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领导者电话费单能不能入账、报销?还有,个人名 下实际是公司用的电话,这样的话费单能否入账? 有没有相关的依据? 如果能得到大家的帮助我将感激不尽!
我认为有两点需明确。 1。公司领导的话费应予报销,因为其话费可定性为公司业务活动。 2。其他个人名下的话费,不论是否为公司支出,由公司报销虽合理,但不合法合规。不符合财务制度相关性原则,亦不符合税收制度中涉税主体的认定。即遇有关检查机关提出异议,你将处于不利地位。 3。我建议将确由公司开支的费用,把户名改过来,以免不必要的麻烦。(事实上很好办)
公司法人、股东的话费单是可以入帐的(私企小规模),公司其他员工的话费单也可以入帐,等税务查帐时就看你怎么说了,实在不行就调“所得税”表呗。应该灵活点
按现在税务的规定:单位的高层领导可以列支500元的通讯费,其他人员也有300元的通讯费。 通讯费可以报销也可以发放现金,但必要到税务部门备案。 这样不但可以不计入计税工资,不用进行纳税调整,少交一部份企业所得税。同时也可以不计个人收入,不用交纳个人所得税。 真是一举二得的好事!
只要有发票就可以入帐的呀! 只是所入的科目不同罢了!
应该可以,企业可以为职工报销通讯费用。而且按单据报销还不用记入个人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