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买了意外保险,在出意外后向保险公司索赔医药费时需要将发票原件给保险公司吗?我觉得既然我已经购买了保险,索赔时我应该只提供发票的复印件,因为原件我需要到单位或社保报销,如果给了保险公司,那我只能在单位或社保报销多余的医药费,这与没买保险好像没什么区别?
可能在你投保时业务人员没有讲解清楚,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是报销型的险种,需要提供单据原件或分割单,正如你所说,你可以选择先到保险公司或先到单位及社保部门报销,无论在多少个地方报销,报销总额都不会超过你的医疗费用。 医疗单据复印件只有与分割单同时使用才有效,保险公司和社保中心都不会只凭复印件给与理赔。
凡是医疗报销类险种,其原则是:不能通过报销医药费挣钱。所以你只能报销余额部分,尽可能减少个人支出,但不能高于支出。如果是大病险或意外身故、高残,保险公司按保额理赔,不需要收据。
如果你买的是费用型就需要发票原件;如果是津贴型的就不需要原件,复印件也不需要.只需要你提供住院证明和出院证明就可以了.愿意为你服务. 如在成都请联系我:13111898020 杜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