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眷身份如何认定?
归侨、侨眷身份如何认定?
事项名称:归侨、侨眷身份认定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受理机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 决定机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 监督电话:0510-81825520 联系电话:81825651 是否即办件:承诺件 是否发证:发证 是否收费:不收费 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是 其他办理地点:行政服务中心;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N区; 申请材料: 华侨: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我国护照及现居住国签发的长期居留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华人:需提供现居住国签发的本人护照及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有效证件; 归侨:提供归侨证 侨眷: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能证明其亲属关系的材料。
港澳同胞:需提供本人的港澳身份证、港澳同胞回乡证 受理条件: (1)、华侨: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我国护照及现居住国签发的长期居留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2)、华人:需提供现居住国签发的本人护照及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有效证件; (3)、归侨:提供归侨证; (4)、侨眷: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能证明其亲属关系的材料。
服务指南: 一、申请。申请人持下列文件资料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许可申请: 1、华侨: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我国护照及现居住国签发的长期居留证,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2、华人:需提供现居住国签发的本人护照及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有效证件; 3、归侨:提供归侨证; 4、侨眷: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能证明其亲属关系的公证材料。
二、受理。 1、对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当场受理。 2、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退回申请,并一次性告知补正内容。 三、审核。窗口负责人对申请材料审核,不予许可的直接通知申请人,并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四、审批。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当即审批办理有关认定手续。 12号无锡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行政“服务窗口”位于无锡市行政服务中心(观山路市民中心12号楼N区)每周五9:00--17:00综合窗口”市侨办窗口有专人受理。 可乘公交线路有:快3路、快5路、快6路、快7路、133路、135路、128路、130路。
其余时间可到市侨办侨政处办理,地点:无锡市观山路市民中心7号楼726室 咨询电话:81825262。
答: 1.归侨:办理归侨身份证明,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到市外办侨务处领取,由本人或所在单位填写后经本人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审查盖章,并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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