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适用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适用财产保全的条件主要有两个。 1. 适用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诉讼,必须是诉讼请求和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有财产给付内容的,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得 以有效地执行,才需要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确认之诉、变更之诉 不能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 案件必须有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将来的 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能 这种可能来自主观上和客观上的原因,即当事人可能将争执的 标的物变卖、隐匿、转移、挥霍或者抽逃资金,而使判决生效后无 财产可执行,或者当事人争议的标的物由于自然原因变质、损耗、 贬值,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答:保全的适用条件: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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