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办理宣告失踪的,可在申请宣告死亡吗?
当然可以!注意法律上的时效!要满足条件,法院还要公告!按程序来!
可以。不过,你要等到失踪满四年才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好象是失踪后5年才能宣布死亡,除非已找到尸体。。
要经过一定的时间
根据《民法通则》第20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和第23条第一款“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的规定,办理了宣告失踪,不影响办理宣告死亡,但前提是该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四年。
根据《民法通则》第20条“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和第23条第一款“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的规定,办理了宣告失踪,不影响向法院申请办理宣告死亡,但前提是该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四年。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宣告失踪、宣告死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同失踪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申请人包括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债权人以及有其他利害关系的人。 2。失踪的时间或者失踪的情形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宣告失踪的,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二年。
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公民下落不明必须满四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二年,或者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如果某公民下落不明已满四年,在这种情况下,被申请宣告的人下落不明的时间既符合宣告失踪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期限,是宣告该公民死亡还是宣告该公民失踪,取决于该公民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3。申请人必须递交申请书。申请人不能以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或者申请宣告公民死亡。申请人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4。向被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下落不明的人失踪或者死亡,应当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此类案件由下落不明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便于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也便于人民法院审查和认定事实,作出裁决。
。
宣告失踪4年以上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可以,只是需要时效
失去联系两年以上,就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宣告失踪人死亡。但是,一定得走法律程序,并且依法公告社会。失踪人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恢复其身份。但是,原配偶再嫁的不再改变现状。
带上证件去办理
答:宣告失踪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法院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宣告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限的公民为失踪人的民事法律制度。所谓“下落不明”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详情>>
答:自己能生孩子为什么要领养,领养孩子需要感情慢慢的培养,小孩大了知道不是亲生父母会产生隔阂的,不宜于教育.自己生的孩子有血缘关系,感情有生具来的,心心相通.详情>>