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城镇老年人优待证在哪里办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以下简称《办法》),从2010年12月1日起,在全区启动广西老年人优待证制发工作,2011年1月1日新证正式启用,老年人持证可在全区范围内享受“一证通”的优惠待遇。
新的老年人优待证分红、绿两种颜色,其中红色证发放对象为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绿色证发放对象为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70周岁以下(不含70周岁)的老年人。
从2010年12月1日开始,桂林市老年人(或亲属、或代办单位)可以到其户籍所在村居(社区)申请办理。
相比原《桂林市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方法,这次新证办理更加简单方便。符合年龄的老人只需要提供正确的姓名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籍不在桂林,但在广西行政区域内的老人,需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新证。而户籍不在广西境内,但跟随户籍在桂林市行政区域内的配偶或子女生活满一年以上(凭外来人口暂住证)且年满60周岁的外地老年人,可按上述要求,到其配偶或子女所在辖区内办理。
答:1、县民政局受理申请 2、县民政局对身份证或户口簿审核,符合条件的当日办理。 3、县民政局整理资料、归档。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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