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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的朋友  2。我的烦恼  3。我成长历程
就以上的题目写篇850字的文章,除诗歌外,文体不限。可以虚构。不能改动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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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7-07 19:00:15
  •   《我的烦恼》范文
    在我的一生中有欢乐,但也有烦恼。每当想起那些苦恼的事,心里就不是滋味。
    我的爷爷为了给奶奶治病,去爸爸承包的工地上贴地板挣钱。但是毕竟人老眼花,由于技术的原因,常常出现不尽如人意的情况,爸爸看后总是大声嚷道:“你老糊涂了!这点事都做不好!”这时候,爷爷总是呆呆地凝视着远方,一句话也不说。
       记得有一次,爸爸在喝酒后打牌输了钱,回到家就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看哪儿都不顺眼——特别是对爷爷奶奶。 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虽然这样,我还是能谅解父母。然而惟独每次学校收费都让我找爷爷要,我怎么也不能原谅他们,而且非常愤恨。 记得我要去学英语,早晨我向爸爸要两元钱的车费,刚一开口,爸爸就说:“找你爷爷要去!”这回我可火了,反驳道:“天天都找爷爷要,爷爷又不是摇钱树,哪有那么多钱?你们两个人挣钱,却只顾自己……”我还没有说完,爸爸吃饭的筷子便打在了我的头上,我没有躲,只是默默地流着泪…… 饭后,妈妈拿出四元钱给我,对我说:“我说你自找苦吃吧,你还不相信。
      你爷爷现在给你这几个钱,以后他老了,我们可要供他的吃、穿……”记得那天我非常愤怒,却什么话也说不上来。 爸妈,我恨透你们了。你们可知道我将来长大之后将会如何对待你们吗? 我的烦恼彻底改变了自己。我恨透了那些缺乏孝心的人。这就是我的烦恼。 。
      

    霞***

    2007-07-07 19:00:15

  • 2007-07-01 09:08:20
  •   我的朋友
    1  我和陆宇顺从幼儿园起就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非常熟悉他:他瓜子脸,像一座倒挂的小山,大大的眼睛,一笑起来他那洁白的牙齿就会露出来,但他的发音不是非常清楚。他的视力很好,饭量非常大,一天可以吃六碗饭,他非常强壮,跑步的速度很快,连我有时也跑不过他。
      他喜欢咖啡色的衣服和黑色的裤子。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看书,写字,打乒乓球……其中他最喜欢打乒乓球,一,二年级时,我,王飞和他吃好饭,做好作业,就兴高采烈地去打乒乓球,他每次都不知天高地厚的打快球,每次都要打了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然后化敌为友后才回教室。
       他数学非常好。口算一分钟能做四十到五十题,小考卷三,四分钟就能做完,大考卷只要十几分钟,而且每次都全对,真了不起呀!我要向他学习。他说过:"时间是宝贵的。认真加细心等于成功。"我想帮他取个外号叫"快百陆","快"表示他考试考得非常快,"百"表示每次都全对,"陆"表示他是姓陆的。
      你们说我给他取得的外号好吗? 书,我的朋友 每当夜幕降临时,我喜欢拿起书静静地坐在我的小台灯前,伴着一阵阵扑鼻的油墨香,徜徉在书的海洋中…… 还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总在我睡觉之前讲一篇故事给我听。我问妈妈:"妈妈,您怎么知道那么多故事 "妈妈说:"我是从书上看来的。
      "等我稍微大一点读大班时,老师常常教我们读儿歌,我又问老师:"老师,您怎么知道那么多儿歌 "老师说:"我是从书上看来的。" 从此,我对神奇的书充满了向往。 当我背着崭新的书包走进校园时,摸着第一次接触到的书本,心里高兴极了!我从语文书里学会了拼音,认识了汉字;在数学书里,我懂得了如何计算。
       从此,我爱上了这好看的书。 书,它带我潜入了文学的海洋。《美人鱼》,《丑小鸭》,《白雪公主》,《青蛙王子》……一篇篇童话带我走进神奇的宫殿。书,它带我周游世界,让我认识了北京和长城,带我到长江,黄河去游玩,还带我去邀游太空。 2 她是一个性格直率的女孩。
      她的作文写得超好!是一个高级会员。满脸显示出的全是人生的智慧。她是谁,我现在不告诉你,到是后你就知道了。    小荷作文网 ,你也可以投稿   我想我和她认识的时间最长。我们从一年级开始就是同班同学了。那时候的她不爱说话,老是看作文书。
      下了课也不和同学们交流,我有点怀疑她是不是哑巴。   小荷作文网 ,你也可以投稿   她一年级到二年级都是班上不起眼的同学,老师都没有多么看中她。可是在三年级时,她发表了一篇作文,写的是运动会。当她的作文登在作文书上的时候,我去看了她的文章。
      用眼睛扫了一便文章,感觉写得不怎样。平平淡淡,好无趣味。但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班主任特别喜欢她的那篇文章。说她的文章是什么白开水,外表无味,但是有这内在的营养。     我仔细领阅了老师对她作文的评点,觉得很有道理。开始注意她写的文章了。
           不知在什么时候,我无意当中查到了她的文章。我把那篇文章复制下来给她看,她告诉我这篇文章是在小荷上写的。然后给我注册了一个名字---欧若拉。从那时开始,我就来到了小荷。我以前还是挺有人气的,如果没有她,就没有现在的我。虽然她有时候说话会很。
      。。(不好说)但是她的心灵是很美很美的。     她就是。。。推荐会员名单上的第七位!你们自己去找吧!         下面介绍的这位和上面的那位有很大的区别。她很外向,特别特别爱笑。英语好的不得了!虽然她是初级会员,但是她的人气可是不低于高级会员的哦。
           她是个转学生。也不能说是转学声拉,就是从外国到中国来读书的。(她是中国人)。她的文笔很好,她的征文还获得了二等奖的!她很喜欢交朋友。     我曾和她一起主持过一个英语节目,主持完后,我们还去吃了西餐,在吃西餐的途中,她还给我讲述了她在国外的故事:     "车雨草,你不知道,在澳大利亚,上课的时候都是坐在地上的,下课后还能吃冰淇淋。
      。。。。。"      我们就这样聊啊聊,不知分针已经走了多少圈。。。。。。      她的名字是"哈皮七七"   我的烦恼 1 现在中学生的烦恼大多是学习压力太大,或是什么情感上的烦恼。我也有烦恼,只不过不同上者罢了。   暑假过去了,同学们全部都长得高高的,像一个个巨人似的。
      可我,却总是那么一丁点?不满一米六。  就是因为矮,我的位置总在“前茅”。在教室里,我坐在第三位,上体育课排第四位。看着身后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同学,心里挺不是滋味,常想自己有朝一日可以排在最后。   妈妈很偏心,把我生得那么矮,却给了妹妹一个高高的个子。
      比我小两岁的妹妹比我还高那么一点。有一次,妈妈的一个朋友对我说:“哟,小玲快比姐姐高了。”我听了很生气,硬邦邦地回答她:“别误会了,我是姐姐。”“啊,是吗?哈……”那朋友的惊讶和尴尬使我难以自容。妈妈常对我说:“这孩子怎么这么矮。”我多难过。
         为了增高,我不断地打听方法。听说喝“生命一号”可以增高,我毫不犹豫的喝了。结果毫无进展,气得我把没喝完的全扔了。   又听说大篮球可以增高,我也厚着脸皮穿梭在球场上。满场都是巨人,我在他们中钻来钻去,还怕被他们踩扁。   坐在我背后的男同学在起立时与我比身高,然后用手在颈前比划,还不时的嘲笑我,我真的很难过。
         于是,我拼命地学习,拿到好成绩就可以高人一等了,但是始终没什么信心。  终于,我在一本书上看到“拿破仑的故事”,看到一个这样矮的个子,竟可以有这么大的成就。可见,个子矮并不成什么问题。   这天,身后的男同学又嘲笑我。我拿出一本书,指着上面的文字:据科学研究,越高的人智慧越低,越矮的人智慧越高。
         他顿时哑口无言,我充满自信,努力学习。  终于,在一次期末考试中,我终于夺得好成绩,成为全班第一名。这无疑给了我很大的欣慰,使我觉得个子矮并不成问题。  现在,我群立在众人中间,当然有比我高很多的人,但这已不再是我的烦恼了。
       2 这个烦恼跟了我五年了,我一直没有摆脱它,有时我骂它是个跟屁虫,它却说:“我是你的影子,你自作自受!”我一直想改掉这个不好的毛病,可一直也没有改掉,每次还是粗心。     有一次,爸爸说只要我期末考试考第一名,就给我买一个大装甲遥控汽车。
      多么诱人的礼物奖品啊!我们拉了勾。     考试时我感觉题不难,胸有成竹,一会儿就做完了,检查检查再检查,感觉应用题应该错不了了,口算题那更是小KS了,于是我交上了卷。     我回到家对爸爸妈妈说:“没问题,就那点儿题,第一名!完全没问题,保证考好!”爸爸不怀好意地说:“你这小子,没粗心吧?”我腰板儿一挺,硬气地说:“没粗心。
      ”还让爸爸先交上押金,以保玩具。     发试卷了。发到我的试卷时我听到:“98分,第二名。小泽,你与第一名只差一分,他99分。”我一看是学习的老对头就哼了一声,他也瞟了我一眼。我再一看卷子,正是我最放心最不在意也是最简单的一道口算题错了。
      我感觉当时要是多检查多细心一点,这2分就丢不了,那我就是第一名。我怎么这么粗心,这么粗心哪!都是粗心惹得祸,让我的玩具装甲车没了!我伤心地哭了。     回到家,我垂头丧气地说:“考了第二名。”老爸严肃却又语重心长地说:“是不是又粗心了?你粗心的毛病怎么就改不了呢?粗心会毁掉你一辈子的!我们交的押金也白费了。
      ”妈妈温柔地说:“哎呀,儿子也尽力了,押金也付了,就买了吧!再说儿子也考了第二名,不错了。”哪知,爸爸更生气了,大声吼道:“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如果不遵守信用,会影响孩子一生的。押金没了就没了,以后让他改掉这粗心的坏毛病。……”妈妈说:“好好好,不买,行了吧?”     我的眼睛再一次湿润了,心想:“粗心”这个毛病,现在使我丢掉小汽车玩具,以后会毁掉我的前途。
      哎,粗心啊!你烦死我了!什么时候细心能来到我身边呢?   我成长历程 1 刹那间,春风已经送来了丝丝隐逸的花香,是新生,是甜蜜。细细的雨丝,和着风,轻柔地落在肩膀上。抬头仰望,枯了一冬毫无生机的枝干 ,渐渐被点点新绿渲染得精神焕发。
         那是一棵银杏,一棵那么普通又那么不平凡的银杏。   只在白驹过隙间,我已经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感受了银杏的微绿,翠绿,枯黄,秃枝,整整七个生命的轮回。仿佛昨日还是一个天真稚趣的孩 童,今天却已经是一个在树阴下踱步,足以思考成长的少年。
      似乎在这短暂而又漫长的七年里,银杏见证了我的成长,而我却未曾见证它逐渐 老去,或者说是一种逐渐新生。   ……   当初的我,在早春的细雨中,为银杏枝头嫩绿的新叶而好奇,好奇的只是为什么春天它有那么一点绿色,就能覆盖那么魁梧庞大的身躯;现在 的我,在绵柔的细雨中,为银杏叶生叶落而感慨,感慨的是一个生命循环的迅捷与生命的伟大。
         当初的我,在早春的细雨中,为银杏枝干的粗壮有力而惊奇,惊奇的是为什么主干外表如此粗糙的银杏,能够有那么大的力量;现在的我,在 绵柔的细雨中,为银杏风吹不动,雨打不倒,面对风雨坚强而赞叹,赞叹它的无畏,赞叹它的伟大。   当初的我,在早春的细雨中,为银杏矗立高耸的躯体而惊讶,惊讶的是为什么如此高大的银杏,仅凭一干之力,立于不败之地;现在的我,在 绵柔的细雨中,为银杏傲视群雄而惊叹,惊叹的是它的稳重,先定立足之本,再求稳步向上。
         ……   在银杏的陪伴下,一天又一天的生活更是在不经意间流过。从它身上,我学到的不仅仅是面对困难的坚强,面对上进的渴求,更有无私的奉献 。历年秋来,树上总是硕果累累,可以入药的嫩叶,它从不吝惜,直到把自己最后一丝生机毫无保留地献给大地,献给人们,把那崇高的精神 献给我们。
         在我的成长历程中,第一块里程碑就会在这个地方砌起,上面镌刻的,不仅有银杏陪我度过的岁月,更有那永不磨灭的意志, 永不磨灭的精神,永不磨灭的高贵。是的,我想那是终身受用的。 2 儿童如初上枝头的花蕾,娇嫩的苞里储满了晨光与希望。 从我呱呱坠地。
      就注定是上帝的宠儿,被上帝狠狠地咬了一口,于是我这个小苹果便有了缺陷。 从母亲口中得知,我生下六个月就得了一场大病。把父母吓得半死,以为我会“离去”。(因为我是母亲“难产而降落人间的”)父母抱着我跑遍了我们县所有的医院。在“几个月” “头上输液”的煎熬中,我终于如西伯利亚的蝴蝶,在经历冷空气的洗礼后,终于“夏苏”。
       这着实让他们高兴了一番。 曾无意间从爸爸那儿听到,他听到世界上最美的声音,便是我第一次叫他爸爸。那时我差点哭出来,我真的好感动,好感动。 我的童年便在父母无微不至的呵护中走过。(当然在这其中我好几次被上帝“宠爱”)。
      但是有父母的爱,一切都变得那么渺小,如“沧海一粟”,我不会害怕,因为有他们。 不管怎样。我给了父母晨光和希望。 少年如初绽的蓓蕾,在似放非放间羞涩地打着盹儿,春心里尽是梦想。 刚入初中,我总是带着“狡猾”的眼光去看世界。
      同学说我纯洁,老师说我天真,朋友说我幼稚。惟有父母说我可爱。不管如何,我有太多太多的幻想,幻想着有一天像>中的白飞飞聪明 ,会武功但不恶毒;幻想着在如梦的山涧盖一所公寓与父母过着“世外桃源”般的生活;也幻想着做一名空姐,从世界的这一头到世界的那一头。
      在空中,可以触摸彩虹,与鸟相伴,以云为友…。 我的少年便在自己不合时宜的幻想中跑过。但是有父母的爱,一切都变得那么美好。不管怎样,我的春心在开放。 青年如怒放的花朵,瓣瓣流香滴翠,极显青春的活力与诱惑,面临一切当仁不让。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连滚带爬的进入了高中。
      虽说不再幼稚,转向成熟,但对什么依然充满好奇与兴趣,只是不象原来反应那么强烈了。在此时,我要为自己而活,我要真诚的生活。要谦虚,要朴素,要舍弃清高和偏执。我想只有这样,才能看见真实的生活。 我要使自己这朵“从农土中”长出的花,在“明媚阳光”的照耀下放射出最耀眼的光,给大地万物以博爱。
      我要尽展自己的风采。 我要自信的去拼搏,不是有句诗吗?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 我想,这便是我的成长历程吧。 哇,好刺眼。一道强悍的光从围墙的顶端射入,我缓缓的爬起,走近围墙,原来在围墙的最末端便是一个门,门上有块匾写道:“成长墙”,我步履轻松地从门中踏出,我想我已经长大。
       3 已渐渐忘却小时那个我了,偶然回首,突然发现那个“我”竟是如此……   依稀的印象,步入幼儿园的前一天,我被爸爸妈妈从外婆家接回来,对于我旁边的事物都觉得好陌生。这里每一个与我同龄的人我都不认识,我只知道我将与她们一起成长。
         开学了,我哭着闹着一定要和一个我邻居的小孩同座,还非她不可,老师无奈,只能顺从我的意愿。小时的我,是一个霸道的女孩。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我已经是一个六年级的大女孩了。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坐位上,看作文。不管旁边如何吵闹,我依旧只坐在位上独自品尝作文散发的魅力。
      在班里,我不大喜欢与人谈话,偶尔下课与要好的朋友说几句话,就回座位了。因为,我发现与人说话,还不如看书来得快活。那个时候我认为是我最好的玩伴,我的每一个朋友都抵不过那一篇篇可以令人跟着它喜怒哀乐的文章。那时候,那不懂朋友的含义是什么,只单纯地认为,只要肯跟自己玩的人就是自己的好朋友,从没想过自己是否该去珍惜它。
      六年级的我,是一个喜欢看书而不懂该去如何珍惜友谊的女孩。   踏入初中,我不再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位上看书了。而喜欢与旧朋友、新同学聊天,我觉得这样才有趣。而在此同时,我也开始转变。从那个不喜欢下课走动变成一个喜欢聊天,说笑,拌嘴的女生,我开始变得很很活泼,不再去啃那一本我认为比朋友还珍贵的作文书了;甚至认为那些书是那么的枯燥,而小学的我,为何如此喜欢它,觉得自己变化真的太大了。
      也不知什么样的因素使我改变,有点懵懵懂懂。现在的我,很快乐,我懂得该如何去珍惜朋友之间那来之不易的情谊,懂得了书并没有朋友的可贵。   只有朋友才是永恒的。   。

    2007-07-01 09:08:20

  • 2007-07-01 08:08:12
  •   我的朋友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是书,给了我战胜挫折的勇气;是书,告诉我骄兵必败;是书,教会了我拥有善良。   
      怎能忘记书,当我一次次准备放弃时,当我一遍遍因害怕而退缩时,当我看到了坚强的保尔,顽强的霍金。它教会了我拥有张海迪般的毅力,海伦•凯乐对生活的自信。
      而正因为有了它,让我把失败做为成功之母,努力向前拼搏。   怎能忘记书,当我因一点点小成绩而沾沾自喜时,当我因暂时的辉煌而心高气傲时。它会带我走到赵括的身边,告诉我终有一天会因骄傲而全军覆没,它也会将我置身于汉朝,再一次聆听“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古训。
      让我懂得眼前的灿烂只不过是过眼云烟,只有让朝阳和月光拉长我疲惫的身影,才会成功。   怎能忘记书,当我因自私而不肯帮助他人时,当我因冷漠而对可怜之人漠不关心时,会展现出“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情景,触动了我的心灵,燃起那善良的火苗。使我同比尔•盖茨那样,让穷人的生活也充满阳光,让人间四季都温暖如春。
         是的,书不仅是教我道理的师长,更是一年365天与我长伴的良友。正因为有了它的存在,我的生活才会欢乐,才会拥有五颜六色。   书,你才是我真正的朋友。 ---------------------------- 今天心情不好,想去钓鱼。
      记得姜太公钓鱼,想赢得天下有识之士,结果给世人留了一句谚语: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如今,我也来到当年姜太公钓鱼的地方来充当他的后代,信心十足的拿出鱼具,想放线钓鱼。这时,一位大爷走来说:“现在水里有鱼才怪,工厂里天天冒黑烟,哪里还有鱼?”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才不信呢!这时,路边有几辆魔托驶过,不一会儿又有几辆汽车开过,BBB……地鸣叫,扬起许多灰尘,我叹了口气,忽然浮子动了,“不会呀,我还没放鱼饵呢!”我疑惑地将鱼杆向上拉,果然有条鱼,真是倒霉,正好来了位管理员,让我放鱼,我想恭敬不如从命,便要放它,没想到鱼死死地咬着钩不放,两眼泪汪汪的说:“小姑娘,救救我吧,我受不了了,你看这水,化学物质在上面飘来荡去,那刺鼻的臭气让我难以呆下去,我实在难受啊!我的许多兄弟都已失去了生命!” 我本来就没心思钓鱼,上学时间正好也到了,还没进校门,只见一片滚滚尘土在空中飞扬,我的眼睛里进去了许多沙子,眼睛疼的睁不开,过了两天去学校,好在下了雨,清爽了点,没想到下雨还更糟了,下学不走大门走小门,说因为雨大不安全。
      唉,只能一个一个从后门往出挤了。不禁抱怨中国人真多。“咱们这儿的环境实在糟透了,用不了两天头发、衣服全脏了,人家外国一件衣服穿一个月都不脏,我将来肯定在这呆不久。”一位朋友抱怨到,我连连点头。 的确很心烦!这环境不好,弄得我们经常咳嗽、感冒、嗓子干,只能喝那苦巴巴的中药。
       唉!为了人类自己,请大家想想可施行的办法,救救环境吧!将来比一比,哪儿环境最好。 ---------------------------- 我的成长历程   已渐渐忘却小时那个我了,偶然回首,突然发现那个“我”竟是如此…… 依稀的印象,步入幼儿园的前一天,我被爸爸妈妈从外婆家接回来,对于我旁边的事物都觉得好陌生。
      这里每一个与我同龄的人我都不认识,我只知道我将与她们一起成长。   开学了,我哭着闹着一定要和一个我邻居的小孩同座,还非她不可,老师无奈,只能顺从我的意愿。小时的我,是一个霸道的女孩。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我已经是一个初一的大女孩了。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坐位上,看作文。不管旁边如何吵闹,我依旧只坐在位上独自品尝作文散发的魅力。在班里,我不大喜欢与人谈话,偶尔下课与要好的朋友说几句话,就回座位了。因为,我发现与人说话,还不如看书来得快活。那个时候我认为是我最好的玩伴,我的每一个朋友都抵不过那一篇篇可以令人跟着它喜怒哀乐的文章。
      那时候,那不懂朋友的含义是什么,只单纯地认为,只要肯跟自己玩的人就是自己的好朋友,从没想过自己是否该去珍惜它。六年级的我,是一个喜欢看书而不懂该去如何珍惜友谊的女孩。   踏入高中,我不再喜欢一个人静静地坐在位上看书了。而喜欢与旧朋友、新同学聊天,我觉得这样才有趣。
      而在此同时,我也开始转变。从那个不喜欢下课走动变成一个喜欢聊天,说笑,拌嘴的女生,我开始变得很很活泼,不再去啃那一本我认为比朋友还珍贵的作文书了;甚至认为那些书是那么的枯燥,而小学的我,为何如此喜欢它,觉得自己变化真的太大了。也不知什么样的因素使我改变,有点懵懵懂懂。
      现在的我,很快乐,我懂得该如何去珍惜朋友之间那来之不易的情谊,懂得了书并没有朋友的可贵。   只有朋友才是永恒的。   。

    小***

    2007-07-01 0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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