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验原件?厦门市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
厦门市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应提供哪些资料,交验原件?
(一)填写《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表》; (二)工伤确认表(书)原件; (三)劳动能力鉴定书(属轻伤职工在医疗终结后自愿放弃劳动能力鉴定的,提供《厦门市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原件; (四)身份证复印件; (五)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费发票和住院费用总清单原件; (六)病历、出院小结复印件,或死亡证明和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 (七)职工社会保障卡;首次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3个月内)发生工伤,还应出具地税部门已受理的登记申报单; (八)属建筑企业参保职工的,应提供职工《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 (九)申请定期待遇(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及工亡职工的供养亲属),提供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复印件。
答:一、办理条件: 1.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 2.发生工伤时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或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确认可以由工伤保险...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