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行政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不服, 向人民法院提起专利行政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这类专利行政案件主要有三种情况: 1.专利权人作为原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宣告专利权 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决定不服提起的专利行政诉讼。 2.无效宣告请求人作为原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宣告 专利权有效或者部分有效的决定不服,提起的专利行政诉讼。 3.专利权人和无效宣告请求人分别作为原告,均对专利复审 委员会作出的专利权部分有效、部分无效的决定不服,提起的专利 行政诉讼。在前两种情况下,无效宣告请求人或者专利权人应当以第三人 的身份参加专利行政诉讼。
答:第一,中止请求人要求恢复审查; 第二,中止审查已满一年,并且未收到中止请求人提出的、附具专利权归属纠纷尚未审结证明的延长中止请求; 第三,收到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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