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置残疾人支付的工资如何加计扣除?
企业安置残疾人支付的工资如何加计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三 十条第(二)项规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时加计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 号)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 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 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 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 规定。"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〇号)第2条规 定:“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