接自己去办理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去找原来的户主了。
这个跟谁还贷没关系,只要有钱还进去就行了。<br/>房产一般跟户口关联不大
您好,您可以依据合同起诉对方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并可强制执行,合同中若有关于户口的约定则可一并执行。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具体诉讼事宜。
最直接安全的方式就是去当地房管局查权属这个也比较方便,其次就是看房本就是房本是不是双证齐全,现在基本上是双证合一,分别有土地章和房管局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