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生儿上户口办理材料有哪些?
青岛新生儿上户口办理材料有哪些?
办理材料 1、婴儿母亲、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或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到原发证医疗机构补办。 3、《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无上述证明的,提供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非婚生婴儿随父申报出生登记的,提供亲子鉴定证明。 4、在港、澳、台及国外出生的婴儿,应当提供国外或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婴儿父母与婴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养孤儿、弃婴的,凭《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办理。 6、拟落户地父母一方系集体户的,应当提供集体户所在单位证明; 7、拟落户地父母一方系村民的,应当提供村委会接收证明。
答:1、婴儿母亲、父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或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