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有哪些通知?
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有哪些通知?
一、教师资格考试 (一)考试对象、条件、程序及科目 1.考试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不包括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应、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报考条件及考试程序 参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cq.cn)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中的“报考条件”和“考试程序”。 3.考试科目 笔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学科专业素质。 面试科目:综合实践能力。
答:一、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应届大学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二、严格把关,依法认定,确保认定质量 (一)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