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有这个权利吗?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为什么犯人都要剔光头?
要让犯人重新作人,从头再来!
我说不上什么其他的理由,但通过影视节目也了解到美国、香港等法制社会也会要求犯人留统一的发型。
大家好 这个问题大家不要再做无谓的猜测了 我是广东监狱的警察 现在新的服刑人员管理条例规定 罪犯一律留短平寸发 而不是社会上所流传的光头 !!!!!
与软柿子同理,他们的头发也软。
犯人本就是一群被剥夺了政治权利的人,连我们这些在高墙外面的人都说自己没有人权,何况他们呢?!!!。
倒塌 新浪爱问怎么和我想像中不一样呀 到底什么是正确答案? 应该有专家来正面解答 如果都是网友在戏说 如果其它网友把戏说当答案 那么这个社会得教育就惨了哦 希望sina有点社会责任心 每次都给出正确答案 或者相对权威的答案ok?
为什么孕妇生孩子要剃关头一个道理啊,
人在“中国”,身不由己。玩“游戏”要懂得规则,除非你来定规则。
为什么当官的进去不整成光头?
不懂不要乱说。只一个理由:与监狱警察区别开
剃光了头象和尚,而和尚是不吃荤,不喝酒,不近女色,守纪律.还有N多好处… 那正是警察需要的,所以警察希望犯人象和尚!!!!!!
大家可能还不知道,监狱的经费很紧张,警察就把犯人的头发剃掉卖给收头发的了(换俩烟钱)!
还不如伊拉克呢?看看萨达母犯了那么大的罪也不是光头! 支持海口监狱的改革,全国也可以推行!
很多幼稚的回答! 我们的社会治安不好的原因主要在于我国法律有太多人治和太多人性化的东西在里面。
大家可以想想,如果盗窃1000元就会判刑10年,我最保守的估计:中国小偷的比例会下降50%;如果抢劫1000元就判死刑,我也可以保守的估计中国抢劫案件也会下降50%;如果“携带”毒品一次超过5克就判死刑,我更能保守估计中国毒品犯罪会下降80%!! 如果中国的法律能做到让罪犯一天刑都不减、如果中国的监狱比美国的还要黑暗,我也可以保守的估计中国的犯罪率将会在现在的基础上降低90%!!! 虽然上面我认为的那些实现的可能性真的很低很低,做起来真的很难很难或是真的很没人情味、很没人性化,但大家不妨看看、想想或是了解了解治安、环境都很好、政府很廉洁、人民很幸福的新加坡对犯罪或是违反社会公德之行为打击的力度!!!! 不错,分娩是痛苦的,但那只是阵痛,她随之而来的是为人母亲的愉悦!!!!!。
是怕他们打架时揪对方的头法
中国的子弹不好使,又不洗头,头发结成了厚厚的"头盔"就打不进去了!!
照此推论,犯人为什么都要穿囚服呢,那不是剥夺了人家穿衣服的自由? 犯人为什么要实行军事化管理呢,那不是侵犯了人家好多的权利?
牢里比较脏,为了便于管理卫生、安全,也代表从头再来,改过自新,从头开绐.
不管有多少理由,这都是不尊重人的权利的行为.,是与法律制度原则相违背的行为.但是,在一些“高级别”的贪官受审问时,既没有剃光头,也没有穿囚服,这本身说明这项所谓的制度并不就是一成不变的。
人在屋檐下,焉能不剃头!
真是搞不懂.为什么男性犯人一定要剃光而女性犯人不剃呢?真是乱来.现在不是男女平等吗?女人也应该剃啊.这简直是对男人的一种耻辱和不成文的规章,这叫“无天无发”,这是一种不平等的条约,这是做男人的一大悲哀.男性朋友们,站出来抗议!
有便于识别和惩戒之意。旧时犯人必纹面,曰“刺金”。梁山一百零八好汉多有曾纹面者。二者意同,历年演变而来。然面纹则不可消,而发除还可再生。改文面而剃其发,是许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之意。
管理者的水平问题
惩罚也好,便于管理也罢,都有道理,犯人毕竟不同于自由人,对他们就应该有一定的限制!对犯人的改造应是内外结合!
哈哈,我也有个问题!犯人为啥要关起来!我们有权力吗?请作者回答!!!!!
经我总结有几点: 1。监狱里比较脏。怕他们长虱子。方便清洗。 2。从头再来,改过自新。从头开绐 3。一种时尚吧。这是里面的一种潮流吧 4。如果犯人跑了。躲藏在暗的地方。容易找到。 5。
还有就是那里电费高。可以用来照光。也可以卖发要点零花钱。 6。里边的洗发水是过期的头发都掉光了。 7。监狱大概没有镜子吧,个个剃光头可以相互把对方的头当镜子用,多方便!这也是美化监狱的重要一步咯! 8。监狱为弄点外水让美发学校的人来这练练水平 9。
因为罪犯太帅了。警察好嫉妒,所以就把他们的头发剃光,警察就找到点心理安慰。 10。省得他们揪头发打架 ,在没有凶器靠手脚打架,有头发就是最危险的! 11。还有就是一种团队精神。这样比较有集体 。
估计监狱里晚上没电,
主要有两点: 1 剃光头价格便宜点. 经费不到位,有困难. 2 目标大容易管理. 光头在晚上脑袋会发光,对管理人员来说, 容易发现目标.
为了防止犯人在头发里面藏东西,但主要是监狱没有足够的香皂来让犯人们西头~~~~
楼主有毛病,犯人还给他讲什么人权,我们又不是美国,西方国家,连许多守法的老百姓都没有人权可言,你还有心思为犯人要人权,你是不是吃饱了没事做.
我个人觉得对于"一些"犯罪分子没有人权可言......只有改过自新的机会...要让犯罪分子得到应该得到的......跟他们谈人权那种人就是吃饱饭没事做的人.没事做可以.跳楼玩玩.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痛来干涉别人..那一天痛苦发生在你身上你就不会这么说了.还人权....人权只是对守法公民而言的..
以后都应该让他们穿上日本的和服.
一直有个疑问,男的你们说为了不张虱子,为了区分,为了惩罚....那女犯人,她们在监狱是怎么对待的??
已经因为犯罪被惩罚的罪犯的人权你们如此关注,那些因为犯罪被杀死、伤害和财产权利受到侵犯的无辜的人们的人权如何无人问津? 给入监服刑的罪犯剃光头是我国从封建社会流传下来的行刑风俗或者习惯,现在尊重人权也好、以人为本也好,觉得不合适就停止,也没问题。但是如此鼓与呼、我觉得是没什么意思的。 坐牢仍然是惩罚、是耻辱,无论怎样都不应该是无上荣光的事情!
因为营养不良的原因,所以头发都 要早早理光了,长痛不如短痛,免丢人
男性罪犯一入狱,监狱就给其剃光头发――这不仅是一种惯例,而且似乎还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必须要做的事,所以我从小到大所看到的那么多的男性罪犯,无一例外都被剃了大光头。对此,笔者也是司空见惯了,直到有一天,我的脑海里突然冒出一个问号:监狱有权强行给罪犯剃光头吗? 前几天,我目睹一群被押送转移的男性罪犯,个个都是大光头,和周围人群精心梳理的时髦发型形成了极其强烈的对比,当时我的心咯噔一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罪犯为啥个个都剃了光头?是出于自愿,还是出于被迫?自愿恐怕不可能,尽管留光头也是一种另类时尚,但不会人人都喜欢;要是被迫,那么监狱有强行给罪犯剃光头的权利吗? 翻遍《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未见罪犯进监狱必须剃光头发的条款,也未见该法授予监狱给罪犯剃光头的权力。
该法倒是明确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而强行剃光罪犯的头发,显然是对罪犯的一种侮辱。在现代法治社会,对私权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对公权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监狱强行剃光罪犯的头发,并没有法律依据,往轻里说是不妥,往重里说则是侵犯了罪犯的权利。
怎么理发,应是每个人一生下来就拥有的权利,是一种天赋人权。无论在我国,还是在外国,头发都非同小可。有些人以“发”明志,如我国清末时,男人们以剪掉大辫子表示对旧时代的决裂。有些人以“发”彰显一种生活态度,如我国古代有的诗人,留一种高高的特殊发型,以示自己与众不同,志向高洁。
更多的人将头发当成美的载体,精心梳理,作为对美的追求。头发甚至关乎人的生死,明末清兵入关时,“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当时许多人为了自己的信仰,宁可死也要留住自己的头发。由此可见,头发的极端重要。 罪犯也是人,也有爱美之心。一方面,他们对美的追求,是对心灵的净化;另一方面,美对他们来说,也是促其好好生活、重新做人的一种感召和力量。
罪犯犯罪入狱,当然要失去一部分权利,包括一定程度的自由,接受法律的惩处,以此洗刷罪行,警示世人。但罪犯并没有完全丧失自己所有的权利。笔者以为,监狱不应强行给罪犯剃光头,罪犯完全有留自己喜欢发型的权利(只要这种发型不妨碍他人,不影响服刑,不妨碍监狱的工作)。
司法机关抓罪犯入狱,并不仅仅着眼于对罪犯的惩罚,更重要的是对罪犯的改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明确规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改造罪犯,尽管方法很多,但无论如何不能让美缺席,要对罪犯进行美的教育,要时时刻刻让罪犯感受到美,让美对罪犯进行充分的熏陶,不仅要让罪犯看到周围环境的美、先进人物心灵的美,也要尽量使其自己在不被限定的范围内美起来,对美有所追求,比如留个自己喜欢的发型。
而这,在罪犯向守法公民的改造过程中,是极其重要的。假如监狱弄得罪犯连爱美之心都没有了,监狱的工作便是失败的,而罪犯也是断然不会改造好的。
犯罪人自己头发的权利,表面上看似乎是一个小小的“细节”,其实并不尽然。人民政府每一个权力机关在每一个“细节”上,都能合理运用公权,都能充分尊重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进程才能加快。
讨论bald by choice的站点
监狱是改造人的地方,既然是改造人,当然你就是需要被改造的了,为什么样要改造你,不就是因为你犯了罪,为了不使你今后再继续犯罪而把你给约束起来,这就是改造,改造也含有让你后悔你干了以前的事的意思,许多犯人进入监狱后都追悔莫及,就是因为为约束的,如果监狱都不能约束你,你还讲什么人权,要自由,我靠,那我也去犯罪好了,去强奸,去杀人,去放火,去抢劫,把别人的钱都变成我的钱,把别人的老婆都变成我老婆,哈哈,气死你.
有。
监狱大概没有镜子吧,个个剃光头可以相互把对方的头当镜子用,多方便!这也是美化监狱的重要一步咯!
统一形象、卫生、节约、防止打架
省得他们揪头发打架 ,在没有凶器靠手脚打架,有头发就是最危险的!
现在少年犯好多了去了..好多罪犯的头发都遮住了眼睛..就是因为头发遮住了眼睛让他们看不到自己在一步一步的走向犯罪..所以进去了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把他们的头发剪掉..让他们看看清楚..好好做人..
说那多全都没说道正点上,一句话"燕过拔毛".
省电
为了建设节约型社会,要知道全中国几十万犯人,要是天天洗头得浪费多少洗发水,还有多少自来水.
便于管理,也有利于干活和个人卫生。
因为营养不良,长不出头发啊!
人被剃光头是被禁欲的意思.犯人入狱后,被剃成光头,表示将被禁止人身,性等正常的基本权利.要求犯人只有安心服刑,不要有其它非份之想.据说和尚剃光头也是一种被要求禁欲,一心一意修炼的意思.
因为监狱管理全是军事化管理,犯人剃短发或光头也是军事化管理的一项.
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但是1993年司法部颁布(简称六章五十八条)里有,这样的规定,罪犯不许染发烫发,带假发一律留光头或寸头,女犯一律留齐耳短发,不许染指甲,抹口红~~等等~~总之最为一名罪犯,你在监狱的吃喝拉撒,走路,睡觉包括对说话等等,一切在里都给你规定好了,必须照着上面的做!
因为罪犯太帅了。警察好嫉妒,所以就把他们的头发剃光,警察就找到点心理安慰。
对犯人谈吊人权!
监狱可以收理发钱啊,长出来再理,还可以收钱!
为监狱的后勤考虑,如果留头发的话,还要为他们长期准备理发师,多麻烦啊~!还要替他们付理发钱!
不懂就不要乱说,搞的自己很懂似的``
没有相关法律条款,但有监狱管理规定: 1、穿囚服 2、剔光头 3、带手铐、4、住号子 ... 全是监狱特色,方便、卫生、安全、节约。 还有 禁止携带刀 禁止留长指甲 禁止大声喧哗 禁止饮酒 ...
犯了罪就要给他惩罚,剃个光头又算什么呢
为防止打架
不成文的成文规矩
侵犯人权,再一个是省钱.(聘用不入流的理发师)
他们是弯脚呀
因为监狱管理全是军事化管理,犯人剃短发或光头也是军事化管理的一项.
综合大家的观点,都说的很有道理!
是身份证,哈哈
便于管理,同时是一种区分标志.
为了卫生
跑了好找 学习打篮球的老外,比较酷! 比较能做刀削面!
无权强制剃光头,侵犯了罪犯的人权! 刑罚限制的是人身自由和政治权利,不包括留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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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不可以有梳子.有人会自杀或杀别人啊
监狱里的人都是罪犯吗?
因为剃光头是为了可以看清楚长相
因为牢里比较脏,为了防止犯人生虱子,所以剃光头
表示一切从头开始!
便于管理是一方面
从头开始!!!
国家法律没有规定,但任何事都有潜规则,还有一点是,国家机器没有把他们当普通人对待。
很多时候是不能讲道理的。
犯人现在什么权力都要,要自由,要爱美,要性生活,再发点工资,再旅游旅游,那是监狱吗,犯罪看来是要赏而不是罚了,有些人是非都不分了. 同意给犯人人权的还要不要平静生活了,想天下大乱吗? 监狱最根本的宗旨是惩戒,然后才是改造再教育,要分清主次.它最大的意义表现在通过惩罚罪犯减少即将发生的罪行. 制裁罪犯要狠,对要实施犯罪的人才有警示作用.才能减少犯罪. 这问题没讨论的必要就.
其实囚犯剃光头是国内监狱长期以来一种不成文的管理规定。因为这不仅便于监狱管理(如卫生、防止头发里藏物品),而且很容易区分。一旦有囚犯逃跑,抓捕时很容易识别和发现目标,即便罪犯戴上假发伪装也很容易被识破。我想当初恐怕就是基于这种想法而采取的必要措施。留光头和服刑一样,体现了囚犯的一种惩罚,警戒他们以后不得再从事犯罪活动。对囚犯的“人文关怀”并不体现在留不留光头上,而应该切实关心他们的改造活动,净化其心灵,并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开始新的生活。 目前随着司法文明的进步,这一传统做法正逐渐改变。海口、上海等地已取消了这一强制规定,犯人可以留板寸头,这也体现了监狱管理的人性化走向
好管理
有便于识别和惩戒之意。旧时犯人必纹面,曰“刺金”。梁山一百零八好汉多有曾纹面者。二者意同,历年演变而来。然面纹则不可消,而发除还可再生。改文面而剃其发,是许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之意。
方便管理!如果不剃头,那你想想一天要有多少人洗头。怎么安排得过来吗?
警察怕给犯人洗头咯。。
在公捕、公判大会上见到那些罪犯与犯罪嫌疑人,个个是光头溜青。但时至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这种对犯罪嫌疑人强制剃光头的方式还在许多看守所大行其道,要熟人关系才能免除,不禁引起我们对强制剃光头正当性的反思。 对罪犯强制剃光头的历史由来已久,秦朝时期就设置了一种耻辱刑——髡刑,就是强行剃犯人的头发和鬓须。
古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因此,头发与身体同样重要,强行剃去犯人的头发就是对犯人的一种污辱性的惩罚方式。当年,曹操率军出征,路过一片麦田,为了不扰民,曹操下令有踩踏麦田者斩首,但恰巧曹操自己的马受惊踩了麦田,曹操拔剑要自刎,左右急忙拦住,曹操便以割去一束头发代替斩首。
今天,在我们看来曹操是在作“政治秀”,但剃发对人是一种污辱的确为古人所认同。 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耻辱刑、肉刑都与现代刑罚理念相去甚远而被扫入历史的垃圾堆。现代刑罚理念认为刑罚的主要目的是预防犯罪,当然也有人主张报应的成分应该并重,但无论是主张教育还是报应,都认为刑罚要依文明的方式进行,摒弃野蛮及有辱人格的刑罚方式。
回到我们刚才提及看守所给犯罪嫌疑人强制剃光头的话题,据看守所干警称,给犯罪嫌疑人强制剃光头是为了保持他们本人及看守所的卫生。但是实际上剃光头是加于犯罪嫌疑人身上的耻辱的观念在一些干警头脑中根深蒂固,一些看守所干警认为就是要给犯罪嫌疑人剃光头来个下马威,有些办案干警也以剃光头来震慑犯罪嫌疑人,此其一;其二,在现代人眼中剃发当然不再认为与身体一样重要,与孝有关,但剃光头在实际中确确实实是打击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使他们心理上有异类的感觉,特别是强制给他们剃光头违反了他们意愿,更是对其人格尊严的一种漠视;其三,出于卫生的理由无法立足,因为为了卫生完全可以给犯罪嫌疑人正规的理发,何必要强制剃光头呢? 事实上,看守所不是审判机关,无权在履行法定的管理职责外对任何人剥夺任何权利,给犯罪嫌疑人强制剃光头首先在程序上不具正当性。
同时,犯罪嫌疑人不能等同于罪犯,其只是涉嫌犯罪,即使是罪犯,法律规定了可以剥夺其财产、自由乃至于生命,但并没有剥夺其做人的权利,罪犯的人格尊严一样得到法律的保护,这也是现代刑罚文明的体现,因此是否剃光头完全取决于其自愿。所以,笔者的结论是除非犯罪嫌疑人患有疾病会影响到集体的利益及在本人自愿情形下,看守所不应对犯罪嫌疑人、罪犯剃光头。
因此有 不强制囚犯剃光头是监狱人性化管理的新举措 刘仁文 若在监狱里看到一个留板寸头的人,你一定不会相信他是犯人;若某个犯人被允许回家探亲,你一定会发现他是个光头。总之,罪犯剃光头,天经地义、毋庸置疑。
但这一“常识”现在在海口已经不再了,据新华社2月23日电,海口监狱从今年1月开始,不再强行规定罪犯必须理光头。 从强制理光头到自愿选择光头或板寸头,虽只是一个小小符号的变化,却折射出我国监狱管理的日益人性化。正如服刑人员所说,这是尊重他们人格的具体体现;正如监狱管理专家所言,此举有利于减轻罪犯的身份意识,提高改造效果。
其实,强制犯人剃光头,既无国内法依据,也不符合国际法的精神。翻开我国《监狱法》,其第7条明文规定:“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而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第16条更是具体要求:“为使囚犯可以保持整洁外观,维持自尊,必须提供妥为修饰须发的用具。
”这些规定是改造罪犯的经验总结,反映了现代监狱把犯人当人看、最终促使其回归社会的基本理念。笔者曾参观过一些英美国家的监狱,还真是没有发现他们的犯人清一色剃光头的现象。而我们不知起于何时的强制犯人剃光头,实际上是一个不把犯人当主体性人来看待、而将其当作一种客体性物来管理的不好习惯,它关注的是管理的方便、人民民主专政的威力,漠视的是犯人的个体人格和心灵感受,其后果不仅容易引起社会和周围人对犯人有意无意的歧视,就是连犯人自己也久而久之失去了自尊和自爱。
对一些习以为常的传统做法进行反思,是我们这个人权时代的特征。近年来,我们在监狱、劳教所的管理方面,不断推陈出新,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不少新举措,如落实犯人、劳教人员的劳动报酬权;允许犯人、劳教人员的配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前来监狱、劳教所的夫妻同居室同居;对表现好的犯人和劳教人员,定期给予探亲假;在监狱、劳教所实行狱政公开、所务公开,改变减刑、假释的暗箱操作,使其在听证中接受监督……所有这一切,都不是孤立的,它是我们整个社会前进的缩影和写照,是我们其他各项事业走向人道化、文明化的必然产物。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股朝着文明与人道前进的时代洪流中,也有个别习惯于传统思维和做法的人发出了一些不太协调的声音,如他们认为允许犯人、劳教人员的配偶到监狱、劳教所来同居,是过了头;允许犯人留头发,有损严肃。这是笔者所不能同意的,我们现在虽然在司法文明、执法人道化方面已经并正在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但与国际公约的一些基本要求相比,我们不是过了头,而是远远不够。
如果我们同意下述说法:一个社会对待罪犯的态度是这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那我们就应当承认:司法文明,未有穷期! 。
这只是一种标志
军队里也不许留长发,难道也是侵犯人权吗
你知道监狱的水资源非常紧缺,如果留长发,一是不卫生,二是还得经常洗头,那待遇也太好了,干脆直接剃掉,既不用经常洗头,又整齐划一,岂不一举多得。
跑的时候好找
除却三千烦恼丝
因为监狱里面需要节能,用光头来照明可能会更经济些。
从头再来,
精神
国际惯例,从来如此
就象和尚一样
每天干活哪来的时间去整理头发呀,光头干净,卫生。
这是一种耻辱刑,已经逐渐不被人们所提倡。例如中国古代就有剔掉胡须作为耻辱刑的。但这并不是我国法律所明文规定的,而是传统习惯。例如屈原就在涉江中曾提到“接舆髡首兮,桑扈臝行”。
为了防止犯人越狱吧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