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费用支出
请问我公司为员工支付电话费部份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务上允许税前扣除吗??
是属于正常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或经营费用中,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但都是核定标准的,超标部分依然不得税前扣除,不是全额扣除。 国税发【1999】58号,电话费补贴手机每月300元,固定电话每月100元。还要到税务局备案。你说的话费调增了,要不没备案要不是话费超支了
公司为员工支付电话费,如果电话户名是个人,所得税法把它视为个人消费,不能在税前扣除;如果电话户名是公司,则可以列为管理费用,可在税前扣除。因此你可以把电话个人户名过户在公司名下,每月按电话费比例或金额报销就可以了。
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不得列支为个人消费进行的支出。员工的话费,从法律形式上看,就是个人消费支出,若是真的按税法走,是不能扣除的。会计处理,若是走直接报销的形式,是不允许扣除的,只能是先到税务备案,作为提前发放的工资薪酬。
公司为员工支付电话费部份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电话费用要并入员工的工资,合并计算计税工资总额 建议你公司为员工定个标准,作为话费补贴,到税务局备案,并入员工工资一并发放,话费补贴无论是企业所得税还是个人所得税,都允许税前扣除
公司为员工支付电话费部份费用,如果取得正式发票,每人每月在规定的限额内(我们这里是300元),企业所得税上允许税前扣除 如果没有取得发票或者超过限额,要并入工资,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在年底做企业所得税调整
允许税前扣除,但是电话费用要并入员工的工资,算工资总额,超过2000的部分要交个人所得税。
这个是属于正常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中,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答:可以扣除 依据《关于个人通讯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地税发[2007]201号)文件的规定,从2007年8月1日起,除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