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机关办理有哪些程序?
武汉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机关办理有哪些程序?
1、按省安监局(鄂安监管法规[2004]174号)文件规定,区局和市区接收申报材料后,经初步审查后签“同意上报”报省安监局。 2、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申请,出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省安监局在5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分别出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对申请材料不全申请单位,自收到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正式受理。 2、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填写《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必要时派人到现场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处长复核并签署意见。审查期限为30个工作日。
3、处室将审查后的材料呈报省局领导审批;省局领导批准后,对合格的企业,10个工作日内发放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合格的,不予发证并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4、在省级报刊或政府网站上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公告。
答:一、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