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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伊斯兰文化中葬礼是怎样进行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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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伊斯兰文化中葬礼是怎样进行的呀??

伊斯兰文化中葬礼是怎样进行的, 什么时间,怎样的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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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01-08 22:22:33
    我是回族不知我的回答代表不代表伊斯兰的文化。我简单说一说回族的葬礼吧。回族是土葬提倡亡人尽早下葬最好是能当天下葬,一般是第二天下葬,最多不能超过三天,不管亡人的直系亲属在不在身边。就是没有亲属都能埋了。下葬当天早上11点前后先由寺里的阿訇把亡人洗三遍(水到了就成)然后用卡凡(裹亡人的白布)裹起来用经匣(形状象汉族的棺材但不随亡人一起埋掉,可循环使用。)抬到清真寺,等下午人们礼完晌拜后由人们给亡人做完祈祷后运到坟地(墓穴已雇人挖好)。在坟地也要做祈祷。把亡人埋了以后,第二天家人要做油香(回族特色食品饼状用油炸)分散给亲朋好友以及邻居。

    彳***

    2007-01-08 22:22:33

其他答案

    2007-01-17 17:10:43
  • 看看>就知道了啊

    1***

    2007-01-17 17:10:43

  • 2007-01-11 01:10:17
  •   伊斯兰教有关丧葬的规定包括:静、速、严、简、禁、宽等内容。“静”是指为生命垂危的病人安置一个宁静的环境,避免因嘈杂、哭喊而增加病人的痛苦;“速”是指速葬,教法规定要在三日之内尽快埋葬亡人,使之入土为安;“严”是指在为亡人举行葬礼(俗称“者那则”)时,要严格遵守教法的有关规定,如用清洁的水为亡人洗周身(俗称“着水”)、用白布(俗称“克番”)包裹好亡人、举行葬礼时遗体置于众面前等;“简”是指丧事从简,亡人简葬。
      即亡人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掩埋,没有陪葬品,既不大办丧事,也不大举祭祀;“禁”是指坚决禁止丧葬过程中的“库夫尔”(速信)现象与行为。如送葬时看风水、择吉日、给亡人或向前来送葬的人鞠躯叩头、哭嚎亡人、披麻戴孝、在墓内放置陪葬品等;“宽”是指教法有关丧葬的规定,适合于正常情况下,但在条件不具备时,也可酌情处理。
      如在海上航行时亡故的人,在依照教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后,可投入海中,实行水葬;在陆地无水的情况下为亡人“着水”时,也可以土代水净之,当然必须是干净的土,方法与活人的土净法相同。 以上伊斯兰教的这些规定,对回族的丧葬习俗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因而也使回族的丧葬形式和习俗带有很强的伊斯兰教特色。
      如回族对穆斯林去世习惯以“口唤”、“归真”等称之,而不以“死亡”相称。谓之“口唤”,意在是应真主的召唤而去;“归真”即回归真主之意等等。总的说来,回族的丧葬礼俗有这样的三个特点,即:速葬、薄葬、土葬。下面我们结合这三点来谈谈伊斯兰教的殡葬制度和回族的丧葬习俗以及穆斯林对生死的认识。
       1。速葬。速葬是回族丧葬的特色之一。伊斯兰教本着“入土为安”的精神,主张从速掩埋亡人,遗体不宜久放。先知穆罕默德亦说:“你们应尽快安葬亡者”。伊斯兰教法规定:亡人三日之内必葬,不择时日,不问风水,就地而葬。倘若是在旅途或他乡亡故,就在旅所择地而葬。
      在航行中亡故的,在举行“者那则”(殡礼)后,将尸体投入江海,实行水葬。伊斯兰教法禁止亡者亲友载运尸体辗转千里。如果旷日持久,人为导致尸体腐败,被认为是对亡者的亵渎。教法规定速葬亡人是“穆思台哈布”(懿行),如果故意拖延时限,则被认为是“麦克鲁亥”(可憎之事)。
       其实,速葬亡人的做法从卫生的角度来说,也是很有道理的。如果尸体久放不葬,容易腐败而污染环境卫生,严重者甚至会引发时疫造成不良后果。另外,速葬可以避免对某些权威人物的个人崇拜,因为伊斯兰教严禁各种形式的个人崇拜。同时亦可减少丧家的精神和生活负担。
      因此在现实生活当中,回族穆斯林严格地遵守这一规定。每遇家中有人去世,大都在24小时之内埋葬。遇到特殊情况时,如坟墓没有挖好或家中主要成员没有及时赶到等,则都在次日掩埋,最多不超过三天,这已成为回族在丧葬礼俗上的一大特点和守之不逾的习惯。 2。
      薄葬。薄葬是回族丧葬的又一大特点。有句回族谚语说得好:“无论穷、无论富,都是三丈六尺布”。这句谚语对回族的薄葬习俗做了很确切的说明。任何一位穆斯林,无论其生前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亡故后一律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后掩埋,身上不穿绫罗绸缎,墓内也不放任何物品陪葬。
      《古兰经》指出:“在世时没有信道,临死时仍不信道的人,即使以满地的黄金赎罪,也不被接受,这等人将受痛苦的刑罚,他们绝没有任何援助者”。(3∶91)伊斯兰教是“两世并重”的宗教,认为一个人今世的血统、肤色和所拥有的财富,及他所享有的声望等,对于他个人后世在真主安拉面前的品德与人格而言,并无任何意义。
      安拉赞许的是一个人在虔敬恭顺方面的德行,而不是他临死时带走的财富的多少。因此,穆斯林认为,厚葬并不能减轻一个人生前的罪孽,也增加不了他的善功。这是从宗教的角度而言。 与此同时,实行薄葬与回族遵循“厚养薄葬”的传统孝道原则分不开。厚养是指父母在世时,作子女的尽最大的孝心去赡养,让他们欢愉地安度晚年。
      当父母“归真”后,按照教法规定的程序和《古兰经》所允许的范围安葬,而不必大兴土木,大举祭祀,追求虚荣。回族禁止厚葬,还因为厚葬不仅劳民伤财,增加生者的经济和生活负担,而且会导致坟被盗被毁,使死者和生者都不得安宁,有害而无益。 因此,受伊斯兰教信仰和人生观的影响,回族穆斯林既不遁世,不放弃享受人世间的幸福,同时又更侧重于寻求后世的功德圆满。
      尤其对那些老迈而虔诚的穆斯林来说,他们所采取的态度与那些受封建迷信和习俗影响较深的汉族老人不同。他们既不忙于准备寿衣寿材,不热心于建坟造墓,而是积极参加宗教功修和宗教公益事业。绝大多数的回族老人他们常常抱着淡泊世事、与人为善的态度,欣然接受传统的薄葬主张,都能以比较平静乐观的心态来对待晚年生活,走向人生的最后归宿。
       3。土葬。土葬是回族丧葬的主要形式。《古兰经》晓示,人是由真主用泥土造出来的。“真主创造你们,先用泥土,继用精液,然后,使你们成为配偶”。(35∶11)穆斯林认为,人类的亡故是归真复命的历程,是真主使其脱离尘世而回归到无初。人从泥土而来,死后人的血肉之躯葬于大地,复转成泥土,是一件很自然、清净的事。
      所以穆斯林民族都用土葬的形式,这同时也体现了穆斯林复命归真,视死如归的人生态度。 回族的墓穴一律南北向,先就地挖一个方形直坑,深约5至6尺,然后在坑底北侧凿一个偏窑,长约6尺,宽约3。5尺左右,足够一人仰卧,高度以一人跪起不碰头为限。尸体仰卧其中,头向正北,面朝西方(这是因为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在中国的西方向)。
      如果坟地是在土质松软的地带,就只挖一个长方形墓坑,长宽深度如前所述。然后用土坯、石块之类垒砌四周,上面用石或木板覆盖,墓内禁用经火烧之物,如砖、陶、石灰等,墓门以石板或土坯封堵,地面封土呈马脊形,略高于地面,可立一简易标志以资识别。伊斯兰教反对肆意营造、装饰坟墓。
      所以,我们平常所见到的绝大多数的回族坟墓都是一个个简简单单,比地面稍高的土堆,有的树立了一个简易标记,有的甚至连标记也没有。这一点同其他非穆斯林民族追求墓穴的高贵、华丽之风形成了鲜明对比。因此在当前一些地方随意侵占耕地,大肆修坟造墓的风气日甚的情况下,回族穆斯林简葬、薄葬的良好风俗是很值得提倡的。
       当一位穆斯林(无论男女、贫富)去世后,其亲友和周围的穆斯林都要为他(她)举行一个简单的葬礼(者那则)。一来为亡者求恕,向亡者告别;二来以此引起活着的人对人生的警觉并加以思考。其程序是这样的,在葬礼之前,先在家中或清真寺由专人用清洁的水为亡者洗涤周身(“着水”),洗毕用白布(“克番”)将遗体包裹,放在葬礼现场。
      同时,参加葬礼的人也要有大小净,所穿衣服鞋袜干净,否则,会被认为是对亡者的不恭,也不能参加葬礼。然后由清真寺的阿訇带领全体穆斯林举行葬礼仪式。在简短的仪式上,要念赞主、赞圣词,还要为亡者和生者求赦:“真主啊!求你饶恕我们中的生者与亡者,在场者与不在场者,少者与老者以及男人与女人吧!……”。
      之后,葬礼结束(前后约六、七分钟),将遗体抬至墓地安葬。在遗体下葬时,阿訇要诵读《古兰经》、赞圣词等,直至葬门封堵。整个过程庄严肃穆,宁静平和,没有呼天抢地、捶胸顿足的哭嚎,只有亲友们在哀默的同时,内心深处为失去的亲人的默默祈祷和祝愿。 。
      

    星***

    2007-01-11 01:10:17

  • 2007-01-08 22:26:13
  •   伊斯兰教有关丧葬的规定包括:静、速、严、简、禁、宽等内容。
    “静”是指为生命垂危的病人安置一个宁静的环境,避免因嘈杂、哭喊而增加病人的痛苦;
    “速”是指速葬,教法规定要在三日之内尽快埋葬亡人,使之入土为安;
    “严”是指在为亡人举行葬礼(俗称“者那则”)时,要严格遵守教法的有关规定,如用清洁的水为亡人洗周身(俗称“着水”)、用白布(俗称“克番”)包裹好亡人、举行葬礼时遗体置于众面前等;
    “简”是指丧事从简,亡人简葬。
      即亡人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掩埋,没有陪葬品,既不大办丧事,也不大举祭祀; “禁”是指坚决禁止丧葬过程中的“库夫尔”(速信)现象与行为。如送葬时看风水、择吉日、给亡人或向前来送葬的人鞠躯叩头、哭嚎亡人、披麻戴孝、在墓内放置陪葬品等; “宽”是指教法有关丧葬的规定,适合于正常情况下,但在条件不具备时,也可酌情处理。
      如在海上航行时亡故的人,在依照教法规定的程序办理后,可投入海中,实行水葬;在陆地无水的情况下为亡人“着水”时,也可以土代水净之,当然必须是干净的土,方法与活人的土净法相同。 以上伊斯兰教的这些规定,对回族的丧葬习俗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因而也使回族的丧葬形式和习俗带有很强的伊斯兰教特色。
      如回族对穆斯林去世习惯以“口唤”、“归真”等称之,而不以“死亡”相称。谓之“口唤”,意在是应真主的召唤而去;“归真”即回归真主之意等等。 总的说来,伊斯兰教(回族)的丧葬礼俗有这样的三个特点,即:速葬、薄葬、土葬。 下面我们结合这三点来谈谈伊斯兰教的殡葬制度和回族的丧葬习俗以及穆斯林对生死的认识。
       1。速葬。速葬是回族丧葬的特色之一。伊斯兰教本着“入土为安”的精神,主张从速掩埋亡人,遗体不宜久放。先知穆罕默德亦说:“你们应尽快安葬亡者”。伊斯兰教法规定:亡人三日之内必葬,不择时日,不问风水,就地而葬。倘若是在旅途或他乡亡故,就在旅所择地而葬。
      在航行中亡故的,在举行“者那则”(殡礼)后,将尸体投入江海,实行水葬。伊斯兰教法禁止亡者亲友载运尸体辗转千里。如果旷日持久,人为导致尸体腐败,被认为是对亡者的亵渎。教法规定速葬亡人是“穆思台哈布”(懿行),如果故意拖延时限,则被认为是“麦克鲁亥”(可憎之事)。
       其实,速葬亡人的做法从卫生的角度来说,也是很有道理的。如果尸体久放不葬,容易腐败而污染环境卫生,严重者甚至会引发时疫造成不良后果。另外,速葬可以避免对某些权威人物的个人崇拜,因为伊斯兰教严禁各种形式的个人崇拜。同时亦可减少丧家的精神和生活负担。
      因此在现实生活当中,回族穆斯林严格地遵守这一规定。每遇家中有人去世,大都在24小时之内埋葬。遇到特殊情况时,如坟墓没有挖好或家中主要成员没有及时赶到等,则都在次日掩埋,最多不超过三天,这已成为回族在丧葬礼俗上的一大特点和守之不逾的习惯。 2。
      薄葬。薄葬是回族丧葬的又一大特点。有句回族谚语说得好:“无论穷、无论富,都是三丈六尺白布”。这句谚语对回族的薄葬习俗做了很确切的说明。任何一位穆斯林,无论其生前多么富有或多么贫穷,亡故后一律只用三丈六尺白布包裹后掩埋,身上不穿绫罗绸缎,墓内也不放任何物品陪葬。
      《古兰经》指出:“在世时没有信道,临死时仍不信道的人,即使以满地的黄金赎罪,也不被接受,这等人将受痛苦的刑罚,他们绝没有任何援助者”。(3∶91)伊斯兰教是“两世并重”的宗教,认为一个人今世的血统、肤色和所拥有的财富,及他所享有的声望等,对于他个人后世在真主安拉面前的品德与人格而言,并无任何意义。
      安拉赞许的是一个人在虔敬恭顺方面的德行,而不是他临死时带走的财富的多少。因此,穆斯林认为,厚葬并不能减轻一个人生前的罪孽,也增加不了他的善功。这是从宗教的角度而言。 与此同时,实行薄葬与回族遵循“厚养薄葬”的传统孝道原则分不开。厚养是指父母在世时,作子女的尽最大的孝心去赡养,让他们欢愉地安度晚年。
      当父母“归真”后,按照教法规定的程序和《古兰经》所允许的范围安葬,而不必大兴土木,大举祭祀,追求虚荣。回族禁止厚葬,还因为厚葬不仅劳民伤财,增加生者的经济和生活负担,而且会导致坟被盗被毁,使死者和生者都不得安宁,有害而无益。 因此,受伊斯兰教信仰和人生观的影响,回族穆斯林既不遁世,不放弃享受人世间的幸福,同时又更侧重于寻求后世的功德圆满。
      尤其对那些老迈而虔诚的穆斯林来说,他们所采取的态度与那些受封建迷信和习俗影响较深的汉族老人不同。他们既不忙于准备寿衣寿材,不热心于建坟造墓,而是积极参加宗教功修和宗教公益事业。绝大多数的回族老人他们常常抱着淡泊世事、与人为善的态度,欣然接受传统的薄葬主张,都能以比较平静乐观的心态来对待晚年生活,走向人生的最后归宿。
       3。土葬。土葬是回族丧葬的主要形式。《古兰经》晓示,人是由真主用泥土造出来的。“真主创造你们,先用泥土,继用精液,然后,使你们成为配偶”。(35∶11)穆斯林认为,人类的亡故是归真复命的历程,是真主使其脱离尘世而回归到无初。人从泥土而来,死后人的血肉之躯葬于大地,复转成泥土,是一件很自然、清净的事。
      所以穆斯林民族都用土葬的形式,这同时也体现了穆斯林复命归真,视死如归的人生态度。 回族的墓穴一律南北向,先就地挖一个方形直坑,深约5至6尺,然后在坑底北侧凿一个偏窑,长约6尺,宽约3。5尺左右,足够一人仰卧,高度以一人跪起不碰头为限。尸体仰卧其中,头向正北,面朝西方(这是因为伊斯兰教圣地麦加在中国的西方向)。
      如果坟地是在土质松软的地带,就只挖一个长方形墓坑,长宽深度如前所述。然后用土坯、石块之类垒砌四周,上面用石或木板覆盖,墓内禁用经火烧之物,如砖、陶、石灰等,墓门以石板或土坯封堵,地面封土呈马脊形,略高于地面,可立一简易标志以资识别。伊斯兰教反对肆意营造、装饰坟墓。
      所以,我们平常所见到的绝大多数的回族坟墓都是一个个简简单单,比地面稍高的土堆,有的树立了一个简易标记,有的甚至连标记也没有。这一点同其他非穆斯林民族追求墓穴的高贵、华丽之风形成了鲜明对比。因此在当前一些地方随意侵占耕地,大肆修坟造墓的风气日甚的情况下,回族穆斯林简葬、薄葬的良好风俗是很值得提倡的。
       当一位穆斯林(无论男女、贫富)去世后,其亲友和周围的穆斯林都要为他(她)举行一个简单的葬礼(者那则)。一来为亡者求恕,向亡者告别;二来以此引起活着的人对人生的警觉并加以思考。其程序是这样的,在葬礼之前,先在家中或清真寺由专人用清洁的水为亡者洗涤周身(“着水”),洗毕用白布(“克番”)将遗体包裹,放在葬礼现场。
      同时,参加葬礼的人也要有大小净,所穿衣服鞋袜干净,否则,会被认为是对亡者的不恭,也不能参加葬礼。然后由清真寺的阿訇带领全体穆斯林举行葬礼仪式。在简短的仪式上,要念赞主、赞圣词,还要为亡者和生者求赦:“真主啊!求你饶恕我们中的生者与亡者,在场者与不在场者,少者与老者以及男人与女人吧!……”。
      之后,葬礼结束(前后约六、七分钟),将遗体抬至墓地安葬。在遗体下葬时,阿訇要诵读《古兰经》、赞圣词等,直至葬门封堵。整个过程庄严肃穆,宁静平和,没有呼天抢地、捶胸顿足的哭嚎,只有亲友们在哀默的同时,内心深处为失去的亲人的默默祈祷和祝愿。 下面在说说我国的回族的葬礼具体过程: 回族人逝世,一般都称“无常”,有些地方称“归真”或“毛提”。
      “无常”是借用汉语,即逝世的意思。“毛提”是波斯语,也即逝世之意。“归真”是回族群众对笃信宗教和宗教职业人员以及宗教上层人士去世的称法。回族无论怎么称呼逝世。但部忌说“死”这个词。为什么呢?这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有很大关系。因为伊斯兰教把死当作一个人最后的必然归宿,并把它理解为嘎来布(即肉体)的消失和“罗罕”(精神)的升华,是.人生的复命归真,而不是生命的归结。
      所以。久而久之,在回族当中就形成了一种习惯,忌说“死了”,回族的葬礼,东自长江三角洲,西至帕米尔高原,南起海南岛的“天崖海角”,北达黑龙江畔。大同小异,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主要形成了以下几项程序:   (一)停尸。回族人停止呼吸后,在身旁守候的阿訇或亲人,要当即给亡人瞑其眼,合其口,顺其手足,理其发须,还要整好尸体,把头扶向右侧。
      人逝世后不能停在睡觉的床上,有条件的要安排在通风凉爽的客堂大厅,如住房紧张或家境贫寒,可在客房地上铺上席子或停尸床。将尸体安置于上面,但不能停放在伙房。停尸必须使亡人头北脚南仰卧。面稍向干西。并在尸体上要覆盖一块洁净的白布单。与此同时,要派人分头通知本坊教长及亲戚朋友,邻里乡亲。
      并在直系亲属中。推选出几位有组织能力和处理丧事经验的人,管好迎来送往、丧事费用等事情。   (二)善面。回族也叫探“埋体”(尸体)。这一程序相上干汉族向遗体告别。当阿旬、满拉、亲朋、乡邻来丧主家后,在向丧主和亲属表示哀悼后,到停尸房揭开亡人头上覆盖的白布单。
      看看面容。然后根据亡人的年龄、去逝的原因。多方而劝说丧主家不要过于悲哀和号淘大哭,讲述人生客观规律。回族反对丧家拍胸抓发、跺脚喊叫的怨恨之哭。   回族在“善面”过程中,忌向亡人行鞠躬礼,忌丧家妇女、小孩跪在地上回礼。同时,如是夫妻一方死了,只许在亡人净身前。
      “善面”哭泣,净身以后不许再看面容。回族在人亡后若当天未能埋葬,还得“坐夜”,一般要请一位深明伊斯兰教义的长者看守亡人。“坐夜”者要身上干净(洗过大净),停尸的孩子要点上香烛直到天明。为了消磨时间,“坐夜”者要给丧主家的   人讲人世间的真善美,假恶丑,讲穆罕默德的智慧故事。
      劝人要行善事等等。在我国东北和其他一些地区,回族“坐夜”时,还情教长给亡人的眼、鼻、嘴、可等“捻七窍米”,表示亡人不空见真主,这种习俗是回族对亡人表示的一种怀念,代亡人祈求真主饶恕生前罪过的一种善良愿望。守夜的人不能睡觉,有的地方为防止坐夜者寂寞瞌睡,由二至三人轮流守或一起守。
      守夜者至午夜后要吃干果换食。坐夜,忌大声喧哗,忌玩赔、打扑克。   (三)备殓。回族俗称缝“克番”。回族的“克蕃”有两个特点,一是从颜色上看,无论是哪个地区,都是白色的,不用有色的布料。二是从选料质量看,不分富贫贵贱一律用白棉布、白市布、白漂布等,不用绫罗绸缎和其它高级面料。
      为什么回族在备殓时要坚持这两点呢?主要是受伊斯兰教的影响。穆罕默德曾说:安拉最喜欢白色布,生者着白衣,死者川白布做“克番”。   回族给亡人备“克番”,不是象有的人说的那样,用一块白布一黎就行。而是有的讲究,其样式、规格、要求,全国各地大体相同,但男女有别。
      男亡人用的殓服有三件:一是大殓,回族俗称“大卧单”,长短要略长于身,上各余出六七寸。二是小殓,回族俗称“小卧单,也叫“二单”,长短要如身,但上下两头不留余地,宽约四尺五寸。三是衬衣,回族叫“格米素”或护心“斗娃”。长自肩至踝骨,宽约一尺二寸左右。
      肩上要开缝,再加帽子一个,长共约九尺。女亡人的捡服,比男的多两件。除了同用男子的三件以外,另加裹胸和包头各一件。   (四)净身。也叫“着水”或称洗“埋宜台”。净身无论在清真寺还是在丧主家,都要准备好浴床(一般是洗干净的门板)、汤瓶、温水、毛巾等。
      如在丧主家净身,离清真寺较近的,都从寺里担水,途中担水人累了,可以由另一人替换,但水桶底不许落地。   净身一般由三人承担,即一人专门灌水,一人帮助冲洗,一人带上手套,双手轻轻洗涤。手套一般要准备两幅,洗上身时用一幅,洗下身时用一幅。洗时不许汤瓶落地,不用肥皂。
         回族给亡人净身,男女有别。男不洗女。女不洗男。但无论洗男洗女,其程序都是一样的。洗法和活人平时洗大净一样。洗下身时一般都要注意遮掩住羞体。回族给亡人净身,除了洗涤的三个人以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人内。   亡人净身后,将其尸移到准备好的“克番”布上,按照有关习俗规定,先右后左,层层包裹,先裹“格米素”,后裹小卧单,再裹大卧单,最后加冠。
      并将腰部、头、足都用白布带子扎紧。女尸还要加裹胸和盖头。对在战争中为国为教牺牲的回民,免于洗礼,免于穿“克番”,允许着血衣埋葬。   回族在给亡人穿“克番”时,要在“克番”上撒一些香料、冰片、樟脑水、香水等。其目的是为了防腐驱虫,也是对死者怀念的表现。
         在穿好“克番”后,将亡人放在木匣子里②(有的地方是用牛皮做的担架),入匣时用布单和其它物品遮住太阳。起灵时由四人或六人抬起。拾木匣子的人中途累了可以换人,但匣子不许落地。不雇人抬灵,一般都由直系亲属担任。   (五)殡礼。
      回族称站“折纳则”。殡礼,是回族丧葬中最重要的一个部分。凡参加殡礼的人必须洗大净。殡礼的领导者,一般都是由本坊清真寺里的教长担任,也有的根据亡人的遗嘱来确定,不论辈份、地位,只要懂伊斯兰教规,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即可。   殡礼有的在丧主住宅院里进行,有的在院外选一块平坦、干净的地方进行。
      其形式颁礼拜差不多。先将厂休放在西边,主持人靠近“埋体”站立,其他参加者脱鞋随后排班站立,诵《古兰经》有关片段,并举意,求真主饶恕活着的和已经死去的,大的和小的,男的和女的,并祈求活就活在伊斯兰道路上,死就死在“伊玛尼”的根基上。之后,向左右说“色俩目”。
      至此殡礼结束。回族的殡礼一般不放在日出或日落进行。妇女不参加殡礼,不送葬。   (六)下葬。回族的坟墓全部是南北方向,均呈长方形的一个坑,且口大底小。土质坚硬的地方,墓深五至六尺。土质较软的地方,深约一丈左右。一般坟长六尺宽三尺。
      在坑底的西边挖一个与坟坑平行的深洞,长约六尺,宽三尺,高三尺,其形状,上面是弓形,下面是平的。这个小洞只要人能弯腰出入即可。在地下水位较高或易塌陷的沙滩上,一般只挖一个三尺左右的坑,同时准备一个无底石棒和木盖,将尸体放入石椁中再加上木盖,以免尸体被沙士掩埋。
         下葬时,两个人先到坟坑里,其中一个到小园洞里。然后打开木匣子,由四人将尸体缓缓放入坟坑,再慢慢送进小洞里。使尸体头北脚南,仰卧,面向西方(因圣地麦加在中国的西方)。之后,先用士坯垒好小洞口 (忌用火烧的砖),然后填土掩埋坟坑。
       回族的坟墓与汉族的不同,它不是圆坟,而是长坟。   在下葬的过程中,阿訇、满拉为亡人念经,其他送葬跪听祈祷。丧主要为亡人散也贴,其数目数十元、数百元不等。有的丧主除了给送葬人散七贴以外,还要给每人散一顶小白帽,并将亡人的衣物散给主持殡礼的人和洗厂的人。
         在葬后的当晚,丧主还要请阿訇念经 “消夜”。死后每头七、二七、三七、四十日,百日,周年、三年等,都要走坟、干 “尔埋里”,意欲搭救亡人,表示对亡人的怀念。 。

    石***

    2007-01-08 22: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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