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涉及到一个人员身份问题,如果以个人名义你只能去人才或职介中心缴费,但前提条件是你档案必须存在那里即成为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如果你是单位人当然还是应该以单位名义参保,单位让你出全额本身就是违法的。如果还有何相关问题欢迎光临我的社保专业博客
应以个人名义上比较好,因为养老保险退休时拿的钱是以个人帐户和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即与你每年的缴费基数有关)和缴费年限综合计算,如以单位名义缴费,需缴纳基数28%,其中只有8%进个人帐户(可能有的地方还是11%,但改为8%是早晚的事,国务院已下文件的),这样缴的多但个人帐户不会多,其它方面又一样,这样就不值了)。而人个只缴20%,8%入个人帐户。 医疗也一样单位名义需缴12%+3元,其中3%+3元左右入个人帐户,以个人名义缴4.2%,无个人帐户,但享受的报销比例一样。
这种情况下还是以单位名义出费用好一些,虽说比个人交要多一些,但要看以后发展来说,更容易衔接,对个人只有好处。
如果单位买和个人买所付的钱一样的话没有任何区别(即单位不补贴),在法律效力上都是一样的.没有好坏的区别.
就我所知,社保的基数是不同的,也就是说,关系一个人老了以后领取的多少.以单位的名义买的,标准比较高,也就是将来领得比较多.如果交费不是问题的话,还是以单位的名义买比较好.另外,就我所知,如果单位倒闭了,或者下岗了,有三年的交费优惠(各地有所不同).个人就没有这些.呵呵.还有,如果他将来换单位了,而这个单位会替他交,你的个人交和单位名义交就有很大不同.
好多都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