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来领取工资
员工离职已经半年了,未领取的工资一直挂"其他应付款”,现在想把这笔账冲掉,做“营业外收入”可以不?可这样做又涉及到所得税,还有其他办法吗?注:未领工资1290.00
1、可以继续挂账,等这名员工领取时,在做“其他应付款”减少帐务处理。 2、如果这名员工确实不领取了,又不想涉及所得税: (1)可以作为工资支付帐务处理,这样处理会产生帐外资金。 借: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 (2)还可以做冲销帐务处理 借:应付工资或管理费用(红字) 贷:其他应付款(红字) 或者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付工资(或管理费用)
各位现在是应该适用新的会计准则 (1)借:管理费用-工资 -1,290(假定是管理部门的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290 (2)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1,290 贷:其他应付款 -1,290 本业务只是冲回工资,不涉及进入营业外收入的问题
哪个单位没有白条呀,你就先做个工资领取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库存现金 先把其他应付款账平了,然后再想办法抵销1290元的白条。
较好的办法继续挂账,因为: 1、虚做工资支付,正如楼上所说的会产生账外资金; 2、冲销账务处理(冲减费用)同样增加了所得税; 3、建议继续挂账,待下年度有所得税抵减项目时,再在当年转销。 转销时: 借:其他应付款 1290 贷:营业外收入 1290
离职半年也不长呀 为什么不给他留的时间长一点呢 毕竟是辛辛苦苦人家挣得工资
问:北京绿多多快餐有限公司很多员工恶性离职,工资不给怎么办,
答:根据劳动法规定,离职至少要提前30天以上,如果员工违反约定,自动离职公司可以不给工资,还可以追究企业培训费等费用. 如果正常手续离职,不给工资可以去劳动仲裁办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