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
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全部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
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 屋 座 落
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
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
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起
你和开发商签署的协议无任何法律效力: 1、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和任何人签署的所谓认购书均无效,不能得到法律的承认。 2、开发商一房两卖是违法的,这两套房均不合法,你可以举报,我劝你赶紧拿钱走人,把风险降到最低。
兄弟你得看看那房本超过5年了吗? 如果是5年之内的话.你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你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 5年之外的话.你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 5年之内税费: 营业税:5.5%(卖方缴纳) 个人所得税:1%(卖方缴纳)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现在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 PS: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过5年,出售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购买价所以这10%的综合地价款就等于没有. 5年之外税费: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总房款的10% 而且经济适用没有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是已购公房才需要交纳的/呵呵!
你好 应该没有影响,这是婚前财产,如果一结婚就取消资格,那就要意味着离婚马上就要解决住房,这在北京现阶段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也就不会取消你的资格.. 至多会在平米数上少给一些,或是补一些钱..
第一.如果你能把握住你朋友的话,你可以用他的购房指标购买.然后等下房本之后再过户到你的身上. 第二.如果不过户有什么风险.呵呵.你说房本是别人的名字,哪天你朋友要是起了坏心眼,或者是突然出了什么事.到后面你哭都没法哭. 第三.按照现在的规定.过户到你名下.你能够把它卖了再买别的房.但是据说北京市政府要出台一个关系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就是只能政府回购,就是说你要卖的话必须由政府是第一购买人. 如果是5年之内的话.你就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来购买了.而且你买完之后,新房产证上的产权属性还是经济适用房. 5年之外的话.你就不需要经济适用房资格表了,买完之后房屋产权属性自动变成商品房. 5年之内税费: 营业税:5.5%(卖方缴纳) 个人所得税:1%(卖方缴纳)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现在卖出价和当年购买价差额的10% PS:由于现在经济适用房买卖的话不过5年,出售价格不能高于当时的购买价所以这10%的综合地价款就等于没有. 5年之外税费: 契税:1.5%(买方缴纳) 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 综合地价款:总房款的10% 经济适用房资格表是一年一审的.就是说这资格表拿到手之后你在一年之内没买经济适用房,那就做废了,以后要买就要重新申请过了.所以如果你以后申请不到经济适用房资格表的话.你就要等到5年之后再过户了.我建议你等下了房本就去办个公证去.这样保险一点!
买房的时候销售人员没有告诉你们贷款年龄只能到60岁吗?这种硬性的贷款限制规定销售人员不可能不知道吧,这种情况只能说明一点,销售人员工作的失误,建议找销售人员,让其向上级反映,这种问题对开发商来说是小事一件,而且本身是他们工作的失误,最多给他们掏点工本费。
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一样,都要缴纳契税.所以说赠与和过户都是一样的.都要变更产权所有人,还要缴纳契税和营业税等费用.
1、有些银行会在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将产权证盖有抵押登记章之后将产权证原件交换贷款人; 2、也有一些银行会一直扣押产权证原件直至贷款还清; 3、如果没有偿还能力,首先会在银行内部的征信系统中留有不良信用记录,以后将很难申请贷款,其次,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房的话,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将不能强制罚没拍卖,只能是通过强制执行其他财产的手段予以补足
房屋赠与和房屋交换一样,都要缴纳契税.所以说赠与和过户都是一样的.都要变更产权所有人,还要缴纳契税和营业税等费用. 说过了,中国房产采取登记制度,就是说不过户之前产权证上是谁的,就是谁的,你们的协议只是君子协定,他违约以后不给你的话,在真实案例中我看到过只要他赔偿你一点违约金就可以了,房产还是他的。 所以此种赠与关系无法保护你的利益。 如果你想解决我决得可以签一份协议。约定 1、此处房产甲方愿意赠与(过户)给乙方。 2、约定过户时限(可以问一下产权证办理下来的时间) 3、约定违约责任(在产权未过户之前如甲方违约不过户或托着不过户,甲方要承担法律责任,和违约金) 4、注明出资情况(是不是你来出这个钱,如是要写明) 还有一个简单的办法,你交房款,让你的朋友给你写一个欠条,这样对他有约束。 有什么不明白可以到我空间留言
据我所知宋家庄的经济适用房要到明年年初才能开盘,只有到开盘前后才可以排号
你的存款用于30%首付和进住的税费已经够了 其余就得借贷了 如有亲属借,当然好了 否则,你应该利用好公积金贷款 因为你夫妇二人月收入2500,公积金就应该有500(每月按10%扣,单位再给你1:1存,相当于20%,这部分钱放在公积金中心只给你活期利息,不合算,应该用足。为此你应该公积金贷款,我看你每月还款1000就行,其中,工资交500,公积金还500,设定20年还款期完全够了。 这样压力不大,今后有条件再一次性多还点 祝你早日住进新房
你的计算方法是单利,银行都是用复利的,就是黄世仁借给杨白劳那样的,俗称“驴打滚”,计算公式为: N年以后的本利和=起初贷款余额×(1+i)^N i=利率,就是N年为N次方,10年就是10次方,30年就是30次方,因此数额巨大。 也可以用EXCELL做表格,把N年的期初余额、本年还本付息、年末余额(为本年的本金+利息-还本付息)作为横栏,然后年末余额作为下年度的年初余额,一年一年列表计算,就可以直观的看出来。 年度 年初余额 还本付息 年末余额 2007 2008 2009 2010
你准备新买的房子应该属于集体产权,也就是小产权的房子,没有房证日后可能也无法进行买卖交易,所以银行基本不给贷款的. 建议你目前的办法,是把老房子做抵押,从银行贷些款出来,一次性付清新买房的房款,然后你每月再偿还老房子的月供就可以了,这样也还算方便的.贷款年限一般分为3-20年不等,根据当地的银行政策,如果你只贷5万块钱的话,每月的月供也不算特别多,几百块钱吧. 至于办理银行,我不知道你是在哪个城市,反正北京大部分银行都能办理,你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这四大国有银行,看他们能不能办此项业务. 你办理的业务应该是"住房抵押消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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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全属于。 2、只要完全属于婚前财产,所产生的收益也是婚前财产。 3、结婚以后再买新房,如不做公证,不管写谁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想买经济适用房你得经常上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网关注。一般现在一手的很难买到,建议你可以考虑二手经济适用房。
最好公证一下你的付款凭证,保留证据,万一今后分手,可以保证利益。如果老公明白道理,应该主动要求财产公证。你可以旁敲侧击一下,说某某的例子(瞎编的,就举你自己的例子),人家的老公主动去公证了云云,看看他的反应。正常人应该马上明白的。
在看之前事先了解你的客户的情况,大概知道他想要的房子和能承受的房子,在自己心里先帮他们找好大概适合他们的房源,然后作到心里有数,之后只带看适合的3套房子左右,别太多,要不他自己都不知道选哪套了,但你要保证你选的3套是最好的3套. 看房时,多体现利处,比如:上午看东户,下午看西户.晚上看阳光一天不好的.带其走的路线能能看到配套医院市场商店等
不购成违约或需要负责任,1.没因为使用假名而获取不当利益,2.对合同履行没实际的影响。 当然你可以去房管租赁登记部门投诉,但估计只是责令整改。
“容积率”,是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例如: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容积率越小,居住密度越小,相对舒服。
首先要看你的收入水平!如果你可以每天开车上下班那还是市郊好点!因为市郊应该是今后地产业开发的趋向.县城也不错的.如果生活方便的话还是可以的.至于孩子上学的问题很简单.你可以接送啊.最多就是麻烦点.可是也值啊.为了下一代嘛!孩子大一点就可以自己上下学了!还可以锻炼他独立生活.就这么多了!你自己好好考虑考虑!和佳人商量下!不一定网上的朋友就可帮你!毕竟还是不够了解:城市 收入水平=================和多因素的
还是新房子比较好,老房子不免接触到以前主人的种种。脾气、气味、等等等等。会感觉越住越不舒服。即使装修过感觉也不会很好。 但如果二手房是新房,价钱又便宜,倒是可以考虑。
如果是我买二手, 现出租1400到1500. 离上班近比较繁华, 因为该区比较成熟,所以升值潜力是比较大的。如果正好遇上拆迁那会更好的。我现在正在给我弟弟找一处比较好的二手房呢 不是因为买不起一手,是因为二手增值大。
市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规范开发物业部门收费做出的决定:“ 开发物业部门禁止收取装修抵押金、煤气报警器费、门牌费;物业服务费最长只能预收一年;装修管理服务费、垃圾清运费自愿协商,不得强制收取。”这本是保护人民利益的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可是有了政府专题会议的决定,关健在于如何不折不扣地去贯彻落实!然而对开发物业部门禁止收取装修抵押金这项决定,市物价局推托责任让百姓与开发物业部门协商解决,与开发物业部门协商简直就是与虎谋皮!收取装修抵押金就是公开侵犯公民权利的违法行为!因为开发物业部门不是执法部门,他们无权罚款也无权收取抵押金!这是最粗浅的法律常识!我们的党和政府历来都肯定和相信我国大多数的公民都是遵纪守法的,而开发物业部门以不相信大多数的公民遵纪守法为理由、强行收取装修抵押金,这种理由能成立吗?而强行收取装修抵押金、这本身就是公开的侵权行为!也是一种变相的掠夺!更是公开践踏法律的行为,也违背了我们党一贯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的方针政策!做为人民的政府应该保护人民的利益!对这种公开践踏法律的行为决不能手软!不交钱不让你进户的大权在开发商手里,广大群众看在眼里恨在心里。百姓们唯一的希望也只有向政府求救!为什么政府有关部门明知此事不对,而又不去制止?“做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暑。”这是古人都明白的道理,难道我们现代文明的法制社会中的人民公朴连古人都不如吗?市政府领导召开专题会议规范开发物业部门收费做出的决定,为何迟迟不能落实?眼睁睁地看着让百姓们的呼声化为泡影!我们不禁要问:政府的权威哪里去了?法律的尊严哪里去了?
紫冰加柠檬:你好! 1、拆迁补偿的价格是房地产评估价格。为了拆迁评估简便,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制定基准价格(你是的标准可能就是这个基准价格),评估时参照基准价格。但是,基准价格必须以市场评估价为基础,因此,一段时间(通常是一年)要根据市场价格的波动江西调整。2004年到现在已经3、4年了,市场价格变化相当大,2004年的标准肯定不能作为拆迁补偿评估价的参考,你可以向上级申请复议或者请求当地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仲裁。 2、如果你选择产权调换的方式(也就是你说的拿房),过渡时间一般在一年半内,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选房子最主要的是地理位置,因为它是不可改变的,然后是价格、户型等因素,你所说的是板楼的情况,要看城市的所在,北方严寒的地区要求保温,因此中间的户型比较好,如果是山东、河南以南的地区,东西的房子比较通风、明亮,也不错,现在可以采用镀膜玻璃,就是西晒的房子也没有问题。
容积率是指小区建筑面积除以小区土地面积之比; 建筑密度是指小区建筑物底层面积除以土地面积之比; 同样,绿化率也是绿化面积除以土地面积之比。
在拆迁回迁合同中是如何定的就如何办理,早迁早选房这是肯定的,目的是为了早建,你迟迁,影响了房屋的新建,拖的是大家的时间,所以后选房也是合理的。后迁的人只能就房屋协商好的面积来选,并由选搬的人选完后,才顺序选取。这就是所谓的鼓励搬迁政策中的一个。
我怎么 觉得你说的是南京的 阿,南京在2007年1月1日后实行新版合同,对这些条款有约定,但是只是对1月1日后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适用,如卖的房子是之前预售的是没有相应条款的,你加也没有地方,争取也没用,但新版合同你不说要求加也是一定会有的,所以觉得权根本不在购房者。
比如: {一级科目}开发成本 {二级科目}房屋开发本(土地开发成本、代建工程开发成本、配套设施开发成本) {三科科目}**项目 {四级科目}土地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建筑安装设施费、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 要想核算的比较细,在土地搬迁这类明细账下,再按细类分一下,细类下面,再分到施工单位(或提供设施单位) {五级科目}土地征费(耕地占用费、劳动力安置费、搬迁补偿费) {六级科目}**单位 以上是房地产单位习惯性的设置,当然还有另一种办法,只是常用
我相问一下.楼层一样吗?你现在的房子.一个是南北房(或者说是东西房.因为你只说前后采光)一个是朝南的.我建议你选前后采光的,因为现在一般选房首选通透.然后选朝南的.在选东南,西南.然后在选东西.朝向选完.你要看楼层一样吗?多层楼选三四层.高层选3--18层.因为多层一般在房地产来说都是金三银四.高层3-18层一般都是在原价基础上加价2%-3%.最后你看你的房子用途.其实如果就是二个人住的话.饭厅小点更棒.二人世界呀.呵呵.你给的情况太少.只能说到这.你看看还有补充的吗?
这个很简单,首先一点,你的房子价格低了,看房的人自然多了,这与中介说的没有人关注并不矛盾(因为以前价格高),房子的价格是决定供求关系的主导因素。 还有,关于限时合同,签订的是多长时间内帮你卖掉,如果卖不掉中介是否也要付违约金。如果他们不用承担违约金的话那么这个合同是无法律效力的。 还有,你要是觉得这个价格不想卖了,你完全可以做出不作为的态度,有人看房你可以推说没空,可以在可人面前说你房子的缺点等等,不想让自己的房子卖掉还不简单吗? 另外关键一点,不知道你有没有结婚,如果有配偶,你在与中介签这个合同时有没有配偶的签字(我相信没有,一般中介不会想的这么到位)。如果没有,那么这份合同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你可以说我配偶不同意卖了,中介一点办法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