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企业安置残疾人工资的加计扣除,必须符合什么条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 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〇号)第2条规 定:“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 有关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 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 1年以上(含1年) 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 工作。 (2)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 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3) 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 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 标准的工资。 (4) 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答:加计扣除指按照税法规定在实际发生 数额的基础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扣除数额的一种税收 优惠措施。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 十条规定:“企业...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