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管辖权与行政复议权有什么关系?
行政复议管辖权与行政复议权有什么关系?
行政复议管辖权与行政复议权是互相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概念。行政复议权是指国 家赋予一定的行政机关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权力;行政 管辖权则是指对某个具体的行政争议案件,在行政机关内部由哪一级、哪一个行政机关受 理的问题。行政机关对行政争议有行政复议权是确定行政管辖权的前提。凡是不属于行政 机关行使行政复议权范围的事项,行政机关都无管辖权。行政管辖权是行政复议权的进一 步落实,行政复议权只能通过行政管辖权行使和体现。所以,凡是确定了某一行政机关对 某一行政争议有行政管辖权,该行政机关就有权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予以受理,具 体运用行政复议的职能。如果对属于自己管辖的行政争议不予受理或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 予以受理,都是违背法律规定的,都是对行政复议权的不适当适用。
答: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至第15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的管辖权应按以下原则 确定: (1)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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