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用人单位克扣?
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费,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 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 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 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 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 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 100 %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 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故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费时,可向法院 申请支付令,逾期不支付,可申请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 付赔偿金。
答: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领取足额工资,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克扣。 用人单位在每个月的固定日期按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