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首套房是吧?第一,社保你有没有呢,有的话基本没影响,没有也没什么大的问题,一般的中介公司都能帮忙做纳税证明,收入证明也很简单,你没有社保可以用银行的流水账的。第二,所谓的那个6限购令,你在的城市有没有出具体的政策呢?其实这些你随便找个中介问一下他就会告诉你,其实很多东西都是可以合理规避的。
事实已经成立了,你还能说什么呀。口头的协议也是协议。肯定不能领取房产证。你说是小产权,最好你和对方要求提供一些相关的批准文件。如果对方说的是小产权而又不给你提供一些批准文件,那么他就存在欺诈成分。因为小产权至少要有一些当地政府或上级批准的文件,否则就是违法建筑。那你就能打赢官司
正确答案:A,C,D 解析:职工用于住房消费时可以提取公积金,条件包括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比例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目前一般为10%~15%。职工丧失缴存条件时的提取条件之一是,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
学区房要看孩子多大了,近一两年上学可以考虑,如果差的多就算了,目前政策频出,这方面政策也在变。<br/>不过有钱,有条件可以考虑买房。
给你这样的建议 你现在需要买房 社保没有一年 那这个条件肯定不行 还有一种方法 那就是您现在成为广州户口也是可以买房的 那现在您需要怎么成为广州户口呢 那就是人才引进 如果您在广州有亲戚可以搭户那就可以先搭到亲戚家 如果没有那就可以先落到集体户到时买好房了再迁到房产上 具体办理方式是 先向广州人才市场申请办理人事代理 这样你就可以把档案户口落到广州
内容只要有自愿出资赠与子女个人所有就行了,证据则最好通过银行转帐方式从父母的银行卡上转帐到卖房者户头上,为避免将来出现纠纷,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主要是产权的期限,这样对应的价格应当低一些。房子质量与建筑商在关系,施工中有没有偷工减料的问题等等,与年限没有关系。
市场化竟争,只要有市场,就有这房价存在的理由。这位领导是生意脑袋,做为建设局的领导,对房地产行业估价也是无可厚非的。<br/><br/>所以,老百姓也只能在这里发发牢骚了。老百姓能不能接受? 我想这位领导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估计就是房子能卖出去就是老百姓可以接受,卖不出去就是老百姓接受不了!<br/><br/>呵呵,发发牢骚解解气吧,有钱还是把这房子买了吧。不然下一批房子出来,一定会有更高的房价!
市场化竟争,只要有市场,就有这房价存在的理由。这位领导是生意脑袋,做为建设局的领导,对房地产行业估价也是无可厚非的。<br/>所以,老百姓也只能在这里发发牢骚了。老百姓能不能接受? 我想这位领导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估计就是房子能卖出去就是老百姓可以接受,卖不出去就是老百姓接受不了!<br/>呵呵,发发牢骚解解气吧,有钱还是把这房子买了吧。不然下一批房子出来,一定会有更高的房价!
你当然有资格啊 你是中石化的 你老公又不是 这房子是你老公的<br/>说明中石化没给你房子补贴啊 把你的工龄一算 就会有个补贴标准 <br/>你这算是无房户 你可以拿全部补贴 你把你现在的住房当时购买的一些证明给公司的看 说明你这住房没有享受优惠的 去吧 哈哈 大几万块补贴啊 恭喜你了
签了认购书,定金一般不能退,你找开发商商量商量吧,预祝你能退到定金。
您好,房产证下发后会放在您手里; 但是,是不能再拿房产证去做抵押贷款了,一套房子只能贷款一次,而你这套房子已经有贷款信息,如果再去抵押,就有记录,二次贷款是不被允许的。 谢谢,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1、没有办理土地证书的原因?如果是无法办理的话将会制约将来的过户。 2、不办理过户的话,国家是不认可你对该房产的所有权的,原业主依旧可以将该房产办理抵押等等。
只要有正式的格式合同,说明房子是合法出售的,就怕房子已经抵押给银行了,可以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如果没有抵押,要催促开发商尽快签合同,然后一同去登记备案,才受到法律保护。
1、户名一定提前想好,一旦确定不容易更改;2、面积确定好,误差的处理原则确定好;3、总价确定好,付款方式、时间确定好;4、交房日期确定好,延期的违约责任确定好;5、装修标准确定好,免得有争议;6、产权证的办理时间确定好时限;7、质量保证确定好。 关键是签订合同后务必买卖双方一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才受到法律保护。
房子你入住了吗?只要入住就没有问题,单位的房子卖给外人的非常多,卖主绝对不会和你打官司,因为他是有单位的人。
关键是签订合同后务必买卖双方一同去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才受到法律保护。
不经过中介当然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是经过中介介绍后自己私下成交跳过中介的,会被中介追索相关服务费用。 少了中介毕竟少了一个监督和执行方。 交易的安全除了看交易双方的人品另外一个方面就是要看合同的相关保障条款,是否对交易另一方有制约以及违约的罚则
要和开发商好好协商,因为即使开发商有理也不愿意打官司,可以和开发商推迟交房的违约互相折抵一下,即使缴纳违约金其实也并不多,你可以表态在法庭上面见面,你就说有媒体参加,吓唬他们就可以。
购买二手房关于楼房质量问题,你可以咨询当地的居民,在说了,二手房也是事实在在的摆在你的面前,你自己也可以看的出来.一般这个房主是不会给你再合同里面约定了.
可以哈,如果开发商还没有办理分户产权让他盖章你自己拿去房管局变更一下备案信息就行了!最好现在办理,如果产权已经下来费用就高了哦!!!! 注(房管局网站有专门的表格格式)
同意楼上的,但是你堂弟&你办理过户时,需要原房主的身份证!
不需要公证但是必须登记备案,根据合同法只有房屋、土地买卖合同必须登记备案才生效,才受到法律保护,其它合同是签字生效。
如果是您爱人带您去签字手写委托就可以了,如果是朋友还事公正委托比较稳妥,在委托书中一定要写清委托事宜。
很多地方政府的格式合同就有按套卖的选项,这是合法的,关键要看图纸与实际是否吻合。
注意事项一、避免中介公司的暗箱操作 其一,某些中介以个人买房名义现金收购业主房屋,利用收购的形式赚取不正当差价;另外,业主名义上虽已出售了房屋,获得房款,但实际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销售中利用仍为业主名下的房产(尚未过户)从事不法活动,业主仍然拖不了干系。 其二,当业主与中介公司签订独家代理协议时,协议中可能存在霸王条款,主要是在代理协议中无代理销售时间的限制及不能按时完成委托的赔付标准,但是如果业主不通过该中介售房,却要承担高金额的违约金。 其三,在交易过程中,大部分情况下,所有费用都须买方承担,但不法中介不明确告知买方在交易过程中需要交纳的费用,只告知买方全部买下标的房产需要的价款,实际上所谓的“全包价”比经纪公司应该收取的服务费用及代收的税费等相关费用高得多。 注意事项二、房屋本身状况 用于交易的房屋是否为非法建筑或已被列入拆迁范围; 房屋权属是否存有争议; 房屋是否为共有,出卖人未经共有权人同意; 房屋是否已出租他人,出卖人未依规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等权益的; 房屋是否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是否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属转让; 交易房屋是否存有质量瑕疵。 注意事项三、维修基金余额的结算与更名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注意事项四:水、电、煤、电话、物业管理费等生活费用的结清手续 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只好自认晦气,补缴欠款。虽然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 注意事项五: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修及附赠家电、家具的验收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注意事项六:户口问题 按照通常的交易习惯,卖方应当在过户或交房前将户口迁出。有时由于暂无能够入住户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学等原因,交易中卖方会要求推迟户口迁出的时间。对于这类情况,双方应书面约定户口迁出的时间及违约责任。由于户口一般无法强制迁出,因此买方对户口延迟问题应当采取慎重的态度。 注意事项七:评估状况 在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环是需对交易房屋进行评估,在这个环节存在的风险就是房屋评估价偏高或偏低,偏离房屋的市场价值。高了卖不出去,低了将遭受损失。 注意事项八: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对上述问题进行明确约定,避免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纠纷也有章可循。如果双方约定的交房时间位于交易流程的最后环节,买方可预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后再支付,这样可以提高卖方履行交房义务的主动性。房屋交付后,双方应签订一份房屋交接书,将交房中完成的事项写入其中,以书面形式确认双方对于房屋交接事项的认可。特别是某些交房事项(如维修基金更名、户口迁出等)无法按期完成时,更应当签订房屋交接书,将未完成事项以及何时完成写入其中,以便将来如期如约履行
如果已经在办理过程中那么更改的可能性不大,不过可以咨询当地的房地局,告知现在办理房产证的进度,看看是否还来得及撤回原来的房产证办理申请并且重新申请
你们牵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我接手过这样的一件事情,法院是同情弱者的。
房子不是黄金,即使黄金也要跌价,香港,日本经济泡沫房产暴跌一半,人家是真正市场化,中国房价一跌立刻有人跳出来叫喊,为什么,因为触及到某些人的利益,房产大老语出惊人房地产就该暴利,尽管百姓叫苦不迭,然而有些人的话一句顶一万句,房价高低不由百姓来定,所谓上涨按市场规律,下跌有政策保护!中国特色市场经济!!!!房产上涨背后是土地上涨,增加财政,房价飙升,大大拉动GDP,有力提高政绩,有利于形象工程,焉能下跌!!!当初股市60倍市梦率,闽东电力更报出80倍的天价,泡沫明显,某些人却瞪着眼说很正常,结果如何,然而房价有其自身的规律不是哪个人所能掌控的,围湖造田终将受到大自然的惩罚!!!水皮先生说好;该跌的,早晚要跌,股市如此,房市也如此
《民法通则》第78条第1款规定:财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有。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于同一物享有所有权。共有的主体称为共有人,客体称为共有物。财产的单一所有是指一项财产的所有权的主体是单一的,某人对某项财产单独享有所有权;财产的共同所有是指一项财产的所有权主体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不同的人。共有关系是指各共有人因对同一物共有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共有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房屋都享有所有权,因此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房屋共有人对房屋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每个房屋共有人对共有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其他共有人的侵犯。 对房屋共有人的确认,和对单一房屋所有权人的确认一样,适用关于房屋产权确认的一般原则和方法。房屋所有权的取得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不以房屋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而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二是继受取得。继受取得是指以房屋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为依据,通过某种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从房屋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房屋所有权。 确认房屋所有权的惟一依据,是存在着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事实。这里的事实,既包括书证、物证,也包括证人证言及其他证明,但首先应以书证、物证为依据。找不到书证、物证的,再寻找证人证言和其他证明。证明房屋产权的书证、物证,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房屋产权证。包括土地改革时发放的房地产证;建造房屋后领取的房屋产权证;产权变更后领取的所有权证,包括买卖、受赠、继承等取得房屋产权后所领取的房产证。(2)其他书证、物证,包括遗嘱、信件、分家析产合约书等。在本案中,《房屋总登记册》、《区房地产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注明该房系王某、赵某共有,但是这些房产证件又是不完备的,因为房产证共有栏没有赵某的登记号。在现实生活中还有共有是以代表人身份登记,这种现象在农村比较普遍。因此,房屋所有权的确认,除了要以书证和物证为依据外,还应当通过历史事件作为证明。此商品房确系王某一人出资购买,长期以来也是王某独自经营。赵某也承认,自己未曾参与买房事宜,末为买房付出任何资金:因此,应当确认此商品房是王某一人独自享有所有权,共有只不过是一种假象。其中证件上赵某的名字,是王某由于历史原因而加上去的,应认定其无效。但本案王某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订购单上应该有确切的签定正式合同的日期,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时和你签定合同,就违约了啊。如确实违约你可以委托律师走司法途径。
在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情况下,很多房屋的交易就是通过开发商更名就可以解决,不必等到办理产权证再过户,那样会增加很多费用.具体办理程序是由客户提出申请,开发商到房管局撤消合同备案,再由开发商和第三方签定买卖合同,相当于是买方直接从开发商手上购买,只需交纳更名费.
各地做法不同,根据国家《未成年保护法》相关规定,监护人处置未成年人财产权,必须是为了未成年人利益而处置。问题在于,你怎么知道他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因此,各地出现不同做法,比较慎重,有的采用监护人声明的方式,有的采用以未成年人名义开设专用帐户等方法。因为容易引发争议,也有许多地方对未成年人房产处置就不办有关手续。
没有20%的房产所得税这个项目,只有获利部分20%的个人所得税,比如10万元的原值卖出12万元的价格,只对2万元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在无法取得原值的情况下,有些城市就是核定一个固定的税率,比如房价的1%,北京就是这样。
我们这里的供你参考:持护照、买卖合同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按下列标准办理。 经济适用房: 未满五年: 补交土地出让金:二手房成交价格*1%(买方缴纳) 营业税:二手房成交价格*5.5%(卖方缴纳) 契税:二手房成交价格*2%(买方缴纳)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80元 满五年: 综合地价款:二手房成交价)*1%(买方缴纳) 营业税:二手房成交价*5.5%(卖方缴纳) 契税:二手房成交价*2%(买方缴纳)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80元 商品房: 满五年: 交易契税:二手房成交价*2%(买方缴纳)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未满五年: 营业税:成交价*5.5%(买方缴纳) 交易契税:二手房成交价*2%(买方缴纳) 印花税:二手房成交价*0.05%(买卖双方各缴纳) 证件工本费:80元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当年购入价-装修费-契税-印花税....)*20% 144平米以下视为非普通住宅,144平米以上或单位产权房交易契税按4%缴纳
转让手续费:住房按每平方米6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非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18元交纳,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你去你们当地的二手房交易公司,一问就行,他们会给你算的明明白白。
首先说一下,五年后的保证就算有律师保证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房价是否过高,可参考周边房子的价格来比一下,二手房按揭一般是总房款的60%,过户费其实就是各项税费的总和加上工本费。而工本费只有300元左右。内部转名是行不通的,房产证在房产登记部门有登记,就算是赠与,税费也不少。这是国家为了防止买卖双方逃税而设立的新规。
如果开发商其它手续齐全,这样做虽然不合法,但的确是一种偷漏税的办法,因为房屋的合法凭证是产权证,发票金额的多少不影响房产的价值,而且一旦追究起来,自然是开发商的责任,购房人没有风险。
巅峰体验 :你好! 你的情况可以采取两种办法:一是由你的单位回购,前提是你现在的房子是买的房改房;二是把现在的房子进行抵押贷款,而集资建房用现金购买。
这套房子得产证先是办理你 父母得名字,然后产证办好后去公证处公证,说明这套房子是你父母赠与你一个人得,与你妻子无关就可以了
你好: 你描述的问题不是很完整,如果房本没有过五年的话:你要缴一个营业税成交价的5.5%/契税成交价的1.5%/印花税成交价的0.1% 加上卖方的0.1%是个0.2% 如果卖方是小产权的话,那么要交一个土地出让金:建筑面积乘以15.6% 还有不出五年要一个个人所得税《成交价-购房价*合理费用》乘以20% 现在你要缴的就是这些钱 如果交易的二手房过了五年,那么就不用缴营业税了 自己算算吧 还不懂的话就看看我的博客吧:
可以不给钱的,乙方(指我们)于拿到房本十个工作日内由发贷银行支付给卖方剩余27万元房款。我们在拿到房本的十个工作日后,有银行支付,但是银行为什么没有支付呢,公积金办理的问题,1.政策问题,2.工作人员拖沓,那就不怕了,就一追到底,就酸赔钱也不用咱给
持开发商提供的房物交付表、契税金表、维修基金核算表,测绘图纸和业主身份证,契约到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登记处办理,时间是10个工作日,费用各地略有不同,一般在100元以内,契税按2%(普通144平米以下)-4%(高档144平米含144平米以上的房屋)维修基金2%(多层)-3%(高层或小高层)
直接过户给你吧,让你妈放弃那50%,否则你妈死了的话那不还地在来一遍吗>?
lu230478 :你好1 房地产建设总投资土地购置费、拆迁补偿费、土地开发投资、配套工程投资、建筑工程投资、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财务费用、不可预见费和其他费用。
如果他们是防着你妈,那可以把房产直接过户到你的名下。 你爷爷奶奶百年后的财产,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如果当时第一人继承人的活,就直接被第一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的话就被第二继承人继承,所以你不一定有继承权噢! 注:第一继承人是指:配偶、子女、父母 如爷爷过世,他的财产第一继承人是:你爷爷的爱人、你爷爷的子女你爷爷的父母。
不怕不怕 :你好!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这个项目是否是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是开发商破产前,你和开发商办理了房产交接手续吗?如果是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办了交接手续,可以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一个开发商破产的证明,可以办理交纳契税和产权证及公积金提取等手续。如果两个问题有一个没有办,你和开发商的买卖就没有完成,你和开发商的关系还停留在债权关系阶段,就办不到产权证。你只有等待该企业清盘时申请破产赔偿,能赔多少,就看开发商的破产的资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