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盾文学奖是怎样产生的?它现在在文坛上处于什么地位?
“茅盾文学奖”是中国第一次设立的以个人名字命名的文学奖,于1981年10月正式启动。茅盾文学奖是中国长篇小说的最高文学奖项之一,每四年评选一次。茅盾文学奖是著名作家茅盾先生将自己的25万元稿费捐献出来设立的,在中国文坛的影响较大。茅盾文学奖由中国作家协会主办,根据茅盾先生生前遗愿于1981年设立,当时决定由巴金担任评委会主任。
此奖项的设立旨在推出和褒奖长篇小说作家和作品。当时规定每三年评选一次,参与首评而未获奖的作品,在下一届以至将来历届评选中仍可获奖。 按照《茅盾文学奖评奖试行条例》的规定,茅盾文学奖的评选工作由“茅盾文学奖评奖委员会”承担。通常先由评奖办公室聘请熟悉长篇小说创作的若干评论家、作家和编辑家组成审读小组,对推荐作品在广泛阅读、讨论的基础上,进行筛选,提出适当数量的作品,作为提供给评委会审读备选的书目。
经由三名以上评委联名提议,可在审读小组推荐的书目以外,增添备选书目。评委会在认真阅读全部备选书目的基础上,经充分的协商与讨论,可选择用记名投票方式或不记名投票方式产生获奖作品。作品获得不少于评委总数的2/3的票数,方可当选。每一届评委会根据长篇小说创作的实际状况确定该届评选的获奖数量。
一般情况下获奖作品3-5部。
答:评选范围 1、茅盾文学奖当时规定每三年评选一次,现每四年评选一次凡在评选年度内公开发表与出版,能体现长篇小说完整艺术构思与创作要求,字数13万以上的作品,均可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