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赔偿问题的举证责任是 如何分配的?
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对于赔偿问题的举证责任是 如何分配的?
原告主张以被告获利情况作为确定损害赔偿依据的,应对被告 获利情况提供材料予以举证证明,被告就该材料记载获利情况的真 实性有异议的,应进行举证,被告不举证或者举证不被采信的,法 院可以支持原告的主张。 原告主张以自己的实际损失作为确定损害赔偿依据的,应当就 其损失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以原告的损失是由市场因素、管理不善 等原因造成的,由被告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原告主张定额赔偿,被告能够举证证明其实际获利、原告实际 损失或者有许可合同可参考,且原告不能提供相反证据否定的,按 照被告的实际获利、原告的实际损失或者参照许可合同确定赔 偿额。
答:答:(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2)在起诉被告不作为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在行政程序中曾经提出申...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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