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属于不动产.我国的不动产采用的是登记主义原则,也就是说只有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才可以证明房子的所有权和该房屋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在特定的时间内是属于你的.
房屋属于不动产.我国的不动产采用的是登记主义原则,也就是说只有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才可以证明房子的所有权和该房屋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在特定的时间内是属于你的.收起
买卖房屋其实就是房屋的所有权的转移。你卖房屋,也就应该协助对方办理房屋过户,只有过户了,产权才会在法律层面得到承认。<br/>房屋过户是卖房屋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房地产等不动产权利我国实行公示制度,因此你应当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房产证没过户,所有人仍然是你姐姐。你与你姐姐的协议是成立的。你姐姐如果把房子卖给别人你可以追究她的违约责任,同时你也存在未能按约定分期付款的情况,也要向你姐姐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还要看你们当时合同的约定。
主要税费有: 1)营业税:实际销售金额*5.2%, 卖方交(超过5年不用交) 2)城建维护税:营业税*1%, 卖方交 3)印花税: 实际销售金额*0.05%, 买卖双方都交 4)教育附加税: 营业税*3%, 卖方交 5)个人/单位所得税:实际销售金额减去原登记价的差价*(个人20%或单位15%), 卖方交 6)契税:实际销售金额*1.5%, 买方交 7)登记费: 公司80元或个人50元, 买方交 8)房地产证贴花:5元/证, 买方交 9)房地产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 *3元/㎡, 买卖双方都交 10)土地使用费:面积*3元/㎡, 卖方交
分契税,税,个税,评估费,中介费,如果满二年,税就省了,如果满五,个税就省了,详细情况请打13812792364
可以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也可以先委托律师给房管局发一封律师函,一般房管局那一关他们就过不了
打你就该立即报警,这没什么好考虑的.<br/><br/>话说回来,您也要想开些.打开门做生意,什么样的人都有可能碰到,如果当时没有报警,事后又无证人,这口气也就只能自己咽了.如果伤得不重,就算了,以德报怨,事后也许她想通了,会知道自己错了的.就算她想不通,将来也必然会为自己的脾气付出更大的代价.你要想她灭亡,就让她更疯狂吧.
1.你的买房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因为房子仍登记在原房主名下,所以在法律上房屋的产权仍是原房主的。<br/>2.即便原房主的继承人继承了房屋,但是你可以请求其继承人过户。<br/>3.按法律规定,现首先应将房屋登记在其继承人名下才能完成过户,否则无法完成。<br/>若需要可联系,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为你提供方案。
先让卖房人的家属去当地派出所开一个死亡证明,然后死者配偶凭借此证明去房交所办理过户手续,----费用不多,只有几十元;然后你再和这个死者配偶进得房屋交易就可以了
按照法律层面来说房子还属于他。你可以与他协商过户,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起诉。
你好,因房屋属于限售房在一定时期内禁止上市交易,在禁售期间内买卖违反规定,可能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全款的话需要几天他就可以拿到钱,贷款的话需要一个月左右,对卖房来说就只是拿钱的时间问题,他能等就可以。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继承人以遗嘱的方式安排房产的,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应该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分配房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之外还有房产未处理的,那么这部分房产则按照法定继承情况处理。已经按照遗嘱单独继承了遗嘱中所涉及房产的继承人,仍然有权利参与法定继承的房产分配,除非遗嘱中明确表示该继承人不得再继承遗嘱房产之外的房产。
遗 嘱 <br/><br/>立遗嘱人:李××,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 * 市××路×号×室,身份证号:××××。 <br/><br/> 我今年78岁,在立遗嘱时精神清醒,由于年事已高,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发生意外,故立遗嘱,由于我握笔困难,由刘应良律师代我起草本遗嘱,由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刘应良律师、陶小平律师进行见证。遗嘱内容如下: <br/><br/> 1、将我位于 * * * 市××路×号×室的房产一栋(房产证号:××××)由儿子李××继承。 <br/><br/> 2、除上述房产外,我其余的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理。 <br/><br/> 3、我指定刘应良律师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 <br/><br/> 5、本遗嘱一式三份,我本人、遗嘱执行人、湖北诚信联合律师事务所各保管一份,继承开始时由执行人负责实施。 <br/><br/>立遗嘱人:李×× <br/><br/>代书人:刘应良律师 <br/><br/>证明人:王××<br/> 在场人:张 * *<br/><br/>时 间:二00九年**月**日
对房产,要写明详细地点,日后归何有所有.<br/>对不动产,写明归何人所有就可以了,遗嘱的形式本身并不重要,建议进行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立嘱人完成,且,经公证的非经另一份公证不能撤消,其他形式的证明其是否有效是关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生前立下自书遗嘱,指定由原告一人继承涉案房屋。自书遗嘱所立程序及表现形式均符合法律规定,故该自书遗嘱依法成立,应受法律保护。现已离世,原告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据生前所立遗嘱主张继承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的诉讼请求,理由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告在涉案房产中所占份额较多,从有利于当事人生活便利、生活习惯等情况考虑,涉案房产归原告吴某1所有较为适宜,但应按被告应继承份额予以折价补偿,即原告应当按照涉案房产价值60000元的1/10折价补偿被告吴某3金额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