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墙和楼板的设置有什么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防火墙、隔墙和楼板的设置有什么规定?
1) 防火墙不宜设在U、L形等高层建筑的内转角处。当设在转角附近 时,内转角两侧墙上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4。 00m;当相邻一侧装有固定乙级防火窗时,距离可不限。 2) 紧靠防火墙两侧的门、窗、洞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2。
00m;当水平间距小于2。 00m时,应设置固定乙级防火门、窗。 3) 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必须开设时,应设置能自行关 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4) 输送可燃气体和甲、乙、丙类液体的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其他 管道不宜穿过防火墙,当必须穿过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
穿过防火墙处的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5) 管道穿过隔墙、楼板时,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将其周围的缝隙填塞密实。 6) 高层建筑内的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且不宜留有缝隙。 7) 设在高层建筑内的自动灭火系统的设备室、通风、空调机房应采用 耐火极限不低于2。
00h的隔墙,1。50h的楼板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8) 地下室内存放可燃物平均重量超过30kg/m2的房间隔墙,其耐火极 限不应低于2。 00h,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门。 。
问:《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对单、多层民用房屋建筑作了哪 些规定?
答:(1)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部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 (2)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面积小于100m2的房间,当采用防火墙和耐火 极限不低于1. 2...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