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下要细分成两种情况,其一如果登记为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视为对自己的赠与,也就是说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被视为共同财产而分割;其二,如果登记了小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则属于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会被视为共同财产而分割。
这种情况下要细分成两种情况,其一如果登记为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视为对自己的赠与,也就是说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会被视为共同财产而分割;其二,如果登记了小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则属于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会被视为共同财产而分割。收起
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人事局去办理,具体到人事局就知道了。
现在很多银行都不再受理民宅抵押贷款业务了。 况且这样更不划算: 首先是抵押贷款的利息要比住房贷款利息高出不少; 其次是抵押贷款的还款周期更短,提前还款也比较麻烦。 再者抵押贷款的手续费用也不少。 另外,你如果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合同的话如果想在变更为贷款可能还会被追索违约金
不可以,除非该房产房产证上最终是你女朋友的名字。
原单位应该把您的公积金补齐到您的买断日,您找原单位去说,如果不给补您可以去告单位。我觉得您应该把原单位给补的那些全部都取出来,那个卡让发卡处收回。现在您在新的单位从新领取新的公积金卡,住房公积金不好续,不象养老保险。您可以去办理住房公积金处去问一问,祝您好运!
中介肯定不可能给你这样的承诺。 如果你的公积金是“国管中心”的公积金帐户,3个月之内也未必能办完,最长的有半年才办完的,虽然现在提速了但是相对于商业贷款还是要慢不少,而且公积金快慢的决定权在于你自己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并不是中介可以决定的。 如果你的公积金属于“市管中心”的相对还可以快一些,大约在一个月到一个半月左右。 中介在这方面没有拖沓的必要(当然也要看是哪家中介了,有些中介可不敢保证),而且公积金贷款只要符合条件并且将所需资料递交之后一般来说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告诉你大概多长时间可以办理完毕。
可以提前换贷。但是各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可能会有不同规定,或者需要符合比如连续还贷6个月之类的要求之后才可以还贷。可以向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咨询
过户只能是一个人,你或老公.转谁谁就可以直接提公基金贷款,然后,由新房主你爱人)单位开证明,证明是夫妻关系.在到另一个单位领取公基金.
拿购房合同很相关证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可以一次性把你之前公积金帐户的所有余额取出,或转到你的按揭帐户上
行政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想要辞职,他的关系就转到人事局下面的人才管理中心,他的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费也转到那里,每年结算一次,自己或者新单位到那里缴纳。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明下只有一套房产的银行不会予以审批。即使可以贷款那么最多可以按照银行评估价格的50%发放贷款。 如果前一套房产业处于贷款状态,那么第二套房产贷款不能使用公积金而且该款利率也要执行6.12%得上限利率。 还有,如果积蓄和收入状况以及收入的稳定性等方面抗击风险能力不强的话,那么以现住房作抵押贷款付第二套房的首付的办法就是及其不明智的。因为房产的变现能力并不强,一旦家庭有稍大的经济波动那么就会受到损失,或者给自己背上沉重的还贷负担
具体的需要向开发商咨询,如果已经报备那么就不可以更改。
190000*(20*12-49)/(20*12)=151208.3元
这种情况关键是要看合同约定的具体细则。按照通常的合同来解释可以主张业主违约,并且由业主来支付中介公司代理费,因为中介方并没有过错。
只要公积金还在持续缴存,那么只要在目前的房产出售之后就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最大的可能是你的售价低了,那个“买方”有可能就是中介的员工,也就是所谓的“现金收房”了。 要不然不会有哪个真实的买家不愿意及早过户的。 中介采用赠与方式办理公证之后,可以不用你(业主)本人出面就可以把该房产再次销售一次。
查看房屋的产权及使用状况,核对出租人是否有出租的权利。 需注意几个细节: 1.签订租赁合同后的违约处理,如双方之中任何一方未到期就解除租赁合同的违约处理,违约处理是否对等。 2.房东如在租赁期将该房屋出售是否影响你的租赁使用,是否设定了合理时限通知你。(注:在同等条件下你有优先购买权)。 3.房屋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和合理使用产生的房屋及设施维修由谁承担的问题。 4.到期后的续租问题,如一次租赁一年以上是否约定第二年的租金递增问题。 两个月租金作为押金外,还得提前交一个月的房租是合理的, 俗称“押2付1”,提前预付租金“先付后租”也是正常的。
“容积率”是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 例如: 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 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容积率为1.5 总占地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容积率为0.8 容积率越小,居住密度越小,相对舒服。容积率越大则相反。 容积率超过5就不建议购买了
广州现在买房没有户口指标了。简单的办法是看男女哪一方符合广州准入政策“本科且有学士学位”,和南方人才中心签3年保管档案协议(保管费不高于70元/月)就能办户口.小孩户口可选随父或随母。买房贷款要看你们收入稳定性等来定,稳定的话一般来说减去必要开支后的可支配收入。2/3用来供房就算较高的负担水平了。
其实按建筑面积计算和按套内面积计算,房价并没有什么变化。国家这样规定只是防止开发商隐瞒或者虚标公摊面积造成购房者受骗。 要是开发商在合同里约定了套内面积,实际交房时出现误差,一般说3%以上可以退房,3%以下多退少补。这是早就有规定的。开发商使用建筑面积来销售房屋,你完全可以之签套内面积的合同,这不冲突。
不买。 这种操作方式风险很大: 向你说明可能的几种风险由你自行斟酌: 1、房产证下发之后业主将该房产抵押,怎么办? 2、如果业主一房多卖怎么办? 3、“参加集资建房选到住房者,从办理入住手续之日计,五年内不具有转让和交易资格。”在这一条的基础上此次转让行为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合同是不成立的;如果几年后产权证下发并且可以过户的时候,房价上涨了很多,那么业主就可以凭借这一条款主张合同无效,对方只需要赔偿你一部分的装修补偿和银行利息就可以撤销该合同! 买是不买,请自行谨慎斟酌
其实买卖二手房确实存在着中介机构不正规的情况。 不过现在还是有些公司比较不错:一般来说,能做到透明交易、买卖双方于中介在一起签订居间交易协议的,就不会出现差价问题。 并非所有的中介都那么恶劣,只要多加小心,找那些比较正规的能让买卖双方见面交易的就不会存在差价问题了。你所说的鑫尊就还行。我爱我家也不错。
1,口头协议因为取证难,所以您必须取得佐证.只要有证据就可以算是有效协议. 2,拆迁人也没有将拆迁安置图修改的情况告知您,其已经违反合同法,您可以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仲裁解决,甚至可以向法院起诉.
只有期房证是因为该房屋并没有办理竣工手续,也没有到房产部门登记备案,这只是个时间问题,我看问题不大! 交房时主要看看房屋的质量!内墙表面用手搽一下,看看水泥附着情况,窗的密闭情况!各种管道的衔接!暖气是否漏水!墙壁隔音隔热效果怎样!钥匙拿到后最好重新换个锁芯,一般开发商手里的钥匙太多,鱼目混杂的!各种票据要留好,一般入住要先交三个月或更长时间的物业管理费,第一年的暖气费(北方)!维修基金的发票,各种纳税的发票要留好!购房合同一定要留一份,有些单位将来住房补贴是要看合同的,提取公积金时也要看合同! 安家顺利!
如果购房合同是7月31日交房,而到时没有交,当然是开发商违约。不知你的合同对开发商违约延期交房的处罚条款是如何定下的,如果写明了的,你不用怕他延期交付,到交房时按天数算,它得赔偿。 为了避免开发商以后玩浑,可以联合业主们一起要求开发商在未能按期交房的备忘录上签字。如果他不签,你们可以向媒体反映,通过当地媒体的关注,使得这一事实被报道如实记录下来, 你的第二个问题,关于实际交房面积,应以开发商拿出的政府房屋管理监测机构的测量认定书为准。按这个面积对合同面积“多退少补”房款。正规的购房合同上应该对此有这样的约定。
解决这个问题可以有两种方式:、 1、求助物业管理公司协助你们讨个公道。因为那些不合格的支架式建筑公司所为,那么产品不合,他们有责任对被伤害的行人做出赔偿。 2、法院起诉。但是这个方法需要你们自己取证,我们都知道法律不能缺乏证据。 注释:物业管理公司(一个成熟的公司)一般情况下都会为全体业主上一种意外伤害保险,通过与物业公司协商看看你们那里是否也给你们全体业主上了此项保险。
我认为那不是月薪。 是售楼的提成奖金。 推销的好,当然得的多,同时主要挣的是差价。 比如公司定一套50万为底限,你卖到52万,就可得到那个差价。 这样的可不是一般的售楼人员能做到。
最好是能再补充条款中详细约定一些相关注意事项: 比如你担心这个房产是不是能买卖,那么可以约定:“如果该房产不能正常过户给乙方(买房),则中介方应该退还所交定金”。必要的话还可以约定如果不能正常过户给乙方,则中介方除退还所交定金外,还需要加倍赔偿等等。 产权证的真伪即使看到原件一般人也是看不出来的。 向你提供一些常见的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补充条款供你参考: 1、入住时间的约定:...... 2、房屋交付与乙方(购买方)前所发生的水、电、物业、燃气、供暖等项费用由原来的业主负责结算清楚,(在此需要注意,如果你没有和业主直接减免并且共同签订合同,那么就要中介就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3、约定过户时间(注意:如果中介要求再过户先行给付房款或者首付款,那么就应该约定好在交付首付款之后最迟3个工作日内就应该去过户,否则,逾期一日由中介赔付若干元) 提示:如果中介不让你见业主或者不能和业主一起签订合同的话,那么很可能是在赚取你的差价,如果你确实喜欢这个房子又认可被赚取差价的话,那么就签合同吧。
我家于2004年4月从益臣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商品楼,处在物业方面。我们所有商住楼都是依靠贵公司多当时开发的房地产时院建取暖锅炉和渗水井及水暖管道设施来完成。 今年5月,该公司没有得到业主的同意,将公共配套设施全部拆除。自己开始建商场,建得商场离我们房后才2米,并且影响我们后窗的采光和通风,找到城建部门,城建部门说:“楼后的距离国家没有规定。”为由己批准建改。我们业主认为该公司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但又找不到相关法律条款? 1、如果购房合同或图纸载明暖锅炉和渗水井及水暖管道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属于商住楼附属部分,该公司没有得到业主的同意,将公共配套设施全部拆除属于违反合同义务,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2、“楼后的距离国家没有规定。”胡说。楼间距不少于8米。“建得商场离我们房后才2米”侵犯相邻权。
租房合同一般不会约定房屋的使用中出现的不方便、不舒适。这样的问题很难解决的,尤其是租金比较低,不具有对于房东的制约。 所以最好的建议是算了吧,人生在世,遇到困难都是磨练。 天降将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房地产税收占政府税收好大一部分,价格越贵,税收也就越高! 现在当官有几个不贪的,他们才不在乎房价涨多涨少!
广州最大的租房网:住在广州!中介要收取半月的房租作为中介费。你可以在这个网上好好找找看,肯定有合适你的。其实你可以考虑考虑合作。相信合租600可以有个好房子
毛坯房能有什么风险?如果精装修而且配齐家具家电的话还会有财产丢失的风险。 毛坯房出租最担心的就是对方装修破坏结构,不过这一点可以在租赁合同中进行约定。 毛坯房出租的难度比较大,认可的人比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