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受托代销商品属于企业的存货吗?
企业按照与代销单位签订的委托代销商品合同书的约定,按质、按量、按时的将委托代销商品发给委托代销单位,在代销单位未开出已销商品清单时,其商品的所有权依然归企业所有,企业还有权将该商品从甲地调往乙地,但是要征得代销单位地同意。
税法对此还有明确的规定,只有代销单位开出已销清单时,企业才能确认商品销售行为,才能计算商品的销项税额。所以通过以上的介绍,企业的委托代销商品在没有确认销售之前仍然是企业的存货;而受托单位,在商品没有销售之前,还不具备商品的所有权,一旦为企业开出销货清单,所用权就改变了,既然已经销售出去,作为代销单位已经取得了货款和取得了索取汇款的权力了,这样代销商品的所有权全部转嫁于代销单位了,发货单位已经没有商品的所有权了,但是他已经有了向代销单位索取货款的权力了,主要的凭证,是代销单位发给企业的已销商品的清单。以上特此回答!
答:根据代销商品收货单,按该商品本企业规定的含税零售价,借记“受托代销商品”;按不含税接收价,贷记“代销商品款”(因受托人没有取得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不能...详情>>
答:海峡人才网。 中华航运网。 厦门货代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