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如何看待"义"与"利"的关系?
义”与“利”是相对应的一对关系:言义必及利,言利必及义;义需要利的承认和支持,利也需要义的认可与制约。“利”乃“义”之本,取之有道即为义人,反之则不同。所以说各人有各人的利义观。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儒家尚义,认为做事只要问此行为应当做或是不应当做,而不必去顾虑个人的利害。墨家则认为一切行为,应该以求得人民的大利为目的。但是墨家虽然最重利,然而也并非不讲义,不过他们认为义利是一致的,辩证统一的。与此相对应,儒家也并非不讲利,否定利,他们也肯定利客观存在的合理性。这些观点在儒墨的作品中皆有所体现。
在对义利关系的争辩中,先秦诸子各家形成了各不相同的义利观。比之各家,以孔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的义利观对后世的影响更为深远,直到今天,仍然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行为选择以及道德评判等产生重要的影响。在义与利的关系问题上,孔子是重义轻利的。他认为,一个人要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要成为具有仁德的“君子”而不是“小人”,就应把义作为个人立身的根本。
他曾说:“君子义以为上”“君子义以为质”“君子喻于义”。以义为最可尊贵,把义作为行事的准则,明白义的真正含义,这是对“君子”的起码要求。与“君子”相对的“小人”才不知义,才只懂得利,才一味地追逐利益。在孔子的心目中,物质利益远远比不了道德的价值,人的精神需要比物质需求更为重要,所以他说:“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这就是说,合乎道义的生活,即使贫贱困苦,也会令人感到乐在其中,感到精神上的满足与充实;相反,如果凭不正当手段得来富贵,虽然在物质上得到了富足,但不过像飘忽不定的浮云一般,转瞬即逝,不值得一顾。在孔子那里,义更多地表现为一种从“仁”的思想中引申出来的与“礼”的要求相一致的道德规范。
正如礼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要求一样,孔子的义也在不同层面上有不同的表现,对统治者来说,讲义,就应该实行德政,这才能得人心、利统治,使社会安定;而对于一般的人,义的要求即做“志士仁人”,不仅在德义与富贵的选择中轻视富贵,甚至为了德义,为了崇高的追求,不惜个人的生命,即所谓“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孔子生活的时代,在孔子看来是一个“礼崩乐坏”的衰世,因此,孔子企图恢复周礼,使天下有道。为此,他希望统治者能使民以礼,被统治者事君尽礼,从上到下,社会上人们的行为都符合礼的要求,合乎道义。但时代毕竟发展了,孔子栖栖惶惶,四处奔走,却始终不能施展个人的主张,因此,他便从事于整理古代文化遗产,教授生徒,致力于教育事业。
从孔子的一生看,他始终是以拯救乱世为己任的。他曾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他之所以这般忧心忡忡,是因为他知道“放于利而行,多怨”,也就是说,如果社会上人们只知道追逐物质利益,而忽视了道德仁义,社会当然就会混乱。
为此,他不仅本人“罕言利”,而且希望每一个有仁德的人都“谋道不谋食”“忧道不忧贫”,只有这样,社会的祸乱才能结束,“无道”之世才能变为“有道”。这也是孔子重义轻利思想的社会基础。
答:首先,我们从日常生活的各种细节中就能发现儒家思想文化的痕迹。在中国,孝顺、赡养父母向来被放在一个很高的地位,这一点毫无疑问。除了法律要求的义务外,它也是一种道德...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