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怎么续办?
我2000年参加工作,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了职工医疗保险(有医疗本);与2002年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本人将人事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医疗保险怎么延续办下去?谢谢
1、个人估计02年到现在,对于医保是没有作任何处理的。 2、现在需要带上你的医疗本到当地社保局办理启封续保手续,如果是个人交纳的话,需要是本地非农户口,且要购买基本养老险,费用是自己全额支付。
你可以在人才交流中心继续缴纳保险,是没有问题的。只是要自己负担全部的保险费,到人才办一下手续就可以了。
答:判断如下: 1、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六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