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分了的老人的宅基地有权收回吗
有没有协议?如果所有权也分了就收不回来了
如果是子女的话,是按照规定继续使用;不是子女的话,分为违规的,土地包括宅基地都是集体土地,个人不能分配。
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
宅基地所有权属国家和村政府 。宅基地上的附作物产权属私人。又有继承和分享的权利、你们说吧宅基地分了,这地是国有土地吗、你们同合法正当的手续购买的吗、如果是也有使用年限限制。如果是集体土地这属于永久性的。但如果这家没有继承人了。那这在基地应当当地村委会收回另分给他人。这是没有权利收回的、这是违法合同法的
看现在所有权是谁了
既然已经分了,自己就无权再收回了,只能是看现在的所有权是在谁的手上了。
看现在所有权人是否同意
该提问应该明确几个疑问:
1。 老人的宅基地?这应该是以该老人为户主的农户承包农村土地时包含的宅基地,遵循“一户一地”的分配原则。
2。 子女分宅基地?如果老人的子女没有因为结婚成立自己家庭分家单独另过,仍然与老人同一户口的,不可能将该宅基地“分了”。
3。 老人是否去世?符合第2项情形的,如果为户主的老人去世,其子女仍然有权具有该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存在“分了”宅基地的条件。
4。 以老人为户主的农户灭失?如果以老人为户主的农户因为老人去世,并且该家庭再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那么,做为以农户为农村土地承包单位的该农户灭失。
这位老人的承包土地以及包含其中的宅基地,理应由老人所在的本集体经济组织,也就是农村土地承包的发包方村民委员会收回。
5。 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存在法定继承的法律意义。如果具有该宗宅基地使用权的老人去世了,宅基地是不得被老人的法定继承人用来继承的,也就是所谓的“分了”。
6。 如果这个“分了”是指符合第5项情形,是由村民委员会收回之后重新分配给本村其他村民的,这个“有权收回”,不知道是指老人子女收回呀?还是指其他什么人或者组织收回呀?
更正:将“符合第5项情形”更正为“符合第4项情形”。
请谅解!。
无权再收回
是口头分还是协议分,如果是口头的还可以收回
答:法律保护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随意或擅自收回宅基地。但遇到下列情况的,集体组织可以收回:(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农民...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