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需要什么?
鄂尔多斯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需要什么?
1。离退休提取,可全额提取: 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本人身份证;②离退休批复文件或退休证。 2。死亡提取,可全额提取: 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本人身份证;②死亡证明;③单位开据的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3。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可全额提取: 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本人身份证;②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4。职工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提取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定居地出具的定居证明及复印件。 5。调离本市,一年后无法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提取的,提供工作调动证明及复印件、调入单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的证明。
6。调离本市,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的,提供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调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接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提取的,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及复印件。
8。大病提取的,提供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医院档案部门公章),医保部门报销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如职工或其家庭成员未参加医保,需提供医保部门出具的未参保证明。 。
答: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并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其住房公积金账...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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