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常识中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有哪些?
消防常识中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有哪些?
消防常识中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有:(1) 七氟丙烷灭火系统的灭火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 1. 3倍,惰化设计浓度不应小于惰化浓度的1. 1倍。(2) 固体表面火灾的灭火浓度为5.8%,其他灭火浓度可按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附录A中表A-1的规定取值,惰化浓度可按附录A中表A-2的规定取值。附录A中 未列出的,应经试验确定。(3) 图书、档案、票据和文物资料库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 宜米用10%。(4) 油浸变压器室、带油开关的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等防护 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用9%。(5) 通信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灭火设计浓度宜采 用8%。(6) 防护区实际应用的浓度不应大于设计浓度的1. 1倍。(7) 在通信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房等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 大于8s;在其他防护区,设计喷放时间不应大于l0s。
答:灭火浸渍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木材、纸张、织物等固体表面火灾,宜米用20min。2) 通信机房、电子计算机房内的电气设备火灾,应采用5min。3) 其他固体...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