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评估文件由哪个政府部门审查?
节能评估文件由哪个政府部门审查?
根据国家发改委2010年第6号令颁布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以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核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答:审查评估报告的合法性:1、 评估机构的选定 (1) 法律规定 234文第六条规定:“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示一批资质等级高、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评...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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