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退??
公司股票戴上*st以后,再亏损多长时间就要退??? 赢利以后多长时间可以摘帽?
ST制度是指沪深证券交易所从1998年4月22日开始,对连续出现2年亏损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Specialtreatment),在“特别处理”的股票简称前冠以“ST”。监管机构对亏损公司实行“ST”制度既是对亏损上市公司警告,也是对投资者风险提示。ST只能是一种过渡性的制度安排,是一个完整的市场化的市场退出机制的一个灵活的有机的组成部分。 深、沪交易所从1999年开始对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给予暂停上市处理,提供特别转让服务。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 (一)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二)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的; (三)财务会计报告因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对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改正的; (四)在法定期限内未依法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定期报告")的; (五)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的公司; (六)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上市公司出现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款情形的,自法定披露期限结束之日起,本所对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两个月。在停牌期间上市公司应当至少发布三次风险提示公告。自法定披露期限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公司仍未能披露定期报告的,本所自到期次日起对其股票复牌并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自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公司披露了定期报告,且不存在本通知第二条所述其他情形的,本所自公司披露定期报告两个工作日内做出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 自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两个月内公司仍未披露定期报告的,本所自期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并在停牌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暂停上市的决定。
在暂停上市后两个月内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十章规定的股票应予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形的,本所自公司披露定期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股票恢复上市的决定。 在暂停上市后两个月内公司未披露定期报告的,在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本所对其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答:特别处理ST 沪深证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据1998年实施的股票上市规则,将对财务状况或 其它状况出现异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进行特别处理,由于...详情>>
答:介绍上市和普通IPO都是境外较为常见的上市模式,只是国内A股市场 还没有类似的模式。两者最直接的区别在于介绍上市没有“公开招股” 一环, 所以: (1) IPO...详情>>
答:大盘破了中短线位,五连阴了,接下来 该反弹了!次新股、二线蓝筹股有机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