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我同学的自行车被偷了
那时候我要出去接同学,然后又碰见他,我随口问了他一句借单车给我,结果借给我,但是我在接同学的时候被偷了。他让我赔他2000元,但我又没那么钱,我不想赔,怎么办。
从法律上讲,你与同学之间构成借用合同关系,合同法虽然没有借用合同的规定,但基于理论可以参考适用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规定,由于你保管不善(虽然小偷很可恶,但你没将自行车放保管站保管,本身也有保管不善的过错),应先赔给你同学。但该自行车是否值2000元,你同学负有举证责任,必要时可通过诉讼解决。
当然,同学情谊为重,2000元对你们双方来讲都不是小数目,建议你们将这事告知父母,由父母出面解决比较好一些。
答:抬举你呀。宝马也好,自行车也好,都是给人代步的。在你还没有汽车之前,你的自行车就是你的宝马。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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